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步于此,不应再深入,水勤理智地做了决定。
之后几天见到项文端,他都戴着黑色半指手套。水勤不认为有装酷嫌疑,他戴着很帅,她还听到同班女生讨论那只手套,无一例外的称赞。
两人在学校里维持着点头之交,放假前这几天水勤天天在忙,有点空闲都用来搜寻实践作业的资料。
经过几次开会,小组将外出实践的日期定在假期正中间那天,早晨出发晚上回来。
作为一次实践作业的组长,陶理义态度负责,思路清晰,说话做事有条不紊,水勤没有更高的要求了,安心做组员。他只在人际交往方面有所欠缺,但组里加上他一共才六个人,沟通毫无压力。
说起来很巧,水勤过去产生过好感的几个男生基本都是这一类型:干净好看、成绩不错、有点乖、不擅长和人打交道。
但她从未真正和他们发生什么,连一点念头都不敢有。她怕他们会认真,而她不懂怎么认真,注定要辜负,那太有罪恶感了,水勤不想背负那么大的压力。
她不清楚自己“只暧昧不恋爱”的观念是怎么形成的,仿佛理所当然。
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学校里许多人喜欢她,而她悄然选择了和她有着同类气息的一个清俊男生,顺理成章进入暧昧阶段,也止步于纯纯的暧昧,心照不宣。
如果把标准放宽些,这就算是水勤的第一段感情经历了,开心,轻松。
距离接近时适度的紧张,晚上在路灯下散步稍微的放肆,她知道一切是可控的,很安全。她不需要轰轰烈烈燃烧理智,不想寤寐思服牵肠挂肚,她只要周末和假期有个人可以约出来,互相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进退试探,这就足够有趣和解压了。
她天然就成了这样,没谁教过。
总比谈个恋爱影响学习要好。
那些喜欢她的人,她不喜欢他们眼里无法控制、汹涌泄露的热情,不喜欢他们的示好和追求。她更不想自己成为那样子。她有种直觉,如果她投入恋爱,她可能也会藏不住眼里的感情,变得不受控制。
太可怕了,不要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