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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了李暠捐赠了一批棉衣,一千套,只够分给老弱病残。我们自己又添了两百套,可是,每日都有装着冻死者尸骨的板车往城外拉去。存粮以惊人的速度在减少,每天发完粥后还有大队人眼巴巴地看着我们。粥已经变得越来越稀,可是仍然不能让每个人分到一碗。再去买粮,价钱又翻了一倍。

虽然赈灾一事上,李暠出了绝大多数钱。可是看到每天粥不够分,不好意思让李暠再多加粮,我在罗什要求下把自己的存粮添入。这样,我们库房里的粮也在迅速减少。而我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没有收入来源,每天坐吃山空。不管弗沙提婆给了多少钱,都抵不上要养这么一大家子。我这个财政大臣,每日犯愁什么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开始变卖家产了。

罗什根本没有金钱概念,他身上压根就不能带钱,无论多少都会被他花光。不是施舍给乞丐,就是买书。多年供养优越的生活让他养成了典型的富贵病。比如,在吃饭问题上,他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喜欢精致的菜色。虽然他从不说,可我能看出他不爱吃高粱面糊糊。其实又有谁喜欢吃呢?小米粥还有清香,高粱面却又涩又梗。

我是江南人,从小吃惯水稻。在龟兹时每天吃面食,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到姑臧后第一次吃到了高粱,才知道高粱的难吃,而且吃了高粱面窝头肚子容易发胀。可是高粱耐旱。在夏日的旱灾中,麦禾枯死,只有高粱还能有收成,所以是最便宜的粮食。我们赈灾主要靠的就是高粱和小米。而我们自己,我都是让公孙氏和段娉婷做好面、馒头、饼子,带到赈灾现场我们一家子自己吃。我没那么伟大,要跟灾民吃同样的东西。我们现在的经济条件,再拮据,也还没到这一步。

罗什在穿着上倒是还好,因为总是穿僧袍,打过些小补丁的衣服,只要不明显,他还是会穿。但却很爱整洁,甚至有些洁癖。这几天在灾民中间跑,他从没表现出嫌脏,但每天回到家便会换下衣服,第二天要穿浆洗过的干净衣服。

但他一项很大的花销,便是买书。他在龟兹的书无法全部带来,只挑了重要的,也已经是我们一路来最沉的行囊。到了姑臧,可以接触到更多汉文书籍,他更是如同海绵一般吸收着汉地的文化。看书成了他最大的业余爱好,而且这也是为他日后译经打基础,所以刚开始我也从来不限制他买书。可是,活字印刷还没有发明,纸张又贵,这个时代的书籍比日用品贵上几十倍。而他往往是看到喜欢的书,连价钱都不问就买下,剩下我尴尬地掏空口袋。

这个男人,唉,除了做精神领袖,他还真的不懂柴米油盐。我很庆幸的是,在龟兹时我已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古代的生活能力,不至于到现在束手无策。

十二月时,流民数目激增,已达十多万,抵得上姑臧城内的居民数目。城内经济萧条一片,什么都在跌价,除了粮食。很多人在门口摆摊变卖家产,一天下来也换不回一斗粮食。

城外灾民聚集的山头,整片山的树木皆被剥皮,大雪覆盖下的草根也被掘出。高粱杆、稻草、麦杆,甚至棉袄里的棉花,都成了救命的粮食。灾民们把它们碾碎,掺水熬大半天,能够熬出些淀粉来。每日还有人因为误食狼毒草中毒。往往等罗什得到消息,赶去救时,人已口吐白沫,满脸青紫,面目骇人地死去。

灾民中有人开始得浮肿病,一挤便出黄水,走路摇摇晃晃。还有许多人因为吃糠,吃观音土便秘,浑身瘦得皮包骨,却挺着奇怪的大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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