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是坏....森格的声音到这,才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周围的猎人都绷紧了神经,看向了前方突然出现的男人。
有了火把的照应,便将眼前情景展现了出来。金发的男人正安抚着怀里的小狼崽,眼神淡淡的向这看来,眼底的猩红不再掩饰,对上的时候就给人一种浑身发冷的感觉。
本来以为突然出现的贵族不该是吸血鬼,但现在看来,我们都判断错误了。
其中一个猎人开了口,他的视线死死的盯着前方,在背后做了个手势让其他人带着年轻的一辈先离开。
能悠然出现在太阳底下的血族被称之为最危险的存在,运气差的话今晚他们所有人都要折在这。
这孩子身上有血的味道,你们杀了他的父母吗?叶承易瞧着他们开口:这是只半狼人,也就是说....你们杀了同类?
她和狼人在一起本就是错误,还执迷不改,我们....
肖亚!年长的猎人呵斥了那年轻人一声,杀死那个女主人本就是他们理亏,他们还在吸血鬼的面前这样,真是丢脸。
怀里的小狼崽已经安静了下来,似乎知道了身边的血族是自己的庇护所,便只是安静戒备的看着这些猎人。
你想要他们死在这吗?
这个问题一出,所有的猎人都绷紧了神界。而小狼崽望着他们看了一会,慢慢的摇了摇头。
叶承易了然。
摇头并不是不想要他们的命,而是不希望由叶承易来动手,他要等自己强大了自己来做这件事。
好
小狼崽还只是小少年,作为血族叶承易的力气不小,托着对方的臀部就能将人单手抱起。怀里的人一惊,下意识环住了他的脖子。
脚步向前,绕过了没敢动的猎人们,向那山上的小屋走去。
伟戈,我们?
马上走,离开这!伟戈毫不犹豫的下达指令,带着一重猎人迅速的离开了这。
叶承易带着小狼崽回到了那小木屋,扑面而来的便是浓烈的血腥味。小狼崽跳下了他的怀抱,将女主人和那巨大的狼人尸体带到一旁,接着埋头用尖锐的爪子开始挖土。
叶承易就在一旁看着,安安静静的陪着他。一直到那月亮隐去,天将破晓,少年身上狼的特征不在有,眼前却已经堆起了一个小土坡。
做完这些,小少年起身走到了,叶承易的面前。
他的脸上脏脏的,只有那双绿色的眸子十分明亮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安鲁
这个名字不好听。叶承易伸手,从口袋掏出了手帕擦了擦对方脏兮兮的脸。
以后跟着我,就叫怀晓吧。
第117章小狼崽爱上我了(三)
归属感其实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
他分明是在这个木屋出生,也在这个木屋长大。有相爱的父母,也得到了足够的爱和自由。
可在看到自己的父亲面对敌人时收起了自己的獠牙、将爪子放在地上时,他的脑海之中浮现的想法竟然是真蠢。
之后在见到那满地的鲜血时,他竟也是冷静的可怕。
他懂事的很早,也早已知道自己并不是能真正融入人类这个族群中的存在,可这样平凡的生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所以他从不在意自己的血统。
或者可以说,他不在意自己是怎样的。
他曾经为自己有尖锐的爪子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力量。可直到这一晚的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弱小。
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道路,那就是听从母亲的话逃跑。逃跑并不可耻,就这么死去才是真正的毫无意义。
然后他瞧见了这个会向他伸出双臂接住他的人,就有了一种我应该是和他在一起的强烈感觉。
所以他顺从的接受了怀晓这个新名字。
仇当然要报,这是对养育之恩的回报。眼前的人会教他强大,亦是他最好的归所。
小木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是钱财也就那么一点铜币,根本微不足道,眼看着阳光越来越大,叶承易就想先带着慕怀晓离开。
在他伸手想去捞对方的时候,却看到慕怀晓的脸上微微有些犹豫,往后退了一步。
生长在大山的少年身上有着野性,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制成的衣服。狼人的皮肤比较坚硬,当然是不怕这些摩擦的。
所以他空手刨开土,对他的爪子伤害也并不大。
可是这么一遭,就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脏,他看着那白净的手帕在他的脸上擦过之后留下了漆黑的一片,也看到了贵族西装上那两个动物爪子的掌印,是他昨晚扑进对方怀里留下的。
衣服总是要脏要洗的,所以曾经他的父母并不限制他的任何行动,任由他在深林里玩耍打滚,他也早就习惯了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样子。
可在这一刻,他下意识的不想将这些泥尘带到对方的身上去。
叶承易没多说什么,直接伸出了一捞,将人包住之后就飞快的向着山下而去。绕过了已经变的喧闹的小镇,回到了那旅店的房间之中。
不出叶承易所料,猎人们早就连夜逃走,连旅店都没有回来。
他的动作没有惊扰到任何人,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打开门,让老板送一些热水上来。慕怀晓算是突然出现的人,这么快被老板看见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那热水只送到门口由叶承易自己提了进来。
将水的温度调到刚刚好,他便让慕怀晓脱了衣服。
少年应该没做过这方面的教育,快速脱了衣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接着就一头扎进了水中。
其实他从小都在山涧洗澡,热水对他来说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在入水的时候面上露出了不适的神情,才让叶承易反应过来这一点。
不过主要是为了能让人洗干净,这一次也就这样凑合了。
叶承易带的行李之中没有适合慕怀晓尺寸的衣服,最终他穿上了一件有些宽松的衬衣坐在了床头。
因为常年在森林里长大,慕怀晓的肤色偏黄了些,一头棕色的头发如同狼毛一般卷起,便是独具的少年感。
慕怀晓和气运之子是一样大的,想要成年还得再过三年。他想要成长,就必须得是接受更多的事物的。
很快老板又送来了食物,这次东西总算是有了用的地方,全部进入了少年的胃里。
叶承易去楼下结了账,联系了马夫说要立刻启程离开这里回去,让他去牵马车过来。马夫有些意外但一想也许是贵族住不惯这里,就立刻应了声去牵马。
之后趁着马夫转身去拿行礼的间隙,叶承易从窗口将慕怀晓抱下,带着他一起坐进了马车之中。
马夫是雇佣的,但这马车却是他的财产,所以才能将这窗帘装饰的这么严实,让人瞧不清里面的状况。
两匹马儿因为闻到少年身上的味道有些被惊到,好在这帘子能够阻隔味道,很快让它们安静了下来。
不过离开的路程没那么顺利,小镇的强盗们正等着他离开的这个机会抢劫。于是半道是马儿突然停下的嘶鸣声,让没坐过马车的少年下意识向前栽去。
叶承易伸手捞住了对方的腰,才没让他的头撞到前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