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过去。不知何时,在地平线底下藏了太久的太阳终于露面了,赤红耀眼,染尽天边,千万里霞光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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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节省地吃了早餐,背上行囊,朝着大象离去的方向前行。
几小时后,大象沉重的脚步声又一次在前方出现,庞大的身影在远处的灌木林中若隐若现。
两人又跟了一阵。
然而,不多时,他们走到一处岔口。按旧地图上的指示,他们该取道西南,朝一座山上走。但大象独自慢慢前行,走的是西边的平原。
谢亦桐想,看来分离的时刻到了。
两个人目送大象远去,走上了山。这山很陡,几乎没有植被,全是光秃秃的石头,稍不小心便会滑落下去。他们走得很小心,到了某些地方,因地上很险,不得不把背包用力丢到前面,人再跳过去。
走了一个多小时,谢亦桐怀疑包里的手电筒已摔坏了,来不及抱怨这一点,更值得抱怨的事情出现了。
前方山路出现断口。
断口的另一侧很远,跳是跳不过去的。底下又很深,石头尖锐,无疑能摔死人。
两人只好原路返回。
傅默呈说,“看来大象比我们更认路。”
谢亦桐在脑海里算了算今天走的路与方向。确实,若要绕开不可逾越的石山,方才在岔路口就该走西边的平原。野生动物天然的寻路能力,有时人类拿着地图都赶不上。
两人费了一番周折下了山,走上平原,竟是没多久便碰上了大象。
因它被耽搁了。
高昂的象鸣在平原上空回荡,大象一身带血。巨大的铁网带着钩刺,把它左半身厚重的皮肤刮得残破。左前蹄上的云状巨疤浸在鲜艳象血中,几分狰狞。
几具已不再挣扎的人类尸体倒在它脚边。
平原上充斥着血腥味。
浑身是伤的大象抬起前肢,鼻子一甩,象鸣长嘶,又重重落下。大地颤动。但大象似乎动弹不得。地上半破的铁网随它动作一下一下打在地上,留下狰狞的血路。
那竟是一个巧妙的捕象网,扎在地上,最核心的部件扣住了大象一条后腿,无论它如何以巨力挣扎,竟是不得脱身,反而,铁刺在象腿中越扎越深。
——很少有动物会主动招惹野象。即使是凶残的食肉动物,捕食也是为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填饱肚子,除非找不到别的,否则不会得罪这样庞大奇异的食草生物。
——唯一的例外是人类。因为他们招惹野象不是为了填饱肚子维持生命,而是为了取乐。
象蹄边的尸体抱着猎.枪,身上穿着嘻哈风格的衣物,有的还穿了鼻环。看模样是白人,应是来自某座艾什加拉逃亡者城镇。
受伤的大象一下一下踏在地上,有些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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