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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大超今天告白了吗——Aka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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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章今天大超告白了吗?

乔伊在约书亚家里住了大概有四五天,狼叔就来把他接走了,原本因为乔伊有些热闹的家里一瞬间也变的有些空落落的。

当初托尼只想着让自己的弟弟住的舒适宽敞,却忘了太大的房子也会让人觉得寂寞。

约书亚端着一杯白水坐在客厅里,顺手打开了电视,电视里立刻播放出了乔伊这两天很是爱看的海绵宝宝,黄色的小海绵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捉水母吹泡泡,看起来每天似乎都很千篇一律,但是海绵宝宝却总是把生活过的很快乐。

约书亚想,我也可以。

于是他关了电视,决定出门走一走。

今天是休息日,绝大部分的大都会人都出来逛街,约书亚看着一个个热闹的商店却没有什么走进去的欲望,最后想了想,还是决定去大都会的图书馆坐一坐。

安静的看书,很适合消磨人多余的时间。

现在大都会的夏天快要过去了,原本的好像能将人烤化的烈日也变得温柔了许多,金色的阳光洒在约书亚的肩头,让他觉得有些温暖。

这是个很适合看着书,到了下午还可以享受下午茶的美好时刻。

本来,约书亚是这么想的

大都会市中心的街头繁华喧闹,约书亚坐在街边一家奶茶店的露天桌旁,而另一边则坐着一个黑发蓝眼睛的男孩。

你怎么会在大都会?约书亚对桌子对面的黑发男孩说。

男孩也就是迪克,他正撅着嘴用手转动吸管试图吃到奶茶杯里的珍珠,听到约书亚问他的话,他抬起头朝约书亚露出讪讪的笑。

我离家出走了。

这话说的流畅又自然,要不是约书亚听得懂英文还以为迪克轻描淡写的是在说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所以,约书亚医生,你可以收留我吗?

离家出走可是个敏感的话题。

约书亚原本轻松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许多。

Well是发生什么事了吗?约书亚问: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吗?

大都会商场大楼上的电子屏播报着新闻,昨晚哥谭从阿卡姆逃狱的谜语人再一次被蝙蝠侠和罗宾联手抓进了阿卡姆疯人院,所幸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人员伤亡。

迪克当然不会介意,他咬了咬吸管口,脸上露出气哼哼的表情,只是脸上的动作太大,牵扯到了嘴角的伤口,让他忍不住呲了呲牙。

我他拖长了调子,然后又用极快的速度结束了这句话。

我和布鲁斯吵架了。

*

事情是这样的。

蝙蝠侠的小迪基鸟,未来威名赫赫将是布鲁德海文的守护神的迪克格雷森先生,在昨天晚上和自己亲爱的养父,也是自己仰慕的偶像蝙蝠侠大吵了一架。

而事情的起因是还是和蝙蝠侠一起夜巡。

和蝙蝠侠一起在哥谭夜巡本该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在布鲁斯那里软磨硬泡了好久才成功成为罗宾的迪克本来是很开心的,但是直到参与了夜巡,迪克才发现自己想象的夜巡场景和真实的情况完全是大相径庭。

差距有多大呢?

大概就是男生们兴致冲冲地下载了好几个G的七个男人和一个女人.avi,结果打开却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差距。

强势又独裁的蝙蝠侠先生并不让自己的小助手参与到自己制裁罪恶的行动中,只是让罗宾盯着晚上哥谭的小巷子里有没有拿着小刀随时准备抢劫的混混。

有人抢劫,你就打晕他们。蝙蝠侠站在高楼之上,哥谭厚重的云层遮掩了苍白的月光,迪克只看得到蝙蝠侠那影影绰绰的轮廓。

五个小时之后,在这里汇合。

说完,蝙蝠侠将罗宾的两根短棍递给了他。

我觉得我还可以做点其他的事。迪克接过自己的短棍据理力争,他可不认为自己唯一的用途就是揍晕那些手脚不干净的小混混。

不,你只用做这些事。蝙蝠侠用沙哑的烟嗓只说了这一句话,就甩着自己的披风朝别的地方飞去了。

被丢下的迪克话还没有说出口,蝙蝠侠已经消失在了林立的高楼中。

于是罗宾恨恨地跺了跺自己的脚,然后乖乖去看那些夜晚才敢露出狰狞面孔的小混混去了。

当然,也不能说把那些洋洋得意的小混混揍翻没意思,即使迪克心里真正想做的是像蝙蝠侠一样值得纪念的大事,但是英雄嘛,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办大事的啊。

我可以一点一点地积累,让蝙蝠侠刮目相看!

迪克这样安慰自己,然后用自己的短棍狠狠砸晕了想要强暴一名女性的混蛋,顺便用那个混蛋的手机朝哥谭的警局拨了一个电话。

你是新来的小英雄吗?狼狈的女白领感激地看着站在晕死过去的坏蛋的背上还跳了跳的迪克问道:你是什么英雄?

迪克骄傲的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脯,他努力想做出像蝙蝠侠展示给哥谭众人那样沉着又伟岸的样子,只是年龄和体型限制了他,让他有种滑稽又可爱的感觉。

我是罗宾。迪克压着自己的嗓子,模仿自己养父那种深沉的嗓音,但是再怎么伪装,属于迪克自己的年轻与开朗还是遮掩不住:我是蝙蝠侠新来的助手!

原本惊魂未定的女白领被这个横空出世的罗宾逗笑了,看着穿着一身红绿夹杂的制服的罗宾,她露出了微笑:谢谢你,罗宾。

你是个优秀的英雄。

这句话对迪克来说胜过任何夸奖,从他心底油然而生出了一种被肯定的感觉。

甚至,比阿尔弗雷德做的小甜饼还要甜一些。

只是警车的鸣笛声越来越近,迪克必须要走了。

年轻又活泼的罗宾为哥谭这座死气沉沉的罪恶之都注入了一点新鲜活力,没有两天,哥谭的大街小巷都在谈论这个年轻开朗的小罗宾鸟。

只是在罗宾这个英雄之名的前面,还是带上了蝙蝠侠的前缀。

本来迪克是很开心的,哪个小男孩没有梦想过做一名英雄?在哥谭初中上学的时候,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听着身边的同学谈论新出现的罗宾,虽然脸上毫无波澜,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心的转起了圈圈。

直到班里面总有那么几个狂妄自大的小伙子发言。

罗宾有什么厉害的,不过是蝙蝠侠的跟屁虫而已!

如果他真的这么厉害,就不会只是收拾几个没什么用的小混混而已了。

就是,所以蝙蝠侠才不让他和自己一起去抓稻草人小丑那些坏蛋!

他们说的理直气壮,像是对罗宾不能再了解的模样,甚至转过头问坐在自己位置上的迪克。

我说的对吗?迪克?

迪克不说话,只是偏过头看起了自己桌上的书。

可是他虽然不说,心里面却很难过,原本快乐的翻跟斗的小迪克缩在角落里,把脸蛋埋进了膝盖。

后面又过了好几天,虽然迪克并没有说些什么,但是敏锐如蝙蝠侠还是发觉了自己养子这两天的心不在焉。

发生了什么?坐在沙发上的布鲁斯问道:你看起来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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