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的抬头看一眼,只见头顶古朴典雅的牌匾上,用古体朴茂工稳的写着三个大字
【藏书塔】
脑海中泛起一阵涟漪,黑暗中,季晓光轻瞥身旁静直而立的沈连庭,他这才意识到,这就是那些天他一直会看的地方。
原以为他是孤僻不愿与人相处,便看些山峦间的景色,没想到居然是来踩点的,好方便熟悉路线夜间行事!
想到这里季晓光瞬间无语,但转念一想,偷东西为毛要捎带自己啊?
沈连庭带他进去:走吧,若看到什么好玩的,带回去也可以。
枭鸟掩门而入,又不知道从哪摸出来火折子点蜡,随后递给悠然自得状的沈连庭。
季晓光心道,之所以带他来,难道是因为怕他无聊,来这里参观游玩解闷儿的吗?
这里怎么看也是后门,前面肯定有门生弟子把守,就这样带着他随随便便进来真的好吗?
又见沈连庭依旧是一身繁琐的广袖暗袍,想着好歹尊重一下,穿个夜行衣什么的啊,居然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进到霄云派的藏书塔里来了
藏书塔内寂静无声,充斥着一股油墨的檀香味儿,凭借沈连庭手中的明蜡,隐约可见厚重书架前的几处案几。
仰头高望,便是阶梯上重重叠叠罗列整齐的书架,一眼也看不到尽头。
沈连庭让他跟紧,自己则在乱如迷宫的高阔书架间穿梭,时不时抽出几本蓝皮古书,毫不犹豫的丢进枭鸟怀里,好像对这里了如指掌。
他七拐八拐的突然脚下一顿,转身对季晓光说:有什么想看的书吗?拿吧。
季晓光摇摇头,拜托这真的不是在逛超市吗?沈连庭的语气好像在说,想吃什么我买单一样。
霄云派的藏书塔内藏列的可都是近百年来的古籍,随便拿出一本都是世人趋之若鹜的好东西。
昏黄晕染的烛火下,罗列着数之不尽的古书。他有些看不懂繁复的字体,只在与身高比齐的一列的角落里,注意到一本书。
伸手抽出来,其面上布满一层厚厚的灰尘,许是很久没有翻动过。
《酒经》?沈连庭道。
季晓光觉得有些不妥,又想放回去。
想看就拿着吧,无事。说着,沈连庭拿过这本书,交给身后怀里书摞成山的枭鸟。
季晓光:
他也不是想看,只是喜欢喝。
虽然算不上嗜酒如命,但从前上班回家后,总喜欢喝罐冰啤解解乏,可能是工作压力大,久而久之冰箱里总会放许多的酒。
再说,这些书上的字他基本不认识,也就这本字最少,的还能辨认,这才想拿出来看看。
不过现在整日无事可做,被沈连庭小猪一样的养着,已经好久没喝过了。
想起来就想喝酒怎么破!
后沈连庭又寻来一本书,像是特意找来的,季晓光余光瞟过,大概是本御剑之道类的古籍。
沈连庭现场看了一半留下一半,其余的又叫枭鸟放回原处,干净利落,不留任何痕迹。
季晓光全程不语,他有心但也不会问。而沈连庭看他一眼,像是怕他误会,兀自解释道。
只是借来看看,这几本较重要的,过阵子便会还回来。
季晓光闻言眨眨眼,思索片刻后说:不要被别人发现就好。
沈连庭微愣,在烛火下黄莹莹的带着暖意:关心我?
后者乖顺的点点头。
这不废话吗,你是我大腿我当然向着你啦,季晓光理所当然的想。
见他这样回答,沈连庭讳莫如深地看他半晌,眼中带着不明的意味,最后轻叹一声,依旧摸了摸他的眼角。
季晓光已经习惯沈连庭这项奇怪的癖好,他愿摸就摸,反正不会掉块肉下来。
而第二日,季晓光迷迷糊糊地被飞奴丛床榻上拔起来,就看到那一摞被他乱涂乱画的宣纸上,紧实地压着两坛圆滚滚的酒坛
【作者有话说】:御剑那本是专门为季晓光学的。
第十七章六哥折腾你了?
