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思齐似乎总是这样,做一件事就会用尽全心,喜欢一个人是这样,喜欢化学也是这样。夏家人几乎生来都是做科研的料子,夏思齐是个异数,不是说他做不来科研,而是完全违背了京中老一辈们秉持的“三岁看到老”的原则。夏思齐小时候顽劣嚣张,明明打架技术很差还总是护短,那张漂亮的小脸上时不时的总会有些小伤,殷凌澜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是他嚣张的坐在另一个男孩子身上,脸上有土 ,衣服乱糟糟的,眼睛却格外漂亮,显然是经过一场厮杀,而且小小的夏思齐居然赢了,之后各个大院都传,殷凌澜成了夏思齐的小跟班,那个时候自己并没有生气,想的只是那个嚣张的家伙以后最好不要再受伤才好,再后来,霍亚坤从南边回来,三个人也记不清是怎样就成了三人组,甚至是恶魔团,把各个大院的人治理的服服帖帖的。小时候的夏思齐就是这样,和夏家那些按部就班的兢兢业业读书的小孩完全不一样,只有他敢明目张胆的去拉夏老爷子的宝贝胡须,读书的时候除了有个好成绩之外,其他的简直愁煞一众老师,他也不会故意去欺负别的同学,只是经常恶作剧,顽劣不堪。现在回想起来,殷凌澜都想发笑,那个顽劣的夏思齐,小时候顽劣得特立独行,长大了之后是天才得特立独行,一直被长辈们当做反面教材的夏思齐恰恰是夏家这一辈中最优秀的一个人,不论是科研能力还是其他。所以后来自己和他在一起的事情被长辈知道了之后,他们都沉默了,两家年轻一辈最优秀的人,他们不能也舍不得毁掉。
而爱上夏思齐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殷凌澜有时候会怀疑自己在第一眼就到夏思齐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所以才会在知晓情/事之后情不自禁的吻了他,当时年少,所以才会那么冲动就把心迹表露无遗,换做现在,就算爱得很深,也不会就那么张扬的去吻他,少不得要曲曲折折的算计好各方面的事情,难怪乎少年情怀总是诗,那样的肆意,仿佛未来已经尽握在手中。
……
一个半小时,等的人才晃悠悠的从楼里走出来,什么话也不说就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来,殷凌澜如果有怨气或者怒火,也早在这些年间消磨了,所以,他什么也没说,把人搂在怀中,揉了揉他的头发,在额头上印上一吻,给他系上安全带,发动车子朝着别墅驶去。
他们很少回老宅住,平常他们都住在这个半山别院里边,到的时候夏思齐已经睡着了,殷凌澜只好认命的把人抱回屋子里,佣人们很有经验的算好了两人到家的时间以保证饭菜是热乎的,夏思齐大抵是闻到了香味,悠悠的醒了过来,若无其事的从殷凌澜怀里下来,拉着他的手直接就去了餐厅。
殷凌澜大概已经习惯了他这种“生物钟”,有些时候不禁自嘲,自己就是大少爷,那个家伙是少爷的少爷,当真是金贵的很,每天下午都要自己亲自去抓人,不然他有本事住在实验室。可是,谁让自己偏偏就看上了那个家伙呢!
爱情,有的时候有迹可循却无道理可讲。你明明可以数出对方诸多不好的地方,但是要让你不再喜欢那个人,却是永远不可能。
大家都说夏家夏思齐好命,得了殷凌澜的青眼,别有用心的人甚至自作聪明的送了一些很像夏思齐的男孩子过来,他们大概不知道这世上只有一个嚣张顽劣如许的夏思齐能够入了殷凌澜的心,一副皮囊几个神韵,怎么都不是夏思齐!如果夏思齐不在了,那么那个殷凌澜也不在了!这也是殷凌澜对长辈们说的话。
精于算计,难免被人算计,如果少了一个夏思齐的存在提醒着自己要慎之又慎,指不定早就出事了!因为要宠着那个顽劣的夏思齐,所以一定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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