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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乖被大佬识破后——鸡蛋面不加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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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母忙护住宋清,关心询问:没被吓到吧?

宋清摇摇头:没事伯母,猝不及防钻出来,没心理准备而已。

秦母点点头,看向远处一只正和鸽子玩大眼对小眼的哈士奇道:

这广场边上有个流浪狗救助收留中心,所以这附近流浪狗特别多。

她话音刚落,远处的那只哈士奇就扭过头来,对上了秦母的眼神。

第14章第十四只

秦郁之也看见了那只哈士奇。

前几天雨夜才遇到过一只,现在又碰见一只?

他放下喂鸽子的手,朝哈士奇的方向走去。

阙安眯起眼打量着朝他走近的人。

这人是,那天雨夜里那个人?

秦郁之越走越近,仔仔细细观察着面前的二哈。

这只狗,是那天雨夜里淋雨那只?

他越走越近,越走越肯定。

狗的大小,毛发,尾巴,都和那天晚上那只一模一样,而且这种目中无人蔑视一切的眼神,除了这只狗,他也只在一只狼身上看见过。

他在二哈面前蹲下,伸出手掌,摊开半包面包屑:吃吗?

虽然知道他听不懂人话,但还是不自主的和他说话。

阙安看着他手中的面包屑,罕见的有些动摇。

城市里找不到太多吃的,他这几天滴水未进,而他刚才从流浪狗收留中心逃出来,竟是跑得有些体力不支。

秦郁之伸着手,还在等待阙安的回应。

眼前的二哈没反应,正当秦郁之打算收回手时,二哈突然直愣愣抬起头,神色莫测的盯着秦郁之看。

阙安打量着眼前的人,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

这人家里还缺狗吗?

作为一只狼,有着不能寄人篱下的尊严,但是作为一只哈奇士,必须保证自己的温饱。

而且这人,看上去也算是相当可靠了。

这年头有钱又可靠的人类不多了。

他头一次动摇了自己的信念。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若为面包顾,两者皆可抛。

秦郁之被盯得一愣,准备收回手的时候,突然被一爪子按住。

哈奇士郑重其事按住了他的手,把他的手压到自己爪子底下。

宋清正好赶过来,看到这一幕,哈了一声,逗道:这二哈看起来好帅气啊。

平时网上都说哈士奇的帅气都是用智商换的,也不知真假,但这只狗帅气是真的帅气,气质带着种锋利感,像狼一样。

宋清伸出手逗了逗狗,对方唯一的反应是抬起眼瞟了一眼她,随后定定的继续盯着秦郁之。

她好奇的看着一人一狗:这狗好像对你还挺感兴趣的。看上去还挺和谐。

而且看上去这狗也好像挺喜欢秦郁之的,秦郁之在高中时也是个爱喂养流浪猫流浪狗的人,这么一联想,她不由得问起秦郁之:对了,你考虑养只宠物吗?

秦郁之一个人住,是个喜欢清净,不喜欢人打扰的性子,但独居难免太死寂,有只猫猫狗狗的或许要好一些。

秦郁之摇摇头:不了,我常年不在家。

他不适合养宠物,国内外的医院四处跑,自己都安稳不下来,更别说再去养一只小生命。

宋清可惜的噢了一声。

也对。

阙安眼前一亮。

常年不在家?

自由和面包手牵手,在他面前挥舞着胳膊。

秦郁之正打算起身,但面前的二哈似乎格外粘他,用爪子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宋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它好像真的挺喜欢你的,而且,她顿了顿,看这狗的样子估计饿坏了。

秦郁之停下脚步,俯下身平视着阙安。

阙安身上的毛黏成了一簇一簇,显然是那天被雨水淋湿造成的,爪子和狗脸上都粘满了泥点子,看起来格外狼狈。

但他的眼神像刀一样,直勾勾戳向秦郁之。

秦郁之心中一颤,突然回想起了二十几年前那只狼的眼神。

明明是不同的物种,眼神怎么能这么相似,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带着永远不会输的傲气与坚定。

宋清看他发愣,在他面前挥了挥手:走吗?

秦郁之回过神来,摸了摸狗耳朵,询问宋清道:现在收养狗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阙安眼睛一亮。

宋清惊讶的啊了一声,变故来得猝不及防,她完全跟不上秦郁之的脑回路:真的?你要收养这条狗?你确定吗,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如果真的要养,这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也不是最佳选择吧。

也许是看这只狗脏兮兮的可怜吧,她猜测。

秦母得知秦郁之要养狗也是惊讶了一番,但总的来说也算是带点欣慰的赞成。

虽然陪着自家儿子的女朋友没找到,但好歹找到条狗能陪陪郁之,也算是好事。

秦郁之先让司机带着阙安去打了疫苗和检查,又让助理安置好了狗狗需要的狗窝,狗粮和肉以及一些遛狗绳。

由于是临时决定要养狗,所以准备得仓促匆忙,时间紧任务大,助理和司机许久没接到过这种类型的任务,一时间免不了有些慌乱。

其实不只是其他人惊讶,这也是秦郁之第一次做出如此冲动的一件事。

养狗是临时决定的,他很少有过这么没有准备性的做一件事经历,做完决定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就因为一个眼神而一时冲动,是不是有些草率了。

他过几周还得飞去德国复诊,也不知具体哪天才能回来,到时候狗要养在哪儿?

以后万一再在国外养病养个好几年,狗要跟着他一起过去吗?

虽然是简单的一只狗,尽管还没开始养,但他还是怕,怕照顾不好,更怕给不了狗归属感。

他好像无法给任何人或事物归属感,同样的,他也无法在任何人或者事上找到归属感。

阙安搬进新家,对新环境还是相当满意的。

秦郁之的别墅在幽静的郊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但好在秦郁之平时上班有司机,也不太需要地铁公交这些交通。

这片虽然没有之前住的丛林开阔,但整体比乱糟糟的城市强了不少。

有花园草坪,远处还有处小丛林。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阙安勉为其难把他当成袖珍版的丛林看。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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