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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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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紧闭着眼睛,听见两个年轻人说:

“我们把他丢进海里就算了吧?老师养的海魔葵要是喜欢,应该就会把他吃掉……”

“不喜欢也没事,很快就要涨潮了,到时候入口完全封闭,这里的海潮会沿着海床回流,这具化石估计会永远留在海底。”

两人商量完了,便一起过来搬小推车上的琥珀——

此时,外层暗金色的美丽琥珀已经完全被剥离了,只余一层坚硬无比的护壳包裹着其中的人影,里面沉睡之人——埃文的样貌几乎清晰可见。

两人搬动他时由衷地说道:“他可真俊美啊……我知道精灵族都很好看,但没想到能好看到这种程度……你说,难道是古代种的精灵血统更纯净,所以更美一点?”

“我不知道这个,不过金头发的精灵好像真的不多见,可能是日曜精灵的血统吧……也不太对,听说日曜精灵数量非常少,只能内部通婚来保证血统,皮肤白得很吓人。看他的耳朵像森精灵一样长,肤色又像月精灵,这个精灵可能是混血种。”

“啊……搞不懂,反正也已经死了,不想他了。”

两人齐心合力,将包裹着埃文的琥珀整个丢进了海水中。

班杰明松了一口气,仰头看去,此时此刻海上正上演着日落奇景,波澜壮阔的海面不断沉浮,夕阳的余晖将其粼粼地点缀。

海鸥正在结伴归来,悠长的叫声被海风裹挟着迎面而来。

“走吧,我们该回实验室了,格雷老师的研究马上就要出结果了。”年轻的法师学徒说道。

埃文在海水中下沉,碧蓝的天空和金红色的夕阳在他眼前逐渐消散,这些光只能照亮十米深的海水。

潮水很快在海底回流,就像法师学徒所说,将整块琥珀带着向海洋深处漂浮。

很快一切就重归寂静,埃文在这片寂静中茫然想道:我……在哪里?慕幽呢?迷炎呢?我睡了……多久?

他闭了闭眼,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直到此时此刻才忽然开始了苏醒以来的第一次呼吸。

最后一层琥珀将他裹得严严实实,几乎动弹不得,又不断为他提供着维持生命所需的能量。

埃文逐渐恢复了一些气力,便听见喀的一声轻响,然而再次听来,却只能听见海底深处令人毛骨悚然的水流声——那声音又沉又缓,令人无来由地心烦气躁。

埃文在黑暗的海水处忽然看见了极光——

这些粉红色的光带曼妙地在海水中自如地游动,像自由自在的海草,又像是……什么东西的触手。

埃文略蹙起眉头,他甫一醒来便被丢入海中,此时身体尚没有完全恢复,海中也绝非安全之处。

埃文竭力挣动,将剩余的琥珀挣扎开裂后,第一件事便是向背后摸去——

他的凤凰双刃,仍在背后。

埃文将自己的老伙计从剑鞘中缓缓抽出,霎时间一道浅金色的光芒在幽暗海底一闪而逝,接着便听见琥珀咔咔开裂的声音。

埃文紧闭呼吸,双手握剑,见到不远处粉红色的光芒像是发现了什么一般,速度极快地向着这里游来——

这一次能够看得清楚,这些光分明来自一种难以言喻的多触手生物,多达数十条触手密密麻麻将它的本来面貌完全遮盖住,它的每一条触手都是粉红色半透明的长带,在海中飘来荡去,毫无疑问是在搜寻和攫取可怜的猎物们。

现在这怪物仿佛被什么所吸引,正贴着海床快速地向埃文袭来。

埃文在海中无处借力,猛地翻转自己的剑插入海床中。这剑虽然同他一起沉睡了不知多久时光,然而锐利如昔,没有扬起丝毫海沙,便笔直没入海底,将埃文漂浮不定的身躯固定住。

埃文的眼中有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神圣领土!

一道金色符文瞬间在埃文额头浮现,继而是浅淡的神圣光芒从凤凰巨剑之中亮起,随着剑刃渗透入海底。

刹那间海沙在水中旋转飞出,埃文的脚下蔓延开来的神圣力量将一切都驱逐出他方圆五米之内,只露出光秃秃的黑色海床,其上不断透出金色的光芒。

埃文将剑收回掌中,眉头微皱地面对着那海中怪物。

海潮的涌动将这怪物的粉色触手摇晃不已,它忌惮地逡巡在神圣领土之外,心有不甘地试探着将两条触手伸了过来。

刹那间只听见极其轻微的一声响动,两条触手立刻被圣光所灼伤。

这是黑暗生物!

