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为什么去南浔?”
反正现在这个时间去上班已经来不及了,秦朝索性就把之前的事给秦遇讲一讲,省的秦遇总觉得只有他自己过的苦。
“当时,妈妈交了个男朋友,说是个很有钱的大款,可妈妈被骗了,那就是个拉皮条的,看妈妈长的漂亮,就把妈妈骗到了南浔镇。
妈妈的性格你也知道,她那么要强怎么可能会就此堕落。
她带着我,用仅剩下的一点钱租了个小房子,之后就开始打工,那时候,我俩经常吃不上饭,有上顿没下顿。
这样的日子,我跟妈妈过了几年,再后来她到了姜叔叔的公司,说好听点是内勤,说不好听的就是打杂的。
端茶倒水,扫地收拾厕所,都是她的工作。
又过了两年吧,妈妈终于成了姜叔叔的秘书,工资也高了,我俩也从那小出租屋里搬出去了。
但我总觉得,妈妈说是姜叔叔的秘书,可跟他们家保姆差不多。
下了班,妈妈还要去姜叔叔家帮忙收拾屋子,做饭。
妈妈拿乔阿姨当亲姐姐一样,每周都会煲汤给乔阿姨送过去。
可后来,我听说乔阿姨精神不太好了,整日都说在家里看见了江绾死去的奶奶,还怀疑姜叔叔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男人啊,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猜忌太多,姜叔叔就提出离婚了。
妈妈也是在姜叔叔离婚之后,才跟姜叔叔在一起的。
后来,姜叔叔就带着我跟妈妈回到了b城,算一算,我一共在南浔呆了六年,这六年,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秦朝说这些的时候,脸上都是无奈和心酸。
可秦遇这会儿是并不在意他当年过的有多苦的,秦遇还有另外一个问题。
“你们当年,为什么要离开南浔?江绾到底是姓江水的江,还是生姜的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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