千玺的回忆: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高二那年,她是通过残酷的中考进来的新生,那时的我软弱无能,成绩低下,所以经常被一些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马甲,看着刁刁的,也就是所谓的超哥超姐抢钱欺负。
而她,是乖乖女,我们本没有任何交集,但或许是上天缘分的注定,在一个春天我邂逅了她,都说春天是万物新的开始,我也从那个春天,开始了我新的旅途。
“喂,小子!”一群穿着自以为很酷的人拽拽地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心里一惊,昨天才被逼迫交了钱,本以为会消停一会儿,可结果今天又来了,我抓紧了书包两侧的带子,手心渗出了汗,“不用我废话吧,把交钱来!”
领头的人从兜里掏出一只烟,熟练地点燃了它,接着满足地吸了一口,张开嘴吐出一圈一圈的云雾,透过云雾我紧盯着他们,想要找机会逃跑。
“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主意。”领头人漫不经心地瞥了我一眼,松手让烟支掉落在地,脚底用力把烟头碾碎,我知道他是在提醒我,如果不乖乖地上交就会像这烟头一样。
可是....我抓着书包两侧的手又紧了几分...这是我用来给妈妈买生日礼物的钱...不能给!
我坚定地望着她,丝毫不退让半分,“砰!”,下一秒,我的背感到了剧烈地疼痛,不可控制地跪倒在地,一旦想要努力站起来就会被他们踢倒。
“老师,你真的要来过来家访吗?”一个空灵好听的女声响起,不大不小,却让所有人都听得见,对于我来说这是如同救命一般的声音。
“可恶!”领头人皱皱眉,咬牙切齿地说道,“算你小子运气好,咱们走!”话毕,带着一群人扬长而去。
“你没有事吧?”她蹲下来担心地看着我,棉密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讨人喜爱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我的脸被看得有些发烫,最后扭过头不再看她,“你不要多管闲事。”
“...你受伤了。”她把视线转向我被鲜血渗红的白色校裤上,凝视了一会儿,伸出她白嫩的小手想去触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