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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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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照空局作者:superpanda

第3节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的庄子非和平时有些不一样。思凡也知道,为了一次成功,肯失败几千次的人真的极少。

凌思凡慢慢向后翻,在“鸟类”的最后几页,他竟看见了不少企鹅的身影。

第一张是一群企鹅,似乎是帝企鹅,正围成一个圈,帮助幼崽取暖。第二张也是企鹅,幼崽躲在母亲肚子底下、两脚之间,希望能够借此抵御零下20几度的温度和每小时超过70公里的大风,母亲站姿挺拔,全力保护孩子,幼崽则是伸出半个脑袋,紧闭双眼似乎正在期望阳光早些到来。

“南极你也去过?”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去过好多次了。”

“……”

“企鹅们在抵御严寒以及大风,而我就在它们旁边拍摄照片。南北两极有时真的很冷,我在北极拍摄北极熊照片时,曾经听说有北极熊敲中国科考队屋子的门,希望能够进去取暖。”

“……”也对,庄子非和企鹅们肯定处于同一环境之下。可是……企鹅们都忍受不了,庄子非却忍下来了。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庄子非真是什么都能忍。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内心,似乎远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娇弱”,至少,凌思凡自己是绝不会总往南北极跑的,那种地方想想就很可怕,根本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接着,凌思凡又翻过鱼类、两栖,来到哺乳动物部分——哺乳动物占了作品集的一多半,食肉的勇猛,食草的讯捷,这些人类所熟悉的动物看起来要亲近得多。

照片里有狐狸、虎、狮子、豹子、熊,等等,其中一些看起来离摄影师非常地近,几乎就要凑到镜头上面。

“是特殊的相机或镜头么?”凌思凡问,“离很远之后将焦点部分放大。”

“不,就是很近。”庄子非说,“距离太远的话,机器再好也没办法拍出来很好的画质。有的时候,我和猛兽间的距离,比我现在和你之间的距离远不了多少。”

“……”

“思凡,之前我也讲过,害怕受伤的话,是得不到什么真的好东西的。我被毒蛇咬过,也被猛兽挠过,这才有了这些照片。”

“嗯,我记得。”不过,凌思凡虽然记得庄子非这话,他那时却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体会,也根本不了解“我在拍摄各种猛兽之时,为了好的照片,我要离它们非常非常近”中的“近”到底有多近。此时,看着照片,凌思凡才终于发觉,原来,是要近到这个程度。凌思凡想了下,他自己是万万不敢的。

这的确是一件十万分危险的事情,似乎一不小心就会丧命、万劫不复,凌思凡再次有一些怀疑,庄子非表面上像一个小学生,内心却是不匹配的强大,无畏艰苦,不怕受伤,并且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耐心。而他凌思凡呢,正好相反,表面上看无坚不摧,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就像一颗树一样,一边向往着高处的阳光,一边又钻进幽暗的地底。

——翻阅过庄子非新出版的作品集后,凌思凡笑着说:“我都有点想知道了,如果我去拍摄,拍出来会是什么样。”

“嗯?”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思凡,你对这个感兴趣么?那我随时都可以带着你。”

“……”凌思凡刚才其实只是习惯性恭维。

“思凡,我敢向你保证,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一定会学得很快的,几个月就能拿出好照片。”一边说着,庄子非一边拿起了架子上的相机,“喏,你先拍个猫看一看?”

“嗯。”拍一个猫,也没什么。

凌思凡调成他常用的自动档,对准了猫,轻轻一按快门,只听“咔”地一声,快门开合之间,凌思凡的照片已经拍摄完毕。

他调到了“回看”模式,发现……照片上就是黑乎乎一团,虚得很,身体有残影,黄色的眼睛也没能定格,弯弯绕绕到处都是,弄得那猫像是长了好多眼睛一般。

“拍动物不能这样的。”庄子非说着,从凌思凡身后很自然地伸过去两只手,虚搂着凌思凡。然后,他一只手把着凌思凡的左手说“左手别握机身,这样托着镜头”,另一只手则是移到机身上拨到了s档,也就是“快门速度优先”。接着,庄子非将凌思凡的右手放在了快门按钮上边,自己的手则轻轻地是搭在他的手上,在凌思凡的耳边缓缓地说:“对于动物摄影来说,自动档是不可以的,要用‘快门速度优先’,因为,即使此刻你的拍摄对象没动,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动。它们经常速度极快,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动的瞬间也经常是最有价值的瞬间。你必须要做好准备,快门速度无论如何不能慢于500分之一秒……”

