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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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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带伤的照片,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画板,轻叹了一声。

【你在宿舍吗?】

沈隋急忙给方芦发了一个定位,他握着手机,没有忍住的笑了一下,【需要我让司机去接你吗?】

【……】

【不用了,我自己过去。】

沈隋这个等着他过去,连伤口都不包扎。

方芦和同学打了一声招呼,并且把画室的钥匙留给了他们。

——

沈隋住的柘梨苑属于江景楼,一百多平就要小一千万。

方芦刚走到房门前,敲门的手还没有落下,屋内的沈隋就好似感知到了一般,先给他打开了门。

沈隋穿着白色的长袖,面色微有些苍白,眉骨深邃的像是用笔墨点染,脸上的血迹被他擦去了,但是额角的伤口还没有处理,有些狰狞可怖。

沈隋侧开身子,在鞋柜里找出来一双崭新的黑色的拖鞋,他习惯性的抄着兜,“你想要喝点什么?”

他目光不停的在方芦身上停留,穿着白色连帽衫的方芦眉宇间的青涩更加明显了,像是高中生,肌肤白的好似能够反光,唇瓣浅粉,漆黑的眼眸又乖又呆。

沈隋咽了咽口水,企图将嗓子里的瘙痒压下去。

他瞧着方芦换下拖鞋,阔腿的牛仔裤腿下,纤细的脚踝被黑色的袜子包裹。

很是涩气。

“可乐,要冰的。”

方芦也不和沈隋客气,而沈隋就喜欢方芦不和他客气。

就像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方芦“不乖巧”的另一面。

沈隋将被可乐浸泡而发凉的杯子递到了方芦的面前,而不是方芦身前的茶几上。

方芦下意识去接,不想沈隋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腕,用冰冷的杯壁去碰他的手背。

沈隋低沉的声音透露着危险,目光渐渐变暗,“知道我想对你做什么,你还敢一个人来见我。”

他真的要憋疯了,方芦对他若即若离,他不是傻子,自然能够知道方芦在吊着他,每当他想要疏远的时候,方芦总会再给他一点甜头。

方芦与他不一样,方芦是被捧在手心中长大的,备受父母的疼爱,所以想要什么,都是轻而易举。

他需要自己争抢,很多的时候他根本不能够表现出自己的喜爱。

方芦手指抵在沈隋锁骨上方将他给推开了,只要再往上三寸,就是沈隋的腺体了。

方芦修长的手指接过杯子,另外一只手拽过沙发靠背上的外套盖在了沈隋两腿上。

桃花眼中闪过一抹戏谑,他咬字很轻,却字字击在沈隋的胸口处。

“沈少,遮一下,你反应也太大了。”

作者有话说:

希望这本不要扑了

第14章

沈隋一点都不尴尬,他向下看了看,轻闭着眼眸,将自己的想法从脑子里赶出去,“面对你没有任何感觉,才不正常吧。”

沈隋从来都不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学生,上学打架都是常事了,别人不敢招惹他,除了他家很有钱,就是因为他打完架后,会给他们花点钱。

大多数人都对他敢怒不敢言,沈隋很清楚这点,他也不需要其他人喜欢他,他也不求自己在班中受欢迎。

方芦模样太乖了。

所以他是伊甸园里的毒蛇,渴望着最殷红的那颗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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