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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姐咽掉最后一口汤,脸颊红红一脸激动的说道:真的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苏家小帅哥,可以再给我来一碗吗?

然而此时,又有一股香浓的味道传来。

苏默言微微一笑,说道:小姐姐如果没吃饱,就请尝尝胖婶儿手边的麻辣烫。如果喜欢,记得多去嫂子美食档光顾。

说完这个名字,苏默言就是忍不住一阵羞耻。

怪就怪那个胖老板,你好事的什么?

取的这名字,真是将庸俗诠释到了极点。

小姐姐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是怔了怔,随即接过名片,一脸微笑道:好,别的都无所谓,我只想问一句,所有的食物都是这个水准吗?

苏默言全程保持着职业的微笑:当然,甚至在这水准之上。

小姐姐接过名片后,就迫不及待的去盛麻辣烫了。

胖婶儿在边上给他打下手,也跟着露出了一样的职业假笑。

胖婶儿:做生意容易吗?

门面担当也是心累,笑成这样脸都酸了。

周围试探的豪门子弟,也开始跃跃欲试。

苏默言身边的那个姓齐的二代公子哥,一脸不屑的说道:有那么好吃吗?这种美食摊我见过,都是用香精堆砌出来的香味。闻着香,吃起来一点都不好吃。切,刚刚那是托吧?

另外一个姓周的公子哥清了清嗓子,说道:很遗憾那不可能是托,那姑娘是京城陈家的,叫陈希茜,大家都叫她Cici公主。京城商圈的公主殿下,谁能请得起她做托?

姓齐的公子哥有种被打脸的感觉,又有点不信邪,说道:呵,我倒是要去看看,有多好吃。

说着他起身,对在一旁端着一杯鸡尾酒,一脸仿佛在看好戏又有些迷茫的苏默语说道:小语你等着,我这就去揭穿他的阴谋。

说完便朝着苏默言的锅灶摊子走了过去。

苏默语的眼中仍是不屑的,说道:这种不入流的东西,倒也没有必要关注。来,我们继续品鸡尾酒吧!我这里还有几瓶不错的红酒,改天我们可以单独开个酒会。

他身边的几个二代附和着,只是鼻端的香味挥之不去,他们也开始馋涎欲滴。

苏默言身边围着的宾客越来越多,为了让秩序更加井然,他让胖婶儿指挥着大家排队。

尝到小碗拉面的宾客们食髓知味,竟又跑到了队尾。

眼看着队伍越来越长,楼上的苏太太开始皱眉。

她招手叫来了侍应经理,吩咐道:宴会准备上正餐吧!招待主位的宾客们进包厢。

主位一共有十个客人,都是J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这会儿那些身份尊贵的客人正在二楼交谈,已经有人开始对这神秘的香味产生兴趣了。

苏太太虽然对苏默言那一桌东西不屑一顾,却也担心节外生枝。

毕竟那香味真的太诱人了,哪怕再不屑一顾,她的唾液还是控制不住的分泌。

此刻那排队的人群里却好死不死的发出一阵惊叹,她也好奇的探头看了下去。

只见苏默言串了一锅不知道什么样的小串,油汪汪红润润,引得众宾客连连招手。

其中就有刚刚说要戳破苏默言的那个姓齐的二代,他排在了第一位,嚷嚷道:别抢别抢,我是第一个啊!三少你可真是了不起,怎么做出来的?绝了绝了,这可真香!

苏默言面带微笑,说道:客人喜欢就好,客人可以上来选了。

没错,这正是苏默言今天的重头戏。

除了现拉的拉面,就是这让人唇齿留香又麻又辣的冷锅串串了。

齐少爷挑了五个小串,还有点意犹未尽。

苏默言却制止了他,因为一个人只能挑五串,否则就分不过来了。

齐少爷咽着口水,说道:你那边不是还有一锅吗?

苏默言十分抱歉的说道:那一锅啊?抱歉,那是给二楼的贵客们准备的。

齐少爷一听,只得悻悻的拿着串串离开了。

一锅冷锅串串,片刻功夫就被抢光了。

而被苏默言委以重任的茜茜小姐姐,则端着那一小锅上了二楼。

因为她爸就在二楼,这样的话她又能跟着蹭几串儿了。

迈着欢快的步伐,茜茜的锅竟被二楼的某位贵客亲自接了过去。

茜茜:???

苏太太见状,立即斥责侍应经理:不是说让你们上正餐吗?这次不是定的最好的澳州海鲜吗?怎么回事?还没上来?

侍应一脸无奈道:抱歉太太,我们已经上去了。但是大家好像,更对苏三少爷的传统美食感兴趣。我们也很无奈,毕竟这是失传已久的国粹,我们真的比不过。

苏太太皱眉:什么国粹?不过是厨房里的东西,你们国际连锁的会议中心,还比不过一个开小吃摊的?

侍应皱眉:苏太太您不要这样说,传统的东西,并不会比不过国际的。也许您对传统食物的历史并不了解,但我们厨师长说了,不要打扰那位先生。

苏太太很是不解,却又不想让好好一场宴会弄成街边小吃摊。

转身朝楼下走去时,却发现苏默言带来的一堆食材,已经被那些贵客分食干净了。

他手里的一叠名片,也被抢了个干干净净。

苏太太:

刚刚在楼上,香味不是那么明显。

结果一下来,她的口水也忍不住开始分泌。

然而桌子上却只剩下了残羹剩饭,以及一些被撸的干干净净的竹签。

苏太太刚要上前去斥责苏默言,却被苏默语给拉住了。

他悄悄把苏太太拉到了一边,说道:妈,您别管他了,二哥应该有安排。

苏太太气道:我就是气不过,这明明是你的主场,却被他给抢了风头!

苏默语笑道:没关系的妈妈,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为什么要在意这点小小的风头?就算风头都给他,那又如何?我们要的,是最后的成功。

他们的转机在三年后,这三年他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完美的人设。

只有这样,他才能走得更加长远。

于是只好由着苏默言带着他的老女佣,把摊子收拾干净,又赚来了一堆人情。

这时,却有一个打扮得体的年轻人朝苏默言走了过来。

他的手上端了两杯酒,对方一脸微笑的对正在忙碌的苏默言说道: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您喝一杯酒呢?

苏默言看着这个人,瞬间就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在原著里,有个姓郑的小青年,是苏哲安排来给自己脱身的工具人。

那个姓郑的小青年所作者描述长的不错,技术也过硬,但也是个到处标记的公狗。

苏默言一看眼前达人的大蒜鼻,瞬间觉察出这人大概某方面欲望强烈。

他冷笑了一声,倒也不觉得他敢在这里动自己。

怕是背后有人指使吧?

果然,他看到了角落里伺机观察的刘方元。

说起来这刘方元也是奇葩,他真的是为了苏哲,什么都干得出来。

迟早有一天,他会死在苏哲的手上。

看着那杯红酒,苏默言笑了笑,说道:帅哥,我对红酒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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