埃文在海水中前进一步。

那怪物却仿佛明白眼前的生物并不好惹,立刻摇晃着所有触手,极快地后退——在黑暗的海底,它只用几秒时间便退出了几十米,粉色的触手几乎已经完全不可见。

埃文知道,自己在海底是不可能追上这种生物的,便收剑回鞘,继而在海底轻轻一踩,便向海面上游去。

几分钟后,埃文疲惫地被海潮冲到海岸上,在粗沙上躺了一会儿,呛咳不已地爬起身来。

“咳咳……咳!”

埃文竭力将海水都咳了出来,仍感到浑身乏力,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在琥珀当中沉睡了太久。

他休息了片刻,检阅着自己身上:

凤凰双刃完好无损地在背上,身上的全套板甲因为时间太久已经黯淡无光——但其上的附魔效果同样完好,并不如寻常板甲一样沉重和阻碍行动。

此外身上的传奇长披风光亮如新,没有受到时间的丝毫影响,仍搭在他的双肩上——这件传奇装备可比是卡兰多大陆上的神器,曾经让埃文几次从死亡当中逃离出来。

埃文深吸了一口气,抖了抖披风,当海水从其上滚落后,披风整洁干燥如初。圣骑士将这件披风展开,包裹住自己醒目的银色铠甲,如同围在及地的白色镶金斗篷当中,只是没有兜帽可以遮掩他的面容。

他仰头去望天色,现在海平面上已完全看不见夕阳,只有最后一抹红色正在依依不舍地晕染着水天的交界处。

这是在不知名的海边地带,海滩边的一方是被海水千年冲刷而出的黑色峭壁,唯有一个方向可供埃文行走。

海水正在缓缓涨潮,埃文尽量沿着峭壁底下行走。当潮水冲刷过他的足边时,可以看见时不时有暗绿色的苔藓露出来,有时会有几只极小的螃蟹在千疮百孔的礁石中穿行。

埃文不得不将自己的重甲长靴卸了下来,尽管它经过附魔后极为贴身和轻便,但也因此使他足底进了细砂之后感到不适。

他贴着这峭壁,逐渐看到有一些浆果丛生长在逐渐干燥的泥土中,他蹲下身检查这些灌木丛,看见其中有被人为采摘过的痕迹,便知道这附近应该有一个不小的人类村落。

半刻钟后,埃文见到了人类行走的痕迹。

又过了不久,他看见不远处的一颗巨石上,坐着一个人。

埃文走近去看的时候,见到此人有着浅棕色的皮肤和深色的、纠缠成一团的头发和胡子,身形极为高大,披着支离破碎的数件粗麻布衣物,更像是被无数布条所包裹着,坐在巨石上怔怔看着埃文走来的方向。

“你好,我想请问……”埃文礼貌地问道。

这个人看着埃文走近,忽然打断了他的话,用一种奇异的语调问道:“你是法师吗?”

埃文说道:“不,我不是。”

这个人哦了一声,便再也不肯说话了,只用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继续望着那里。

埃文略一蹙眉,看出来这个人的智力水平并不高,只能略紧了紧自己的斗篷,继而继续向来路前行。

在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埃文找到了不远处的一个人类小渔村。

☆、第3章因为我是一名精灵。

这个小渔村没有名字,因为靠近海边的缘故,几乎所有男人都是渔民,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依靠沿海数以亿计的庞大鲱鱼数量而过活。此外还有一些木匠、泥瓦匠和其他手工艺人。

女人们则负责缝洗衣物,制作食物——主要是腌制鱼类,编织鱼篓和渔网,采摘浆果——常年在海边生活的人必须定期食用一些水果,否则会得一种被称为坏血病的可怕疾病。

售卖鲱鱼和购买果、蔬、布料是这个小渔村与外界仅剩的联系渠道,因此这里确实不需要名字。

这里自给自足,一共住了三十多户,包括老小一共一百二十多人,每个人都对村中其他人知根知底,他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迎接过客人了。

因此当埃文出现在村中时,当即引起了轰动。

圣骑士无措地站在村中空地中,这里还有许多正在晾晒的小型渔网,这些渔网纵横交错,而原本在补渔网的女人们正站在一处,同样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埃文油然有一种珍惜动物被围观了的感觉,特别是在一不小心听见远处的窃窃私语声时,感到尤其窘迫。

两个女人躲在柴堆后面,透过缝隙打量着他,极小声互相说话:

“快看,他是贵族老爷吗?萝丝,你看到那件斗篷了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质地,你说它能卖多少个金币?”

