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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起兄未免也太瞧的起有些人了。

方俞自是知道梁闵胥开口闭口的提灵玄洞山赏梅这话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讥讽他没有帖子前去同游,他也懒得看梁闵胥一副小人之态,并不想把放假的时间花在怼他的功夫上,便对邱研起道:邱兄,在下还有事便先行告辞了,若是文章你要观览,那便下次回书院上课时再归还给我罢。

多谢方兄。

告辞。

梁闵胥见方俞不搭他打话而公然离去,心中愤然:不过是侥幸受夫子赞扬一回便目中无人,注定不是长久之相。

方俞急慌慌出了书院,今儿中午雪竹来送饭时说舅舅把他要的东西做出来了,他急着去验货,没有回家先去了林玄的工坊,拿到了心心念念的钢笔。

林玄按照图纸所画,钢笔做的同图上的外形无二,方俞扒开笔盖,颇有一种久别重逢之感。

外形上是和你要求的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内在的部件却是过于精细难做,笔尖中的缝隙实在过于狭小,尚未寻到法子做出这般小的,你且先试试写着如何。

林玄把笔做出来便迫不及待的去通知方俞来,钢笔能否成功,他倒是比方俞还更着急知道。

方俞看了一眼笔尖,确实缝隙比一般钢笔要宽,能明显看到有一丝缝隙。

舅舅这是用磨具做的笔尖?

正是。

方俞加了墨水,因没有胶管,墨囊是铁质的,采用的是推拉吸墨储存,且笔尖上也没有铱粒,怎么说呢,钢笔算是复刻出来了,但是用着刮纸,且笔尖缝隙大,若是写字过于用力的话就会沁出墨汁,纸上生花。

他换着力道写了些字,颇为费力,但要是说制作失败吧,那也不尽然,写倒是也能写,就是违背了一开始便想要的便捷,再者笔全是铁质,拿在手里也重。

期待了许久,最后未达到预期,方俞心中还是有些叹惋,但这也并不怨林玄的技艺,主要还是现在的技术太落后了。

林玄是看出了这笔不受用,倒是比方俞更失望,须臾后又道:要不我再试着改进一二?

舅舅能做出来已经实属出乎我的意料,原本也是我异想天开的东西,倒是折腾了舅舅,这只笔我且拿回去留作纪念。方俞道:不过我还是再想麻烦舅舅。

那日我在舅舅的工坊见着了石墨,回去左思右想,又有了新的主意。

林玄颇有兴致:你且说来听听。

方俞当即便又找来炭条,开始画铅笔的制作方法,钢笔签字笔不行,铅笔的制作工艺要简单的多,就是没有钢笔,那铅笔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石墨磨成粉后和黏土及水充分混合,加入磨具成笔芯状烘烤制干,笔芯条便能做成,但是包裹笔芯的木头是个问题,后世技术是利用两块木板粘合压紧将铅笔包裹其中,但现在的技术肯定是不行的,胶水没有这么大的粘合性,也没有能把木头压制粘合的机器。

林玄看了他的新图纸后道:可以选用松软些的木材,从中掏空一个孔,再将你说的笔芯塞进去。

不可,笔芯容易断开,若是留孔赛进去的话恐怕不容易。

林玄又道:可以将木材的长度缩小,再把孔钻的比笔芯稍稍大一些,如此便容易将笔芯塞进去,届时在往孔中淋入粘合鱼胶,待其烘干以后便也能固定上。

方俞忍不住赞叹,不愧是工匠。

林玄没急着让方俞走,而是当即就把人留了下来磨石墨粉和黏土混合做笔芯,让方俞选出最合适的硬度。

一经折腾,方俞从工坊出去都已经月上柳梢头了,不过他心中却甚是高兴,因着总算是试出了石墨粉与黏土的混合比例,制作出合适硬度的笔芯,想必用不了几日铅笔就能做成。

方俞坐在马车上,卷起了车帘子,瞧着一路的灯烛,临近年关城里越发的热闹了起来,此时也还灯火通明:似是闻到一股烤肉味。

主君好嗅觉,前头是房家巷了,巷子里崔武烤肉可谓是云城一绝。

我竟不知此处铺子,倒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铺子未在正街也闻见了香味。许久未下馆子了,舅舅也当真是个工匠痴,这么晚了也不备晚饭,正好我饿了,走走走,尝尝烤肉去。

雪竹道:那头巷子窄小,主君若是想去,也只能步行进去了。

这有何妨。方俞叫停了马车,随着雪竹一道进了巷子,这头倒真是居民小巷,颇有些后世的旧居民区,而他们去的烤肉铺子门店也十分小,很似苍蝇馆子。

铺子虽小,但奈不住味道好,这当儿小铺子里坐满了在吃酒划拳的男子,已经没有位置了,方俞也未拿出士籍印寻位置,只受在老板的烤肉架子前等着,这头挨着炭火还暖和些。

听说烤田鸡是铺子里的一绝,他便要了两只,又零零星星拿了些菜,荤素搭配着。

嗅着烤肉在铁板上滋滋作响,发出肉质香味,香料粉与烤肉交相辉映,方俞忍不住长吸了口气搓搓手:不知公子用饭了没有,且也给他带些回去。

方兄!好巧!

方俞正嘀咕着要给小乔也点些烤串儿,两人到时候一道吃点宵夜,这些日子他忙着,小乔在家里也忙的很,核算账目,准备年节的礼物,盘算过年要去拜访哪些亲友准备什么礼品,都是些细碎又繁琐的很的事情,好几天两人都一起在书房里各自埋头忙各自的。

正出神的时候便听见一声招呼,他听着声音似是从楼上传来的,出门仰头一瞧,烤肉铺子旁的二楼上开了一扇窗,上头探出了个脑袋,竟是上回在书院同他一起吃饭的李昀。

方俞笑着打招呼:李兄,多日未见可还好啊。

尚可,时辰还早,方兄不妨上来喝一杯,有上好的岁寒春。

说起吃酒,还是岁寒春,方俞调头就想走。

上一回在老丈人家吃了不少岁寒春,入口的时候清冽像冬日的雪水一般,并不觉多大的酒气甚至味道还不错,实则酒劲儿不小。他跟他那老丈人干了几杯,准确的说是叫杯子的大碗,几杯就不行了,第二日胃都还烧呼呼的。

他想着要推拒,那李昀却是热情的很:我让小厮下来接方兄,顺道也厚着脸皮蹭吃烤田鸡。

方俞无奈摇了摇头,对雪竹道:你差个人带点夜宵回去给小公子,且通传一声,我随同窗吃点酒便回去。

是。

方俞提着这头的烤串儿,随着李昀的小厮往隔壁的楼上去,初入是一道小门,上楼的梯子也似民居小房,若不是小厮提着灯笼,很容易便一脚踩空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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