昨夜和沈连庭去藏书塔,回来时已然过了午夜,这会儿算起来才睡了几个时辰,醒来眼底覆着一层薄薄的乌青。
这是?
他撑起身子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看着案几上的两小坛子酒,还以为看花眼了。
飞奴道:上好的长安露,六殿下今早让我拿来给你的。
不等飞奴端来衣物,季晓光便自己下床走到案几前。
近距离看着,他发现酒坛子应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密封的牛皮纸未揭,表面一层黑褐色的泥巴,隐隐散发着泥土混合酒香的气味。
见他盯着酒坛子看,飞奴补充道:这可是殿下连夜命人从宣城新开酒坊挖的,千金难买啊,还有地窖里存的竹叶青,也是给你的。
宣城?你是说你是说宣国的国都?季晓光不可置信的问道。
看着飞奴给予肯定的答复,他心里又是一愣。
宣国距离这霄云山,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
原著小说里提过,两地往返骑马最快要五日,脚程将近需要半月有余。而御剑的话,一刻不停也要三四个时辰。
也就是说,这两坛长安露和地窖里的竹叶青,昨夜自他睡下出发,现在送到这里可能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只为了给他饮用。
季晓光一时哑然,沈连庭竟为了他略略提过的东西,会做到这种程度,还真是对他太好了。
飞奴看他不动,伸手帮他把酒坛子上的封泥去了,边打开边眉飞色舞的道。
殿下还说,你日后想吃什么便告诉他,宣城里的吃食玩乐可不少,特别是进几月新开的糕点酒坊,样式新奇有趣,据说是一侯爷新娶的夫人开的
季晓光站在原地听着,渐渐地声音仿佛被推远,最后化作虚伪,只有胸膛处似乎比往日跳的快些。
他下意识的用手按压心脏的位置,心想大概是昨夜未睡好的缘故吧。
打开坛封,一阵浓稠的酒香四溢而发,沁人心脾。
季晓光的注意瞬间被吸引,唇齿被熏染的有些干燥,他端起小酒坛就想尝尝,但瞥见一旁飞奴略带审视的目光,又讪讪地放下了。
大概,不,是肯定。
炮灰那样循规蹈矩的一个人,绝不会想他一样对酒类抱有念想,很有可能连酒的味道都没尝过,怎么会像他一样喜欢饮酒。
他想了想,语气十分随意的问飞奴:失忆前的我,喝酒吗?
飞奴抬手点了点下巴,道:不喝。又道:那个时候啊,有口水喝就不错了,哪里有这种好东西
季晓光:他承前启后的故意提这一句,现在看来就是废话。
他忙打了几个哈哈,打算忽略掉这个问题。心道以后还是少喝酒,这和炮灰差的太多了,但又听飞奴道。
不过嘛。飞奴放下手,眯起桃花眼,娓娓然像是在回忆往事。
我从前会带你去厨房偷点糙米酒喝,虽然那酒杂质多又涩,连酒都算不上,只叫着名字好听些罢了。这是给马棚马驹作饲料用的,谁都不喜欢,但你总说好喝。
季晓光不知炮灰从前的生活怎样,但肯定过的不好,尽是苦日子。飞奴说什么他便认真听着,最后只抿了一小口长安露尝尝鲜,就暂时放到后院的酒窖里了。
自昨晚沈连庭来见他,今日便带他去修习了。季晓光大抵猜到会这样,就乖乖地跟着去了。
他昨晚睡的较晚,今日明显无精打采,兀自站着像瘦小根酸黄瓜,眯着眼睛困意直涌。
自从中毒之后,他许久未跟着沈连庭来修习,众人见到他还有些不习惯,小声地议论几句就去做自己的事了。
季晓光表示无所谓,他现在就是困乏,连说话声都带着明显的倦意,双眼酸红的没精神。
沈连庭自然是注意到季晓光的样子,本想让枭鸟带他回去休息,但他坚决不离开,沈连庭只能让他去树荫下一处矮树墩坐着。
正午时分,日头暖烘烘的直射大地。季晓光独自坐在溪流小径旁绿荫下的树墩上,湿热的让人困意更甚。
他低头拨弄地上的杂草,试图分散注意力。临溪的位置芳草鲜美,遍地的野花野草,一眼望去甚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