“嘘,阿莎,小声点儿,我总觉得他能听见我们……”

“这里这么远啊,萝丝,你太紧张了——天啊萝丝他转过来了!他转过脸…………”

“……”

“……天啊,他是精灵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修长的耳朵,还有挺翘的鼻子……还有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比翡翠还美……”

“阿莎,你见过翡翠吗?”

“和那没有关系!就算现在拿来世界上最棒的珠宝在我眼前,也肯定没有这个男人的眼睛好看!”

“嘘,阿莎,阿莎!他好像在看我们……他是不是……听见我们了……”

两个女人窃窃私语,憋着通红的脸蹲在原地。

好一会儿后萝丝鼓足了勇气,将自己身上的粗麻披衣整理整齐,脚步轻缓地向着埃文走了过去。

是的,埃文全都听见了。

而且正感到很有些窘迫,他只能假装完全听不到。

在他正打算询问别人的时候,便看见萝丝从那柴堆后面绕了出来,怯生生走到自己面前。

萝丝拎着自己深灰色的长衣,极为生疏地行了一个屈膝礼,声音发颤地说道:“日安,贵族先生,不知道您到我们这里……有什么贵干吗?”

她有些瘦小,站在埃文面前时差了足足二十来公分。

埃文低下头来,尽量温和平易地说道:“你好女士,我是埃文·帕拉丁,偶然走到这里,现在似乎迷路了。请问这附近是否有供我住宿的地方?”

萝丝只感觉头晕目眩,心脏快跳地想道:他的眼睛!他在看我……他在看着我,啊啊啊……

萝丝不得不失礼地长吸了一口气,勉强按住自己的心跳,细若蚊蝇地回道:“先生……我们这里……没有客栈。您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可以在我家借住一晚上,我家只有我的老父亲和一个弟弟,绝不会打扰到您的。”

“那真是非常感谢。”埃文仰头看了一眼天色后,欣然说道。接着他想到了什么,从自己的耳朵上取下了一枚小小的翡翠绿耳钉——在他的一对精灵长耳上,原本有两对耳钉,分别是钻石和翡翠,原本象征着圣光之道的追随者和高等精灵后裔的身份。

埃文如今身无分文,将其中一枚翡翠耳钉交到萝丝的手里,说道:“请允许我暂时用这枚耳钉充作借住的资费……”

萝丝捧着这枚耳钉,心脏险些要掉出喉咙口,满心都想道:翡翠!这就是翡翠啊!他的眼睛真的是翡翠色的!

接着就听见埃文低声续道:“很抱歉这枚耳钉对我有特殊的意义,今后我会来赎回它的。”

萝丝满脸通红,终于回过神来,连忙说道:“不不不,贵族老爷住宿在我们这里,是我们的荣幸,我不能收它……”

“请收下它吧,作为凭证,我会再来的。”埃文微微一笑。

“……”可怜的萝丝呐呐说不出话来,一阵天旋地转,从耳朵一直红到了脖子根。

半小时后,埃文跟随萝丝来到她居住的屋子。

小渔村中大部分屋子是木质结构,有时会掺杂一些泥石,这些屋子会筑基很深,然后主体建筑距离地面悬空半米左右,这是为了预防海潮涨落淹进屋子中。

整个屋子大概只有两个部分,用以用餐做事的地方和睡觉的地方,而后者仅仅用粗麻布隔开了三个小空间,里面各自有一张草席。一般渔民们做事时都习惯在屋外的空地上,因为屋内的空间确实太小。

萝丝将埃文带进去后,进去同她的父亲说话——他们用的是这里的俚语,而只会人类通用语和精灵语的埃文只得默默坐在“客厅”里。

这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臭咸鱼和劣质啤酒的味道,而且屋里的凳子实在太矮了……呃,埃文坐在上面时感觉像在蹲着。

他正在打量屋内的装饰时,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怯生生从麻布后面钻了出来,好奇地看着自己。

埃文莞尔地招了招手:“别怕,男孩,你是萝丝的弟弟?”

小男孩跑到埃文面前,充满赞叹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点点头说道:“嗯,我叫提姆。你好漂亮,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

“……”埃文哭笑不得,想了想只能说道,“谢谢。我叫埃文。”

提姆耶了一声,很快开始展露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本性,在瞄了好几眼埃文背后露出来的剑柄之后,又好奇地打量他的耳朵:“埃文,你的耳朵怎么这么长?”

埃文淡淡笑了笑,说道:“因为我是一名血精灵。”

“血精灵?!我没有听过……”提姆绕着埃文走了一圈,“血精灵都像你一样好看吗?你的盔甲真酷,是不是从你的父辈那里继承的?听说使大剑的骑士都特别厉害,你是男爵吗?子爵?”

