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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 作者:E伯爵

分卷阅读11

回新的工具和木板。他开始跟那些干活儿的人搭讪,听他们说一些关于这个镇子的事儿。

这里虽然接近卡森城,但却是内华达山脉中最为干旱的地方之一,十年前在这附近发现了一个银矿,因此逐渐有了许多人在这里定居。现在整个镇子大概有四百多个居民,大部分是矿工和一些做生意的人,还有妄图找到新矿脉的探险者。

虽然这里是叫做洛德镇,实际上依然是一个非建制的地区,因为临近卡森城,也被划归州府直辖,不过因为它如此不起眼,卡森城也懒得管理。只是每个月会例行派人来看一看,找找有没有什么可收的税。

于是在这里,德拉克·卢卡斯警长成为了事实上的最高长官。他认识镇上的每个人,每个人也认识他。他维持着这个镇子最基本的秩序。

找矿脉、挖矿、种地、赶马车、卖身、喝酒、打架、决斗、偷情、赌博,贩枪……这些事他都可以容忍。但是他严格地控制着那些越界的行为,比如谋杀和诈骗。听说他唯一一次去卡森城请法官到洛德镇来,就是因为有三个无赖策划了一次谋杀,害死了镇上一个铁匠。

卢卡斯警长率领两个警员和十个民兵一直追击这三个逃犯到内华达山脉的深处,十六天后将他们捆得结结实实地带回来了。他让所有人在镇警局外面的空地上集合,竖起了绞架,法官宣判了他们死刑,然后他亲自把他们脚下的踏板踢翻。

洛德镇虽然粗陋、偏远、复杂,但却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蛮荒之地。

现在银矿的矿脉已经被开采得差不多了,很多人依旧没有放弃寻找。因为据说在距离旧矿脉附近不太远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条金矿脉。虽然只是传说,可来到西部,就应该明白有时候传说在一夜间就变成了现实。

如果回到纽约的梦想也能成真就好了,戴维由衷地希望。但他明白现在这是不可能的,从已经了解的那些消息来看,他虽然在为中国人工作,但真正的boss是卢卡斯警长,所以卢卡斯警长要他做什么,他就得乖乖地听话。这样也许有点对不起吴,可戴维觉得当警方的卧底,应该是合众国公民的义务——哪怕他是一百多年后的公民。

但戴维也搞不懂为什么警长要让他监视吴,甚至不知道应该监视他什么,吃饭睡觉干活儿,这是吴每天的生活。

这个中国人不大出门,跟镇上的人虽然认识,但并不亲密。他不光做棺材,也做一些别的木器。技术说不上特别优秀,好在洛徳镇的人都不太讲究,因此也是能满足需要的。他雇佣戴维以后却并没有开始让他参与到木器制作中来,只是先让他熟悉木料的堆放,工具的归位,每天定点要做的事儿——比如八点之前一定要吃早饭,吃完早饭一定要在九点之前做好房间清洁,衣服两天必须换洗,然后一定要用两枚夹子夹在晾衣绳上,位置要平均,所有的皱褶都得牵扯平整……

戴维为了测试吴的强迫症严重到什么地步,有一次故意在晾衣服的时候把一枚夹子夹在了衬衫的肩部,另一枚则夹在了衣领的位置。

吴在没有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好,但他的习惯是这房子里所有的事情都要知道,哪怕是他没有经手的。于是他在工作间里给一张四脚板凳抛光的时候,会不时地看看后窗外那根晾衣绳。

第一眼还好,第二眼也还好,第三眼的时候吴的动作凝滞了一下。他不自在地动了动手腕,继续干活儿,但速度慢了些。不一会儿,他又抬头看了一眼,终于放下工具,走了出去,等他再进来的时候,衣领上的夹子移到了肩部。戴维发现他手里的动作重新变得轻快起来……

病得可真不轻。

这大概算是唯一值得跟卢卡斯警长报告的情况了。此外,戴维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哦,对了,还有一点:身为一个中国人,居然做饭那么难吃。

戴维在纽约的时候,最爱光顾的就是中餐馆,而且他曾经有一个中国人做邻居。在他的认知里,中国人天生就会做饭。就算是一个普通的番茄,他们也能做出无数花样儿。可他第一次吃吴做的晚餐时,简直要哭出来。

还不如吃干面包和熏肉片呢!而卢卡斯警长竟然说他做饭的手艺不错,搞不好那个大个子压根就没吃过吴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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