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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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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脸时代作者:茵梦

第5节

幸好叶哲成事先订了座,穿着燕尾服系着领结的侍应生迎过来,把他们领到靠窗的景观座。

侍应生一边帮他们拉开座位,一边用英语对叶哲成道:“叶先生最近好吗?您好久不来这儿呢。”

叶哲成礼貌的笑道:“多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你呢?”

“我啊,老样子呗!”

兰煜如今英语已经不错了,虽然说得还不太流利,但听懂他们的话是没有问题的。看来侍应生跟叶哲成很熟悉,想必叶哲成以前是这间餐厅的常客。

侍应生拿来两份菜单,分别放在叶哲成和兰煜面前,问道:“请问两位想点什么?”

叶哲成看也没看菜单,直接道:“我还是老样子吧。”

“哦,我明白了,牛排,生一些,对吗?”

叶哲成点点头。

侍应生微笑着记下来,转而问兰煜:“先生,您呢?”

兰煜瞪着菜单上那贵得吓人的价格,顿时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果然不愧是伦敦,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啊!

侍应生见兰煜似乎有些为难,便主动给兰煜介绍起菜色来,每一道菜都讲解得很详尽,不过兰煜很少吃西餐,听得云里雾里,便求助的望向叶哲成。

“请给他来一份跟我同样的牛排,另外,再来一杯红酒,产地波尔多的。”

“哎,你开车来的,不能喝酒哦!”兰煜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酒是给你点的,这里的红酒很不错,吃牛排就该配点红酒,听我的推荐不会错。”

“哦。”兰煜不情不愿的应下,心里却在想,牛排已经那么贵了,酒肯定也不会便宜,这哪里是吃饭,根本就是挨宰啊!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餐厅的老板亲自送过来一瓶红酒,对叶哲成道:“难得叶先生回来,我正好从法国进了一批新酒,这瓶酒我请了。”

兰煜没想到叶哲成面子那么大,不过既然有人请客,不喝白不喝,兰煜甜甜的笑着感谢了老板。

很快冒着诱人香味儿的牛排端上来,兰煜切开牛肉,发现里面还有一点点血丝。他切下一小块肉塞到嘴里,那肉质鲜嫩爽滑,弹性十足,好吃得差点让他咬了舌头。

“这可是澳洲进口的特级牛排,怎么样,好吃吧?”叶哲成得意的问。

“好……好吃,太好吃了!”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怪不得这么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果然有道理!”

兰煜惬意的喝着波尔多干红,嚼着澳洲小牛排,欣赏着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可是,等吃完饭侍应生把账单拿上来,兰煜看到那惊人的数字,又不免肉痛了。

“我……”兰煜本来还想抢着付账,手刚伸出去,才突然想到,自己既没有换英镑,也没有国际信用卡,拿什么付款?

叶哲成把兰煜的手推回去:“这里是我的地盘,不许跟我抢。”

叶哲成从皮夹里抽出四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塞入账单夹,然后将西装外套搁在臂弯,牵着兰煜的手离开了餐厅。

走到门口,兰煜才忍不住小声问道:“明明账单金额是一百五十啊,为啥你给了两百?”

叶哲成失笑道:“傻瓜,这里是英国,吃饭要付小费的。”

兰煜反驳道:“那也不用付五十磅那么多啊!”

叶哲成今天心情不错,耐心的跟他解释道:“一般来说,小费是账单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觉得服务好,就再往上加一些。他们家牛排好,服务也一流,还送了咱们一瓶红酒,你说该不该加?”

“虽然这么说没错,可还是好贵啊!这一顿饭的钱够我和哥哥吃一个月了呢。”

“又不是你付钱,我请你的,不用替我心疼,吃得开心就好。”

“那红酒我才喝了三分之一你就不许我喝了,浪费了好可惜,该打包带走的!”

兰煜不爽的嘟起嘴,那张俊美的脸因为饮了酒而微微潮红,嘴唇显得丰润而饱满,引得叶哲成忍不住低头偷了一吻。

叶哲成的吻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深入,抚摸着兰煜因饮酒而发烫的脸颊,柔声道:“就你那点酒量,还是少喝点吧,等会儿还有更精彩的节目,伦敦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兰煜主动用手臂环住叶哲成的脖子,微微抬头,仰视着心爱的人。叶哲成的眼睛深邃有神,鼻梁挺直,侧脸到下巴的弧度几近完美,带着一种别样的性感。

兰煜心里一阵激荡,忍不住轻轻一口咬在男人性感的下颌上,听到叶哲成皱眉嘶了一声,他就立刻放开,讨好似的在咬过的地方舔了舔。

被柔软的舌尖舔过的下巴传来一阵入骨的酥麻,叶哲成的眸子顿时幽深起来,染上了一丝□□,哑声道:“你这是在勾引我?”

兰煜眨眨眼,湿润的黑眸带着天然的魅惑,挑眉坏笑道:“就勾引你,怎么样?”

