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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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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令·两相欢作者:竹修

以父之名

如梦令·两相欢作者:竹修

以父之名

如梦令·两相欢作者:竹修

以父之名

你们有一个坟

那里不拥挤

———保罗·策兰《死亡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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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待一个契机。

一个复仇的契机。

如此虔诚,如此衷心,如此沉默,如此盼望。

连我自己也不禁怀疑,身上流淌的血是不是早已变成黑色。

那天回家,就发现有两台黑色的桑塔纳一直尾随着自己,没有牌照。

“这么不入流的手段都使出来了?”我不由冷笑道。

律师这一行我做了近十年,手上经过的案子无数,胜诉极多却没有一点名气。

为什么?

因为我是洗钱的。

用行话来讲,就是放马收马。高利贷,地下庄,人头费···所有黑金都得弄干净了才能放心吃进去。

谁来做明细,谁来搅混水,谁来背黑锅?

——永远,都只会是没权没势的灰在拼死拼活。

洗了那么多年都未进过班房,我几乎是业内的头号人物。

“小伍是个读书人,我信的过!”

甄老爷子就是这么说的,他也的确这么做了,所以将甄妮嫁给了我。

陪他打高尔夫,他拍拍我的肩膀,热情道:“从此以后你就该喊我daddy了,我甄世雄可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把她嫁给了你,就是把甄氏的产业嫁给了你。好好对待啊!”

我不稀罕。

我想要的,从来就不是这些。

“我一点都不like你,也不会烦住你,但你不要指意可以干涉我!”

面对这个表面穿得像名门淑女,背地却比跑钟妹还要“贪食”的slut,我表现得如纯洁无害的羔羊,连连点头,她满意微笑。

甄妮隔三差五就从猎场带回几个玩伴,大家都是出来蒲的,一向玩得很开。我这里永远有克虏伯香槟同葡挞招呼这群王八蛋,于是他们都说:“甄妮的先生好好人。”

有次他们嗑药high过头,将我书房里的水晶框中[黄金宝贝]摔得粉碎,在香港,集邮的爱好者多,但是集贝壳的,少之又少。

多好的黄金贝···天然圆润,似一枚鸭蛋,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这个世界是不是太过腌臜,以至于容不得任何美好的存在?

见我不动声色,她男友反而慌了,平日窜到死的二世祖,此时也赔笑认罪。

“还好匠格那只龙贝没事···”我转过头对这个软蛋温柔说道,他立时大松一口气。

甄妮定定看着我,抱着手臂冷笑着。突然她走上前来,打开玻璃柜子,拿出那只火红色的珍宝,狠狠往地上一摔!

“啪”的一声,连菲佣都碰不得的[海荣光]成了粉渣子,她却兀自高兴地拍住男友肩膀,尖声道:“——你看,就算摔了这龙贝也不会有事!你惊甚么?”

那人悄悄揣测着我的表情,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

“抱歉伍生,jenny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误会!”她的女友helen连忙开解道。

我知道这个人,甄世雄的秘书,甄妮的保姆,长相平凡,学历出众,我的法定妻子每晚血拼大购物时永远是她开车提东西,辛苦送回家来,醉酒不夜归时也是她打来电话通知,故面色即时恢复和气,对helen轻轻摇了摇头,便回自己房间了。

“不用劳气跟他saysorry!”甄妮不满道:“他不过是我daddy的一条狗而已。”

在我关门的那一霎,我的嘴角不可抑制地泄出一丝笑意

说的没错,但露了一个重点。

——我,可是条会咬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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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深水湾,便看见远离市区的一大片碧海蓝天,安详宁静,一路上郁郁葱葱,鸟语花香。

看来有钱还是好的,能够垄断好的资源。

“老公!”一见是我,甄妮便迎了出来,穿着一身大红绸子的长衫,上面罩着银狐裘,齐平膝盖,双开叉的下摆,愈发显出她继承自美国母亲的好身材。

平日里她只爱抱怨旗袍的领子又大又硬,顶着难受。如今却故意弄这一身打扮。

我只微笑,露出欣赏的眼神,她立即眉开眼笑。

如今甄老爷子倒台了,户头冻结,就知道来找我了?

我心中暗暗不屑。

这个女人跟她的外表一样愚蠢,你本不知道是谁把你了不起的daddy弄去蹲铁牢的。

doltishwhore.

她拉我去她房里,我停步在门前不愿再走进去,由于滥交屋子里弥漫着类似**屁股般恶心下作的味道,甚至连甄妮身上似乎也有这种咸湿气,蒂婀丽思慕这么好的香水都盖不住,哼,她本不配铃兰同鸢尾。连helen都晓得冬天要用淡一点的dioris□o。

我咳嗽几声,捂住口鼻道:“车子准备好了。”她闻言即随我一同出门,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她欲挽我的手,却被我机灵地闪开。

甄妮拉开副驾驶的门,却发现一妙龄女子已坐在上面,她惊呼道:“helen?你点解在这里!”

这一刻,我露出真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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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扳倒甄世雄还是很难,他已收买好一切,即使卷宗齐全,人证突然转口,这案子也做不下去了。

这个世上,真是谁也不可以相信!

我怔怔望着那个受害者亲属,他的亲人被甄世雄毁了一辈子,他却可以只为了200万就不管不顾了。

200万?区区200万,不过是去年甄妮到新加坡赌城玩两天的旅行开销而已。

那个helen,只是请她吃了几餐饭就上我的裆部,平日对甄妮言听计从,讲起甄家黑幕来却添油加醋,证物方面有她一半功劳。

人心,果然是最脆弱的东西。

那么亲情呢?

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梦见过那个人了。

“我儿子是大学生!”

“烂赌辉,你又吹水了!”

那个人的朋友说,他每天都喝得醉醺醺,再去搓牌,见人就吹嘘这一句话。

妈妈因为恨他不顾家,在我7岁那年便同他分居,她是个本分的超市售货员,她只想安安乐乐过一辈子。

我14岁那年与同学一起踩脚踏车去飞鹅山玩,经过记忆中的那条小道,便再也走不动了。

那日在松林里,夏日的阳光晃得我眼睛都疼了,我突然对灵儿说道:“我跟你讲个笑话好不好?”

她啜着烤茶,点了点头,沫给她的嘴唇上一圈白泡。

我却先笑开了,她疑惑地望着我,我伸手擦掉她脸上的白沫,说道:“有个男孩子,十四岁的暑假,跟同学一起骑车乱逛···”

“···七兜八转,他就来到一个巷口,就发现——咦,这不是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吗?可惜已经太久了,他记不清他爸爸究竟住哪里了···”

那天的阳光也很刺眼,白花花的,将水泥地照得雪亮。

那个男孩子胆怯地,试探地走过一家又一家,却本不知方向,跟没头苍蝇那般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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