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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没人比我更了解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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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是喝了酒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要求林丁丁跟那位华侨分手,林丁丁怎么说的,很感激他的照顾,可是感激跟喜欢是不同的,而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人,还得看看那个人能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是不会选择他的,无论如何都不会……

正是这场谈话让他彻底清醒了,也是这场谈话令他无地自容,坚定了来北京守候的想法。

他为林丁丁做了那么多,结果不敌现实。萧穗子给他写过一封信,能够从文字里读出她到对陈灿和对林跃的感情纠结。

两个人做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但是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倒是郝淑雯,这个曾经一听“林跃”这两个字就炸刺的大姐头,因为突如其来的疾病,成了林跃最亲密和在意女人。

……

十五分钟后。

四人来到位于沙子口斜街的缘赵记。

临近中午,过来这里吃饭的客人络绎不绝,瞧穿衣打扮和说话口音,本地人居多。

林跃要了四碗炒肝,两屉猪肉大葱包子,一碟酸辣黄瓜,一碟花生米,还有一瓶北冰洋汽水,那是给郝淑雯的。

候有片刻,服务员端着托盘过来,先把做好的炒肝拿给几人,包子还在灶上大火猛蒸,得再等几分钟。

来北京有一个星期了,萧穗子还是第一次吃炒肝,这里毕竟是首都,改革开放后,各地美食争相落户,不说两广特产,江淮风味,单单周边地区的美食,什么北京烤鸭、保定驴肉,天津大麻花,德州扒鸡,唐山虾酱,文安熬鱼,香河肉饼……变着样的吃,一个月都不带重复的。

“这汤……好稠啊。”萧穗子拿勺子擓了擓碗里咸香四溢的汤汁,捞起一块猪肝放进嘴里,咀嚼几一阵后眼睛亮起:“唔,不错,好吃。”

林跃说道:“你是上海人,本帮菜比较清淡,还以为你吃不惯这个呢。”

萧穗子说道:“口味再清淡的上海人,在四川呆了整整十年,也早该适应重油重辣的饭菜了,别说,这炒肝看着不怎么好看,吃起来味道真挺好的。”

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很简单,因为掌勺的厨师面前放着一口大盆,里面不仅有切成小块的猪肝,还有一段段的小肠,这对于万事追求精致的上海人而言,有些不讲究,得亏林跃在炊事班当班长的那几年,变着花样地给他们做一些市面上少见的饭菜,什么烤鸭肠,卤鸭脖,泡椒鸡爪,羊杂汤,酱猪蹄……总之经过近十年的洗礼,对于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食材,吃喝的时候并不排斥。

林跃说道:“如果你不用勺子会更好。”

这话把萧穗子说懵了,看看碗里的食物,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讲,要知道勺子可是服务员给放在碗里的。

“炒肝呢,要这样喝。”

他把碗端起来,手拖着底部,放到唇边嗦了一口。

萧穗子说道:“是跟喝面茶一样吗?”

她记得林跃带她喝面茶时,讲过食用要领,后来吃炸酱面,又跟她说了一段关于炸酱的心得,他说炸酱面的酱讲究小碗干炸,就是酱炸好后放置三天,不能坨,不能干,上面要飘着一层浮油。而北城的酱和南城的酱也不一样,南城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实惠,北城人喜欢用天源的,地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已经不是会做饭更会吃饭的范畴了,而是升华到民生风俗、饮食文化这个层次。

林跃说道:“对,炒肝呢,制作过程需要勾芡,这样做出来的汤汁会比较粘稠,锁住热量的同时更能保持它的风味,如果用勺子不断地擓,汤汁就澥了,味道会变。”

她把碗放下,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盯着他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不是滇南人吗?怎么对北京的饮食文化这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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