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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华工!”吴有金瞪着他。

“那我想进去点一杯啤酒,再来一块牛排,你呢?”

吴有金咬咬牙:“走吧!”

戴维笑了笑,又拍拍血狼的背:“来吧,这里的人好像跟印第安人已经挺熟了。”

血狼没说话,点了点头。

他们走进这间像是酒馆又像是旅店的房子,就好像走进了一个更加宽敞、气派的“黄玫瑰”——

天花板和墙壁上都点着许多蜡烛和油灯,室内的光线还不错,至少每个人的脸的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吧台和餐座旁坐满了人,在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有些男男女女跟着小提琴和风笛的音乐在跳舞,就算是没有啥音乐细胞的吴有金都能听出来那调子已经像野马跑到了天边,但是舞者们跳得依然兴高采烈,靴子把地板跺得咚咚响。

高举着托盘的侍者小心地穿过舞池,把食物送到客人的桌子上。他们那紧张的表情让戴维联想到二战电影中走过地雷区的战士。

“领班”把他们带到一张空桌子前,可惜只有三把椅子。他东张西望,接着迅速跑到隔壁的桌前,将一个呼呼大睡的醉鬼推到地上,拖着那把椅子回到他们跟前。

“我喜欢这孩子,”卢卡斯警长笑着从包里摸出一枚硬币丢给他,“去,给我们弄点儿吃的,最好有啤酒和牛排,千万别拿熏肉来糊弄我们。还有,告诉蒙克先生,德拉克·卢卡斯来了。”

“好的,先生。”那孩子把硬币塞进毡帽里,一溜烟地跑了。

其他人在桌子旁边坐下,戴维问道:“你以前来过这儿?”

“来过,在准州长还在纽约当警察局长的时候,我就来过。蒙克比我来得还早,他当时是驿车公司的一名车夫,来自盐湖城,后来他倒腾金矿股票发了一笔小财,就在这里定居了。他对卡森城非常熟悉,比任何一个政府官员都靠谱,如果你们想要在这里做什么,最好找他帮帮忙。”

听起来他倒是真的给了不错的建议。

“那……”戴维说,“陪酒的姑娘在哪儿?”

“会有的。”卢卡斯警长笑眯眯地说。

餐桌上有沉默了,跟旁边那些跑调的欢乐舞曲和尖声大笑比起来,这一小块儿地方简直清冷得如同修道院,他们四个都宣了缄默誓。

好在很快就有个大胖子端着托盘朝他们走过来了。

他的体型真是胖得惊人,简直就像一条跑到了陆地上的鲸鱼,一扭一扭地撞开人浪,一下子搁浅到他们的桌子旁。

“给你们吃的,小兔崽子们!”他粗声大气地说,把装得满满的托盘重重地放到桌子上,一小块面包跳出来,落到地上,但他的脸上却带着笑容。

“塞米!”卢卡斯警长跳起来,猛地包住了这个胖子。

第一次看到他两只手都圈不拢的样子呢!

这两个体型相差过于悬殊的人摈弃了最简单的握手,用别扭的拥抱表达了对彼此的想念之后……椅子又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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