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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庆之东干阳县,有虫为螽,长三寸,尾附鸟羽,羽长仗半,羽之华丽比凤翎,值百金,服之可治眼盲。——《皇土游记.渝庆记》

古逍遥看了看镜中的一身衣衫,说实在的她对于让乌恩大叔买衣服这件事还是极后悔的,古逍遥年不过十八,样子不能算倾国倾城但是在天平也能排的上号,若是男子装扮怎么也应该是一位风度偏偏美少年,可是乌恩竟然给她买了一套土褐色短服,这短服让她觉得十分熟悉,事后想来竟与进城时街边茶坊小二的打扮无异。

逍遥走出房门,一脸嫌弃的看着正卷着烟叶的乌恩:“大叔,怎么给我买件这么不堪的衣服。”

乌恩讪讪笑道:“钱不够。”

可是逍遥分明看到他闪烁的眼神正盯着脚下那双新的羊皮靴子,她给乌恩的碎银子怕是有一部分在他脚下,难怪这衣服也就缺了斤两了。不过古逍遥并不气,她自从学了商以后倒是用这种漂没的手段从她那个土豪父亲手里搞不了手银两,其实她若开口去要,古守义定也是要给的,可是她偏偏喜欢那样。

“大叔,我这衣服虽然不堪,不过你这鞋还不错。”逍遥将鞋字加了重音。

而乌恩反倒坦然咧嘴一笑,不做回答。逍遥想其实这些年他长年跑车,一个月五钱银子,若不在主人手里揩油,确实也不好过,只是估计二人才相处不过四日,虽然言谈之间也比较相熟,但是毕竟也不太了解,他贪些碎银子也无伤大雅。

算算从逃离了古守仁的车队到现在,已快有四天了,她们一路向南也不曾回头,逍遥没有去打听二叔们的消息,毕竟古守仁带着兵,自然不会出什么大事,可是就是担心若开始关心此事,心一软却回了头。而这四天的路却苦了逍遥,乌恩让她每日坐在车里还是不要抛头露面的好,毕竟是一方闺秀,可是这对一心向往大好河川古逍遥来说又怎么可能,这才便有了买男装的一出。

他们现在所外的是辛国南方的大城——阳河城。这里虽不及帝都,但也算是这南方最繁华的地方,偶尔还能见到渝庆、日出的国民在这里行商,古逍遥查阅了《出皇土记》,却没有提到过这个地方,她想不如就从这里开始帮先祖完成余下的记录。于是计划着先去最好的酒楼里找个小厮打听一下趣闻,结果没想到自己倒成了一个小厮。

“东家啊,你不是要去打听奇闻吗?”乌恩像是故意差开新鞋的话题,毕竟古逍遥以商人自居,自然叫东家最合适:“楼下面馆生意还不错,要不去问问。”

“这面馆有什么奇闻可以听的。”古逍遥皱眉,不过想想这一路也是饿了:“行吧,谁让我穿的那么怂呢,面馆就面馆。”

天平的女孩子很少抛头露面,若要出门吃饭那也是北市,这街边面馆古逍遥倒是第一次来,四五张破旧的桌机,霉漆漆的筷筒子,发着油光的地塌,这倒让这位大家闺秀有点迟疑,可是看着乌恩大步流星的走过去坐着,还放起嗓子叫了二碗牛肉面,古逍遥叹了口气,无奈的向前坐到了乌恩对面。

乌恩见她拿起手绢在桌上擦了又擦,接着又把坐下的地塌擦了起来,便露出了不副鄙睨的神情:“东家,要不咱回天平?那可干净了,叫花子的衣服都不脏。”

听到乌恩的讥讽,倒是让古逍遥一阵脸红,是啊若这点苦的受不了,怎么走完万里河山呢:“谁说我要回去的。”逍遥昂着脑袋:“就在这吃,耗子肉做的面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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