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真的有急事儿赶着去做吧?
安慰着自己,钱堂书也没有多想,又连忙跟上她的步伐,“明芯,你有什么事,我帮你做吧。我会读书,写字,还会画画,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画。”
明芯从小到大,接触到的都是在田间地头干农活,晒得皮肤黝黑的男人们,一笑起来,露出八颗大黄牙,哪里见过像钱堂卷气,文质彬彬的男生,所以当初第一眼见到,立马就被迷了眼。
如今,回想起来,明芯只觉得可笑。
百无一用是这小白脸的秀气模样,除了笔杆子,还能拿得动什么?
听到钱堂书在身后喋喋不休的唠叨,明芯停住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我要去泼大粪,浇菜地,你要帮忙?”
钱堂书犹豫了,好几秒之后,才从嘴巴里蹦出几个字,“我突然想起来,自己也还有事情要急着去处理呢,明芯,等我改天有空了,再来帮你。”
看着他转身疾步快走,好似落荒而逃的模样,明芯冷冷的勾了勾唇角。
还真当她还是当初那个单纯幼稚又好骗的丫头!?
既然人生重来一回,那她一定会把他们欠自己的,全部都加倍讨回来。
在回家的路上,明芯想了好多关于之前经历的事情。还是觉得这突然的重生,令人难以置信。
之后,她将前世后半生发生的所有事情,统统都捋了一遍,又回忆了一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前世的她,由于钟情于钱堂书,所以后来阿妈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的时候,她十分的抵触,甚至去和对方见面的事情,还把自己打扮的丑丑的,甚至把脸抹得脏脏的,看起来又丑又邋遢。
但是,她的相亲对象,也就是秦毅晨一点儿都没有嫌弃她,把她照顾的特别好,即便自己家里没钱,还是她想要什么都给买。
可那个时候,明芯心里只有钱堂书那个小白脸,觉得皮肤被太阳晒的有些黝黑的秦毅晨,特别丑!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秦毅晨一点儿都不丑。脸部轮廓棱角分明,五官睛致冷峻,尤其是那双眼睛,黑得宛如深邃的夜空,特别的好看。
眉宇之间,充满了英气,一举一动之间,充满了男子汉的气概,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钱堂书这种柔弱的小白脸,所能够比拟的。
明芯还记得,秦毅晨每次笑起来,露出八颗大白眼,特别可爱。不过,他不爱笑,性格也有点儿闷。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整个人冷得不行,就好像稍微靠近他一点儿,就会被冻成冰块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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