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生回到离婚前一天[天灾]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44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可偏偏这一次小姑娘脑子清楚了些,不愿意祸水东引,不答应跟他一起去京城。

他本来就不耐烦,和孙晴吵了好几架。好容易说动了她过来充电给爸妈打电话,结果还在沈家受到了一顿羞辱。

受到了羞辱还不算,电话还打不通,孙晴又依然不愿意走。他恼羞成怒之下干脆丢下了她,自己离开了。

沈家姐妹这会儿都说不出是替这姑娘感到庆幸还是可怜了。

“他就这么把你丢下了?连点吃的都没给你留?这是自己去京城了?会不会过两天就回来了?”

沈溪不放心的又问了几句。

孙晴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沈淙朝门口望了一眼:“你就准备一直倒卖我们家的电啊?”

孙晴脸一下子就红了。

她慌得连连摆手,解释:“不是的,我就是想过度一下,姐姐,你们再让我用几天,几天就行。我明天就去镇上卖东西,我就是得有个几天的口粮,有点防备。”

“你要去卖什么?”沈溪问。

“我爸的酒柜倒了,我想把那个柜板拉去卖了。”

沈溪啧了一声:“还是要卖家里的东西。”

孙晴的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了。

小声解释了一句:“我也有从小区领地,我还学着耕地了。只是现在不是菜籽儿还没有领回来嘛,我还在等小区发种子。”

总算是没真的笨到家。

听到她说已经开始学着耕地了,两姐妹心里才总算是稍微松了一下。

其实说起来孙晴怎么样跟她们一点关系都没,昨天之前甚至连认识都不认识。

可能是因为多少知道一点后续吧,对这个女孩两人总忍不住有点挂心。

不然她们也不可能去如此苛责一个不熟悉的人。

作为一个富二代,还是那种一看就娇养长大,爸妈出个门都能给准备足够两个人吃三个月零食的女孩儿,(正常食物没电早坏了)其实孙晴已经不错了。

就算是再不带眼识人,最起码到现在为止她没有给外人添什么麻烦。

哪怕倒卖了一下沈家的电,人家也是交了钱的。

加上现在那个害人精又走了,所以听到孙晴提出想再用他们家几天电的请求之后,两姐妹还是答应了。

用够两个小时之后,孙晴还是如昨天一样,很主动的拔掉充电设备,将东西送回去就离开了。

只是走后没有多久又再次跑了回来。

这一回她带来了一个金丝绒的首饰袋,袋里鼓鼓囊囊全部装满了各种首饰。

在她将那些首饰倒到桌子上的一刻,璀璨的宝光简直要刺瞎人的眼。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