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所谓&qut;监斩两王&qut;,一为明太子慈烺,《东华录》载:
顺治元年十二月辛巳(十五日),有刘姓者,自称明崇祯太子,内监杨玉为易服,送至故明周后父周奎家。时崇祯帝公主亦在奎所,相见掩面泣。奎跪献酒食。既而疑其伪,具奏以闻。随令内院传故明贵妃袁氏及东宫官属、内监等辨识,皆不识。问以宫中旧事,亦不能对。袁氏等皆以为伪,唯花园内监常进节、指挥李时荫等执以为真。吏部侍郎沈惟炳、御史赵开心、给事中朱徽等各言事关重大,宜加详慎。因下法司复勘,得假冒状。杨玉、李时荫等十五人皆弃市。以开心奏中有&qut;太子若存,明朝之幸&qut;一语,亦论死,因系言官,免罪,罚俸三个月。仍令内院传谕内外,有以真太子来告者,太子必加恩养,其来告之人亦给优赏。
第112节:第四章世祖(50)
按:周奎叔侄所献者,实为真太子,孟心史考证此案极确。清朝自以为得天下极正,应吴三桂之请入关,逐李自成,乃为明朝复仇。既然如此,则有明朝太子出现,纵不能拱手让还天下,亦当恩养,所以非指为伪,不能诛戮。后四十年,康熙获崇祯皇四子永王慈灿,亦如法炮制,指真为伪,以成其杀。至于另一王,则为李自成自山西俘来的晋王。
金之俊在明朝官至兵部右侍郎,降清后&qut;仍原官&qut;,至顺治二年六月调为吏右。监斩向归刑部右侍郎,而其时刑部两汉侍郎为孟乔芳、金和玉,不知何以由金之俊监斩?如系临时指派的差使,则非己之职,本可疏辞;倘为自告奋勇,那就更不可恕了!宜乎为其侄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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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得读者陈君来书,询以对郑成功如何再评价,以及顾亭林及钱牧斋对&qut;江上之役&qut;的看法,嘱为一谈,敢不如命。按:&qut;江上之役&qut;为延明祚的唯一良机,无奈郑成功将略甚疏,以致一夕生变,竟成&qut;异闻&qut;。两年以后,世祖新丧,此又一良机,而郑成功必欲取台,张苍水固谏不听。半年以后,新朝脚步已稳,于是发生一连串的悲剧:
一、清朝用郑成功叛将黄梧之议,一方面五省迁界,坚壁清野,为暂守之计;一方面杀郑芝龙,表示与郑成功决绝,亦即表示已不以郑成功为患。
二、由于东南无忧,乃得集中全力解决永历。吴三桂亦不复有所瞻顾,以重金购缅人为内应,于是年十二月初,俘获永历。是则杀永历者,虽由吴三桂直接下手,等于郑成功间接促成。
三、郑经本为逆子,当顺治十八年夏秋间,郑成功与荷人僵持时,已有&qut;子弄父兵&qut;的谣传;及至康熙元年,乃有通乳媪生子的丑闻。而&qut;父死、君亡、子乱&qut;之外,复有&qut;将拒&qut;的情事,而此皆由郑成功自取。民国十六年顾颉刚在杭州得一旧钞本,为崇祯十三年进士、鄞县林时对所撰的《荷锸丛谈》,叙郑成功死状云:&qut;子经,乳名锦舍,拥兵与父抗,成功骤发癫狂。癸卯(高阳按:应为壬寅)五月,咬尽手指死。&qut;此必郑成功命黄昱至厦门,监杀郑经及其母董氏,郑经拥兵相抗,予郑成功极深的刺激而发癫狂。所谓&qut;将拒&qut;,殆指部将不奉己命,而为其子所用。
因此,郑成功的再评价,固绝不能抹杀其开台之功,但论&qut;反清复明&qut;的志节,则颇有疑问。至其将略之疏,只看黄梧、施琅不能为其所用,张苍水、甘辉之言亦不见听,可知其余。
至于顾亭林、钱牧斋对&qut;江上之役&qut;的看法,不妨并叙。兹先谈钱牧斋的《投笔集》,前后&qut;秋兴&qut;一百零八首,首八律题作&qut;金陵秋兴八首次草堂韵&qut;,下注:&qut;乙亥七月初一日,正郑成功初下京口、张苍水直逼金陵之际。&qut;
兹录其第一首及第八首如下:
龙虎新军旧羽林,八公草木气森森。
楼船荡日三江涌,石马嘶风九域阴。
扫穴金陵还地肺,埋胡紫塞慰天心。
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湛。(其一)
金刀复汉事逶迤,黄鹄俄传反复陂。
武库再归三尺剑,孝陵重长万年枝。
天轮只傍丹心转,日驾全凭只手移。
孝子忠臣看异代,杜陵诗史汗青垂。(其八)
第八首自注:&qut;少陵诗:周宣汉武今王是,孝子忠臣异代看。&qut;以结句言,固以少陵自命,如郑成功果然成功,则中兴鼓吹,尚有无数气象堂皇的佳作。无奈&qut;后秋兴八首&qut;便是一片惋叹之词了。
第113节:第四章世祖(51)
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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