叶哲成心中的火噌地一下被引燃,呼吸粗重起来,大手用力扣住兰煜的腰,将他狠狠压在河畔的铁栏杆上,咬牙道:“浪得我起火,就在这里办了你!”

兰煜感觉到叶哲成□□隆起的硬块,眼神也带着明显的侵略性,却还不知死活的继续挑逗他,竟然屈起膝盖,隔着裤子轻轻地摩擦叶哲成的下体。

兰煜轻笑道:“打野战么?听起来好像挺刺激的!”

叶哲成嘴上那么说,可到底这里是公共场合,他可没有办事的时候让人旁观的爱好,何况兰煜这副妖精似的勾人模样,他怎么舍得让别人看到?

虽然理智上这么想,可是下体硬胀得发疼,欲望被挑起却无法发泄,简直是一种煎熬。

“fuck!”叶哲成骂了一句,狠狠心将兰煜推开。

正在这时,叶哲成的手机响了起来,尖锐的铃声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刺耳,成功的将他从欲火焚身的焦躁中拉出来。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兰煜其实也挺狼狈的,勾引叶哲成的时候,他自己也不免动了情,裆下硬硬的很难受,只能深呼吸努力克制。

兰煜扭头望去,叶哲成的脸又恢复了冷峻,清冷的声音对那头说:“好,我们马上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echo乐队

半小时后,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

真正的伦敦,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

叶哲成带着兰煜,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幽深黑暗,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走到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

叶哲成推开门,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兰煜犹豫了一下,便跟了上去。

下了逼仄的楼梯,眼前豁然开朗,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带着颓废和优雅。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低声吟唱着爵士。

烛光掩映,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在闲散的氛围里,人们三五成群,或站在吧台饮酒,或围坐在桌边打牌。

“hey,charles,在这儿!”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快步走了过去。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把兰煜晾在了一旁。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给他解了围。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色的皮肤,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说话的嗓门很大。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白净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带着点书生气,低着头安静的喝酒。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把兰煜拉到身前,给他逐一介绍起来。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说道:“这是antonio,来自古巴。”然后指着亚裔男子:“他叫刘玉斌,沈阳人。”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从近处看,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眼珠子黑中泛蓝,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显然是个混血儿。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就主动的微笑道:“你就是兰煜吧?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

兰煜微微一愣,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

“你……你好!”

“呵,大家都叫我jon。”

兰煜点点头:“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兰煜。”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当轮到jon的时候,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不过旋即掩饰下去,也伸出手来,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肌肤相接触之时,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

jon的礼仪无可挑剔,笑容也非常得体,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反观anton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主动给他解释道:“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实不相瞒,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

“乐队?”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别的人也就罢了,他实在想象不了,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antonio看在眼里,他嚷嚷道:“嘿,你别小看我们,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演出时万人空巷,一票难求呢!”

anton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

“echo!天哪!你们是echo!啊啊啊!charles!charles!!”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与此同时,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朝他们涌过来。

兰煜吓了一跳,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将热情的人群隔开,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

“echo,echo!我爱你!”

“echo,自从你们解散后,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

“是啊是啊,既然来了,就给大家唱一首吧,求你们了!”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说道:“这可如何是好?”

antonio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对叶哲成道:“老大,盛情难却啊,不如咱们来一首呗?”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

jon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轻声道:“charles,自从echo解散,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可是当年……真让人怀念!”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兰煜也正望着他,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疑惑。

于是,叶哲成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所谓天才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

叶哲成等四人到后台准备演出,观众们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兰煜当仁不让的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那个尖叫的金发洋妞,也是叶哲成的狂热粉丝,就站在他旁边。

兰煜看了那金发洋妞几眼,忍不住问道:“请问……他们当年真的有那么红吗?叶哲成……我是说charles,他在乐队里是什么角色?”

那洋妞用看外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兰煜一番,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不是他的朋友吗?怎么连charles是主唱都不知道?”

“呃……我跟他认识也没多久,而且他在中国又不唱歌的。”兰煜顿了顿,不甘心的补充道,“他现在当导演了呢,很厉害的导演!”

“哦,那不奇怪,charles就是个天才!”洋妞两眼冒红心,见演出还没开始,索性跟兰煜聊起来,给他普及echo乐队的知识。

“说起echo乐队,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很厉害呢!先说antonio,最开始他只是个街头卖艺的流浪艺人,但他对乐器天生非常擅长,据说可以娴熟的演奏几十种乐器,偶尔的机会被charles发现,拉他入伙做了贝斯手。”

“刘玉斌,就是那个中国小子,是echo的鼓手。别看他瘦不拉几的不起眼,你知道他是学什么的吗?”

“他学什么的?”

“他在布里斯托大学攻读空气动力学博士。”洋妞看了一头雾水的兰煜一眼,卖弄的问道,“你知道空气动力学是干什么的吗?”

