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办公室的电话。拉蒙特只是给总机的接线员打了电话,告诉她在整整7
分钟之后给他打回去,他一接电话就把电话挂上,不要拿着电话,听他说出
的话。rdquo;
贝顿法官说:还有别的证人吗?rdquo;
我们没有,法官大人,rdquo;汉米尔顿middot;伯格厉声说,这就是检方的案
件。无论在上级法院可能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仍然希望指出,已经有足够的
证据使这位被告接受审讯了。rdquo;
辩方有什么证据吗?rdquo;贝顿法官问。
梅森站起来:我们有一些证据,法官大人。除非地方检察机关想做出
规定。我们要花一点儿时间才能把它拿出来。无论如何,这是一件要记录在
案的事情,而记录是可以由法庭或检方加以证实的。rdquo;
保罗middot;德雷克向德拉middot;斯特里特耳语了几问,离开了审判室。
这个证据是什么?rdquo;贝顿法官问。
让我们假设,rdquo;梅森说,被告讲的是真话。洛林middot;拉蒙特发现他自
己被困在那个乡间别墅孤立无援。他穿着湿衣服,他的裤子刮破了,他的求
爱遭到了严厉拒绝。他很愤怒,他的身上湿乎乎的,他受挫了,他被人智胜
了。他的汽车被mdash;mdash;嗯,lsquo;借rsquo;去了。我们只需使我们自己设身处地于他的
地位,来搞清他会怎么做。rdquo;
请等一下,法官大人,rdquo;汉米尔顿middot;伯格插了话。我们现在反对任
何争辩。如果辩方有任何证据的话,就让他们把它摆出来吧。在证据摆出之
后,被告的律师可以随意使用他的辩才mdash;mdash;那时我们将有机会来做出我们对
于那些事实的解释。rdquo;
贝顿法官点点头。我认为作为一个程序,检察官是正确的,梅森先生。
我认为这样的争辩应该在你拿出你的证据之后。无论如何,本庭要说,本庭
届时将欢迎这样的争辩。rdquo;
我不过是想显示出那一背景,法官大人。rdquo;梅森说。
我认为本庭了解那一背景。你的证据是什么?rdquo;
就是这个。rdquo;梅森说,我原来认为洛林middot;拉蒙特会给某个人打电话,
让那个人给他带衣服和一辆车来,当长途电话记录显示出他没有这样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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