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刮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那个小姑娘甚至想过是不是老鹰威胁沈霄云了,沈霄云无奈之下才和他在一块儿的。
嫉妒之心使人盲目,遮住人的双眼。
那个小姑娘下意识到忽略了沈霄云看向老鹰时眼中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
小姑娘今年才刚好二十三,大学毕业了。觉得自己有些文化就比老鹰强出不少。
老鹰是没上过大学,没读过书,但是论他的学识不比那些上过大学的学生差。
更何况他当神的那会儿,小姑娘怕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小姑娘叫陈芳,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出类拔萃的,现在大学毕业了,也找了个好的实习单位。
这回暑假回老家来看看,没想到遇上了大水。
她就又和公司请了几天假留下来帮忙。
没想到这两天假真是请对了,让她遇上了沈霄云这么好的男人。
沈霄云很温柔,对别人都温和和的。也很有才华,长得还很帅气。
陈芳一点儿都不了解沈霄云。温和,有时候也是一种疏离感。
陈芳对沈霄云动了心思。
做灯碗的时候她老是招呼沈霄云。
沈霄云眼不瞎。他看得出来,只是他没有声张。
反正他们是不可能在一块儿的。
说句心里话,他真觉得这姑娘赶不上老鹰的千分之一。
老鹰对自己的爱从来没有人可以替代。
沈霄云也从来不觉得老鹰宠爱自己,有什么丢脸的。就算自己是个男人又怎么样?男人就不配得到宠爱了吗?
他还是蛮幸福的,他觉得他在伴侣的选择方面是这天下所有情侣之间最好的。
你就说帮忙做天灯这事吧。
他们让沈霄云去搬袋子,老鹰赶紧替沈霄云去搬。生怕弄脏他媳妇儿的衣服。
他们让沈霄云去拎点儿水,老鹰赶紧去提。因为大热天的,他怕沈晓云晒着了。
后来说让沈霄云捡点柴火吧,老鹰又赶紧去帮忙。
怎么说?柴禾是在地上的,万一有什么虫子咬到他媳妇儿怎么办?
老鹰真是把沈霄云当成了个珍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当然啦,沈霄云也不会事事都只让老鹰帮着做。
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不是?是他的另一半。
老鹰搬袋子的时候,沈霄云给他备好水。
等他搬完袋子给他拍干净身上的灰尘,让他用水洗干净脸和手。
老鹰去提水的时候沈霄云去找了一根长长的木棍。两个人抬水总比一个人提水轻快。
他们两个大男人倒也没想想两个男人才提一桶水,人家小姑娘自己还能提两桶水呢!
好吧,为了爱情,两个人已经没皮没脸、不害臊了。
老鹰去捡柴的时候,沈霄云背上绳子。
老鹰捡他去捆。最后也是拿一根长的木棍从中间一cha,两个人一起挑回来了。
老鹰和沈霄云都在用自己的方法照顾着另一半。用自己不论是笨拙的还是看起来傻傻的方式爱着对方。
陈芳就看不见。陈芳甚至是刻意的忽略了他俩之间的互动。
陈芳觉得自己的机会很大。
所以他总是往沈霄云的身边儿蹭。
别忘了老鹰是一个情敌雷达十分敏感的人。他早就看出来那个陈芳不对劲了。
但是他还是很相信沈霄云的。
就算平时老鹰总是开玩笑对沈霄云说怕他被野男人拐跑了,怕他跟别的人走了。
但等到真正有这种事情的时候,老鹰是不会过问的。他相信他媳妇儿有绝对的能力能处理好这件事情。
他对他媳妇儿抱着百分之百的信任。
“沈大哥,一会儿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在屋后等你。”天灯做完之后老鹰和沈霄云要离开了。
陈芳终于等不了了。
沈霄云点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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