“不,不知道。”兰煜老实的摇摇头,这专业名气好拗口的样子。

“笨!你们国家有一个两弹之父,叫钱学森的,知道吧?他就是学空气动力学的,现在懂了吗?”

钱学森不是造□□的嘛?所以说,空气动力学是研究核武器的,兰煜望着刘玉斌的目光立刻肃然起敬起来。

“学霸啊,好牛逼!”兰煜感叹道。

洋妞压低声音道:“听说他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呢,嘿嘿!”

兰煜崇拜的看了这位洋妞一眼,心想这位姐姐也太中国通了吧,连红三代都知道,追星追到这份上也是神了!

兰煜想了想,又问:“那位jon呢,他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呢!”

“嗯,算你有点眼光,jon是正宗的英国贵族呢!他的爷爷是德文郡公爵,他父亲娶了一个中国女子为妻,生下独子jon。jon自小就深得老公爵的宠爱,毕业于剑桥法学院,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来会继承公爵之位。他也是个音乐天才,吉他弹得出神入化,被charles邀请加入了echo,担任首席吉他手。”

洋妞喝了一口鸡尾酒,继续道:“不过,他们仨跟charles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啦!”

“真的?”兰煜不由得瞪大了眼。

“门萨俱乐部知道吗?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charles的智商是168。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过,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担任主唱,23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轰动英伦,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

“三年前charles执意解散乐队,离开英国,大伙儿都非常惋惜呢,后来听说他转战大屏幕,做电影导演,想想也是蛮适合他的。总之,以他的天赋和才华,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的吧。”

兰煜拿起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咂巴着嘴巴,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纠结,一会儿想自己一定要抱紧叶导的大腿,一会儿又担心自己的男人这么出色会不会被人抢走。

没等兰煜纠结多久,舞台瞬间暗了下来,喧嚣的人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都屏息凝视,静静地等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他们曾经是一对

一线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黑暗中的舞台露出峥嵘一角。

echo乐队的四个人都换了装束,以黑色为基调,搭配着暗银色的金属配饰,显得几分神秘的气息。

兰煜的目光黏在叶哲成身上,他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修长笔直的腿型尽显无遗,脚上穿着一双镶满铆钉的黑皮靴,上身则是一件银色衬衣,系着一条黑色丝光领带。

淡蓝色的灯光映在他冷峻的面容上,宛如一座玉雕,他半闭着眼,一动不动的站在舞台中央,只是静静的站着,却散发出致命般的诱惑。

突然,他双眸倏然睁开,手指微微扬起,激越的鼓点和华丽的吉他声骤然响起,宛如一道闪电劈开黑暗,令兰煜想起那一句诗“银瓶乍破水浆迸”。

在激动人心的前奏声中,叶哲成慢慢的拿起话筒……

兰煜素来知道叶哲成有一副好嗓音,他曾经如此着迷的听叶哲成念剧本,心中还暗暗惋惜,叶哲成不去做声优真是可惜。如今才知道,他以前见识的都太浅薄了。

耳边回荡着的歌声似乎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是如此的迷人,竟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华丽而磁性,慵懒而神秘,尾音带着一点点沙哑,犹如小勾子般在心头挠着,让人心痒难搔。

兰煜好像被施了定身法,无法动弹丝毫,只能怔怔的望着舞台中央那光芒四射的男人。

歌曲渐入□□,曲声越发高亢狂烈,人群狂热的挥舞着手。

antonio甩着满头小辫,手指在吉他弦上以几乎超越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弄。

白面书生一般的刘玉斌完全想换了一个人似的,□□着上身,一边扭摆一边疯狂的敲打架子鼓,狂野之气尽显。

骄矜的贵族青年jon,也撕去了矜持的外袍,如痴如狂,抱着吉他,指尖花样百出,上下翻飞。

可是兰煜的眼里看不到别人,他的目光完全被主唱叶哲成所俘获。

此时的叶哲成跟平时判若两人,不再是冷若冰霜的面孔,他的眼睛亮得惊人,跳动着狂野的光芒。

歌曲进入□□,表演也趋于狂热,震耳欲聋的鼓声敲击在人们的心房,叶哲成性感的嗓音渐渐拉升,如满张的弓弦,高亢的几乎要掀翻屋顶,刺破耳膜。

叶哲成随着那狂热的鼓点激情的扭摆身体,动作刚劲矫健,宛如一头雄狮在舞动。

随着一个潇洒漂亮的转身,他突然猛地扯掉了脖子上的领带,在手里揉成一团,用力掷向狂欢的人群。

随着他的动作,衬衫的纽扣也迸开来,脖子上挂着一条窟窿吊坠的银色颈链,不时的跳动着,汗滴顺着结实的胸肌往下滑,一直淌到性感的小腹上。

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两个粉丝为了抢叶哲成的领带扭打起来,现场差一点失控。

兰煜微微恢复心智,观察了一番周围,发现有人挥着膀子狂舞,有人忘情跟唱,他身旁的金发洋妞泪流满面,激动得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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