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却知道,她是不快乐的,她如果快乐,就不会单独住在另外一个地方,多年不再住在自己真正的家里面;她如果快乐,就不会远离自己的故乡,去另外一个城市,隐藏身份,过着低调的生活;她如果快乐,就不会明知道脚上有伤,却硬是要穿着高跟鞋,参加明明很简单的一场家宴。
她的不快乐,那么的明显,又那么的不易让人察觉。
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程墨走到程馨的身边,伸手将她滚得有些乱的发捋好,然后绕到床的另外一边,将程馨身上的高跟鞋脱掉。
完全没有出乎意外,程馨脚上的伤口再次破裂了,血迹在鞋底留下印记,也在她的脚底留下印记,大概是脚掌一直接触这高跟鞋面,亦或者其他的原因,伤口已经没有再流血了,只有黑红色的血痂包裹着伤口,看起来,触目惊心。
“痛吗?”伸手戳了戳程馨的伤口,见那人本能的蜷起了脚趾,他摇了摇头,起身进了卫生间,再出来时,他手上已经拿着一张湿毛巾。
程馨乖乖的坐在床边,任由程墨用湿毛巾给她擦拭着脚,大概是那人专注的神情触动了程馨,没来由的,她突然想皮一下。
“你知道女人的脚,在古代象征着什么吗?”
程墨的正在给程馨擦拭脚的手一顿,望着那人白净漂亮的脚掌,没来由的,他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烫。
他是文学系教授,虽然对古代文学研究不深,但关于古代女子脚的含义,却是懂的。
正所谓,三寸金莲,古时候,女子的脚是美丽,漂亮以及神秘的象征,除此之外,脚还带着性的隐喻,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两句就绕不来那些歪思想。
程馨刚看到程墨脸红的时候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情况,她不过就问了一句,这人的脸怎么红了。知道她看见程墨盯着她的脚发呆,以及想起脚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她才明白过来。
这男人,不会以为她又勾引他吧?程馨觉得自己有点小冤枉。
程墨一声不吭的给程馨擦好了脚,去洗手间里面将毛巾放了,再回来时,程馨已经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一蹦一跳的。
“你干什么?”程墨实在是搞不懂程馨,蹙着眉头将她抱回到床上。
“我去找陈叔要点纱布和药膏,你这伤口必须得包扎一下。”将程馨放在了床上,程墨转身就准备离开。
“不许去!”程馨立即伸手拽住了程墨,阻止了那人离开的步伐:“今天晚上可有的是人盯着我们俩,你这前脚去问陈叔要药膏,后脚陈珊那女人就会知道我脚受伤了。”程馨这个人的个性很倔,所以她决不允许别人知道她的脆弱,尤其那个人,还让她很反感,很反感。
“陪我说说话。”躺在床上,程馨滚到床的另外一边,然后拍了拍自己身旁空着的位置,意思再明确不过了。
程墨只是愣了一秒,随即便躺了上去。
程墨一躺上去,程馨便像一只八爪鱼般缠了上来,她死死的抱着程墨,将头埋在他的胸前,闷闷的开口:“为什么不问我今天是什么情况呢?”
程墨的一只手落在程馨的背后,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你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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