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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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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哪句单独说出来,丁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língluàn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jiùshì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的银子啊!

不过丁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jiùshì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jiùshì头人形母豹。

丁长叹了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已经没有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zhègè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无疑jiùshìzhègè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欲望,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真相。这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zhègè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抗衡。所以,他在kǎolǜ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出口,丁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欲望,但丁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不动声色,话锋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洗剑血成川(一)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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