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我指着对面的餐厅给他看时,我似乎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我愣了半秒,继续游说,以为他会继续推脱,谁知道他一口答应,那时我已经做好了软破硬泡的准备,对他这突变的态度反应不及,反倒被拖着走。
我这人最引以为豪的就属我看人的本领,虽有看走眼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大差不差。我曾在元丰的面前吹嘘,一定又是那得意洋洋的嘴脸,我说:“其实,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自己找到了能喝酒聊天的好哥们”,我还说:“你不要不相信,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其实都是从第一眼开始,人就是有这样的本能。”
他嗤笑,问:“那你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
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从来都是贼笑着叫他猜,他也不追问,我想,我俩都知道答案,但是都是避而不谈,有时又忍不住试探,就来来回回绕着这个话题打太极。
话说回来,我那天应该是打定主意和他套近乎的吧,不然也没见我对谁特别热情。我不算个聪明人,只是偶尔会有些小聪明,无伤大雅的聪明。显然,那个晚上我就在卖弄小聪明。跟着元丰进了餐厅,我一脸热切,以东家自居,我说:“你看看你要吃什么。”,现在想想我都不知道哪来的底气,这样大言不惭。
他笑了,真的,很迷人的那种,我一不小心闪了神。我一边想,原来不爱笑的人笑起来真的会很惊艳,一边听他问:“你是第一次来吧?”我下意识点头,竭尽全力克制自己不被他迷惑。但是,显然我火候不到,后来他说我那时一脸傻像,痴痴傻傻,像个白痴,现在想想都觉得丢脸呢,好像总也改不掉犯花痴的毛病,尤其面对元丰,总会不知不觉的对着他发呆。当然了,都是偷偷的,我可不敢叫他知道,要不然指不定又是一顿冷嘲热讽。
美好的事物容易让人犯罪,这句话不无道理。我就在他温柔的笑容里迷醉,等我反应过来时服务员已踩着恨天高扭腰而去。我该为我此等表现感到惭愧,可我那时一门心思和他套近乎,顾不得矜持。
这次我郑重其事地自我介绍,以独立个体庞贝的身份,绝口不提上午的乌龙。在等餐的过程中,我只是捧着脸对他笑,他视若无睹,好像我不存在一样,我也不生气,我喜欢和他这样淡淡的相处,他不问我来意,只这一点就足够我将他与别人区别开来。往往我在做一件叫人费解的事儿时总是要费力说明,末了他们还是不理解,到最后彼此都是悻悻然。而不像此时此地,此景此人,不问前因后果他,就静静的和我对坐,赏心悦目到像一幅画。
之后我们就静静地吃饭,没有交谈。再后来的事儿叫现在的我都忍不住捂脸,实在是羞愧难当。
吃饭完静坐片刻,我自然没有忘记我东家的身份,跟着那个踩着恨天高的服务生去付钱,我起身时,看见元丰一脸高深的笑,十分不解,见他跟着起身以为他是要争着和我付钱,我自是不肯,推着他叫他不要客气,他嘴角笑纹加深,但笑不语。
我不喜在外与人争执,也没管他,把他甩在身后。可能上天觉得我那天的乌龙闹得不够看,所以继续来闹腾我。当柜台小姐姐微笑着告诉我消费金额时,无异于向我投来一颗□□,我当场傻掉,下意识就问:“你说多少?”那个数字在我当时的处境下是十分过分的存在,刚毕业的我,对什么都是小心谨慎的,不管什么都
分卷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