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樱无奈地摇摇头。
狼窝里杀出来的小孩啊,早就冷得没了人样。
愈长大愈狠,家里人也不敢靠近。
好在老天爷没完全放弃他,送来个天使一样的小姑娘,善良可爱,活泼单纯得和顾书锦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笑起来像个小太阳。
总算是把顾书锦这块冰雕给暖化了。
她没继续说什么,轻叹口气,跟上众人脚步。
身后,烟雾缭绕。
顾书锦像是想到点什么,将烟头按灭在垃圾桶上方的烟灰缸里,长长吐出一口烟。
不自主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枚小金币。
是林娇娇给他的。
林娇娇亲手拿去穿了孔的项链。
他站到镜子跟前,一丝不苟地将金币挂在脖子上。
有点土气。
又拿出手机对着镜子拍了张脖子戴着金币项链的照片。
点击上传到微博:“老婆送的,喜欢。”
发完,心满意足地按灭手机。
屏幕外,一群单身狗哀嚎不止,又一次吃饱狗粮。
第124章 滚远点就行
原先设计师还以为这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小姑娘对婚纱大概没什么要求。
够华丽够耀眼就行。
然而林娇娇本就是艺术生,对服装设计也有一定的见解,说起来头头是道。
许多方面特殊又灵巧的构思,让设计师也颇为震撼。
沈樱在旁边耐心听着,看向林娇娇的眼里多出一抹赞赏。
怪不得书锦喜欢她。
小姑娘当真方方面面都有着吸引人的特质。
连她一个女性都不由自主被林娇娇抓牢视线。
沟通完大概设想,林娇娇迷迷糊糊地朝房间内扫了几眼。
咦。
顾书锦呢。
“在门口等你。”沈樱一下子就看出小姑娘的心思,摸摸她的头,“要是没别的想法了,就去找他回家吧,二伯母也要回去了。”
“二伯母一块走。”
林娇娇挽住她的胳膊,闲不下来,走路都蹦蹦跳跳的,探头探脑地问,“二伯母,阿瑟最近好不好呀,有没有想我?”
“你呀。”沈樱点点她的脑袋,“就想着找阿瑟玩,阿瑟在上学呢,等你们结婚,我让阿瑟给你当小伴郎,好不好?”
“好~”林娇娇软软地应下,抱着沈樱撒娇,“二伯母真好。”
沈樱被她逗得直乐,恨自己没能年轻几岁,再生个贴心小棉袄。
走到门口,只见顾书锦慵懒地坐在走廊边上,修长手指靠着座椅把手,有一茬没一茬地轻敲着,目光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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