“……”庄子非讲什么,其实凌思凡没太听进去。被人搂在怀里,并且左右两手都被握着,对凌思凡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后背很烫,手也很烫,周围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起来,让他有些窒息、想要昏厥,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耳边庄子非还在继续说:“与风光摄影完全不同,动物摄影师宁可增大光圈或者调高iso牺牲画质导致偏色,也要保证足够快的快门速度。当然,能不牺牲画质是最好的,所以野外摄影师会比较青睐于阳光很足的天气……你知道吧?成像需要的光是固定的,曝光时间短了,进光量就要多,要么光线较强,要么增大光圈,要么提高iso……”

凌思凡依然在发呆。他一直忍不住想:庄子非这动作,莫非是故意的?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告诉自己,庄子非不会是有意搂自己的,应该只是单纯地在教自己学摄影而已……庄子非那么傻,快三十了还在当国王呢,没有这个心眼,一定是精于算计、长期与人勾心斗角的自己想得太多了。

庄子非再次出了声:“以上都是技术层面上的内容……但那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白鹭那张我就用了慢速快门。心理上的准备其实更加重要,你要记住,每种动物、甚至每个动物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习性还有特点都大相径庭,你要仔细观察它们、深入了解它们,确定它们就是你追逐的目标,然后,在清楚你想表现什么的情况下再选择合适的技巧。”

“……”凌思凡问,“所以你能了解不同的动物么?”

感觉有点神奇。在凌思凡的眼睛里,同一种类的动物全都是差不多的。

“当然,”庄子非让相机对着猫,“可能一开始还有点不行,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确信我自己可以做到,要不就可以失业了。”

“……”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很容易上别人的当?事实上并没有。我看人是非常准的。你想,连不会说话的动物我都可以读懂,明白它在看什么、明白它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不透和我同种类的人呢?”

“……”凌思凡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只有庄子非没有被他表象蒙蔽、为什么只有庄子非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瞬间,过去看起来“柔弱”的庄子非让他有些怕,他甚至感觉在对方的面前他无处可遁。

庄子非按下了快门,并且按下了“回看”键:“喏,你看,只要肯用心,多看、多听,你就可以了解全部的它,让它呈现出本来的样子,它在你的脑中会越来越清晰,而不再只是很模糊的概念。”

“……”照片上的黑猫极其可爱,是凌思凡见过的最最可爱的模样,凌思凡过去从来不知道,这只黑猫居然有这么漂亮的角度。

那边庄子非放下了相机:“最后,只有你会发现,连它自己都不清楚的它最美丽和炫目的一面。”

“……”

顿了一下,凌思凡问,“子非,你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是哪一张?”他有一些好奇,这样的庄子非,会有什么自己难以超越的照片么?

庄子非却是摇摇头:“现在还不能给你看。”

“……”

“不过,那张的确是拍得最好的,因为……我对拍摄对象的感情是最深的。”

“……”

“看他看得最多,想他想得最多,那是其他所有的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的程度。”

“嗯?”不知为何,一瞬间,凌思凡就想到了庄子非钱包里那张倒扣着的相片。

☆、第13章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第14章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行了,开会。”凌思凡说,“鹤生,你让保安过去问问。”

“好……”还没等时鹤生答应完这件事,凌思凡就听见主管市场的副总大叫了一声,“他他他他……脱裤子了!”

“……”凌思凡重新锁定了焦点——果然,那人观望半晌过后,大概觉得挺放心的,突然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把树根当成了厕所,开始清除体内垃圾。

“他……”财务副总又说,“大概是从马路那边过来的吧……想上厕所,但是我们公司进来需要门卡,他憋不住,于是走进树林解决个人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又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拉得很隐蔽,根本不知道有几十个人在看!”

“都看光了!”

“天啊我们公司过去到底被多少个人污染过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议论着,一直目送那人消失在视野中,凌思凡只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两三分钟之后,他说:“到此为止,来开会了。你们忘了来这是干什么的么?”

“是哦……”其他高管附和着说,然而明显意犹未尽。

凌思凡看了一下表——距离开会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简直莫名其妙……凌思凡想,公司全部高管集体翘班十五分钟,拿出一天时间的三十二分之一,用来看一个奇怪的人野外上厕所。不管职位做到了多么高,不管业务能力有多么强,都他妈的还是那么爱凑热闹。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一点点迁怒于时鹤生。他见时鹤生就坐在他旁边,于是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道,“时鹤生,你的眼睛都瞎成那样了,怎么还那么喜欢看热闹。”对于这个伙伴,凌思凡一向很少直呼其姓名,可他真的感到奇怪——自己看不清楚,便拽着别人给他讲,这是什么精神?凌思凡想不通,那些事情到底与他有何关系?

“啊,”时鹤生道,“我是喜欢看热闹啊。世界那么大,热闹那么多,我恨不得全都知道。”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辞职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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