小男孩滔滔不绝,埃文好笑地看着他走东走西,很快搬出了一把木剑走到自己面前:“你看!我也会耍剑!我是不是也很厉害?我要练多久才可能像你一样酷?”

埃文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笑道:“很快,男孩儿,你会成长得很快,很强壮,你已经很酷了。”

提姆脸上都有些红了,正在这时萝丝从里面走了出来,捏了捏提姆的脸蛋说:“好啦提姆,不要缠着帕拉丁先生了。快跟姐姐出去做饭。”

提姆闷闷地哦了一声,被萝丝拎着出了门,回过头时对埃文晃了晃手里的木剑。

屋里暂且静了片刻,埃文眯了眯眼睛,刚才萝丝撩开麻布时他嗅到了里面的气味。

里面有伤口腐烂的恶臭味。

埃文站起身来,站在那麻布后面,隐隐听见里面萝丝的父亲深深的呼吸声。那里面还有劣质的酒精味,这并不是里面的男人酗酒,而是他需要借助酒精的麻醉,以及等待伤口愈合。

在没有医药和牧师的神术的情况下,穷苦的人民只能使用土办法来解决创口——将坏肉剜去,填上干燥的泥土,然后包扎紧——这是他们除了不断放血以外,为数不多的办法。

然而这个办法并不见得有效,只不过流传甚广而已。大多数情况下,病人会在长期的痛苦中死去,如果有酒精的麻痹,也许这个过程会稍微轻松一点。

埃文此刻隔着帘子,能嗅到里面死亡的气息。

他轻声地叹了一口气,低声说道:“抱歉,我并不是有意打探你的消息……但是,或许将伤口清洗干净,会比用泥土填实要有用一些。”

埃文等了许久,里面并没有传出声音。

圣骑士安静地站了片刻,轻轻伸出右手,低声念了一个音节。

一道明亮干净的圣光从他的掌心安然浮现而出,继而微微摇动,化作纯粹的一片淡淡光芒,涌向帘幕的另一边。

治愈之手!

纯净术!

埃文听见里面传出低声的呻吟声,便立刻停止施法。

他并非纯粹的神术施法者——牧师,而是一名圣骑士,纯净术能够做到的通常也就是驱除一部分疾病。

埃文知道不能继续施法了,普通人的身体能承受的能量非常有限,如果继续用神术进行治疗,恐怕只会掏空他的生命力。

圣骑士默默推开门,走了出去。

海边的夜空,无边无际,水天之间根本没有分界线,只有遥远又幽深的黑色,在海潮声当中沉浮。

埃文取出背上的凤凰双刃——

它是一柄大剑,剑柄处繁复的花纹和优雅的剑格显示出它精灵铸造的身份,而剑刃则如同两柄细剑并排而放,又像是一把阔剑中镂空出一道狭长的空隙,因此被称为凤凰双刃。

埃文轻轻拂过它的剑刃,感觉到熟悉的一声轻颤。

“老伙计……只有你还在我身边了。”圣骑士喃喃说道,“我沉睡了太久……太久……该去哪里寻找我的战友们?”

凤凰双刃安静地躺在他掌中,剑刃在月色下折射的弧光凌厉绝伦。

埃文轻轻笑了一声,取出一块上了油的皮革,如同沉睡之前无数次地,静静擦拭过凤凰双刃的剑刃。

在这寂静长夜。

从这熟悉的轻微摩擦声中,圣骑士能够听见篝火旁战友们的笑语,并肩作战时的英勇怒吼与法术的轰鸣,还有曾经刀枪箭雨无数次战斗中,剑刃出鞘的寒光。

☆、第4章死人和猎魔人。

萝丝家中储备所剩无几,咬咬牙遣着弟弟提姆去邻居家中借了一点土豆,然后便用土豆、咸鱼干、野菜煮了一锅汤。

在这个时代的平民当中,最高规格的晚餐大抵就是这样,萝丝甚至向里面撒了一点珍贵的香料,那是她用三条鱼换来的两片叶子——从叶片中挤出来的几滴汁液原本是够他们吃上半个月的调料。

穷人们是没有选择菜式的自由的,用以煮汤的铁锅是他们家中的贵重财产,因此所有东西都只能丢进去一锅炖煮了吃。

萝丝将盛出来的第一碗汤急着放到了埃文面前,羞涩地说道:“对不起,帕拉丁先生,这两天天气不好,我们实在没有鲜鱼了……”

“不,感谢你们的盛情款待。”埃文微微笑了笑,端起汤喝了一口。

小提姆欢喜地叫着萝丝,他知道接下来的一碗一定是属于自己的。

萝丝转过身来,埃文寻了个地方坐下,又嗅了嗅自己手里的这碗汤——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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