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人骂道:你干什么!···”
男孩支吾说:“我···我找我爸爸···”
“讲大话!我留心一个下午,八成是多手多脚的扒手!”
那个男人一掌打了过来,打得他眼冒金星,打得他全身的血都凉了下来。
他一直是优等生,家境平常但母亲也从不违逆他的要求,应有竟有,第一次被拒绝,第一次被冤枉,第一次被轻视···那么多的第一次,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炎热的夏天,这个傻子却像浸在冰水里一般。
好冷。
真的好冷。
“···男人喊道:‘滚!即刻给我滚!’
其他街坊也说:‘以家的后生仔,一个二个不学好···’
···那个傻子踉踉跄跄地爬回车座,骑出六七里,到了没人的地方,才嗬的一声干嚎,却怎么也哭不出来了···”
灵儿放下了茶杯,定定地注视着我的眼睛。
她的眸子本就生得黑,在白晃晃的日光下显得亮亮的,跟钻石一般回转着无限光芒。
她认真地说:“这人不是傻子。”
我心里猛然被注入一股暖流。
在那一刻,几乎要惊呼出声来。
那个十四岁的少年未落的眼泪,霎时蓄上了我的心头。
好像,获得了某种救赎一样。
被原谅了。
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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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世雄得意的笑容,让我的眼睛瞬时间变得通红。
那个人在我被港大录取之后,曾经出现过我家里。他呵呵地傻笑着,手都不知该放在那里。
妈妈已经有伴了,因为他推了约会,面色不善地招呼着。
我别过头,一直不肯看他。
临走时送他去车站,他贼眉鼠眼地瞄了四周,将一信封塞给我:“不够再要!你爸爸近来手气好,钱有的是!”
我冷冷道:“你不是我爸爸。”
他万分尴尬,眼中闪过一丝受伤,这让我心中产生一阵快意。
于是我嘴角一勾,继续不屑道:“孙先生才是养我和妈妈的人,他开保健品公司,有两台平治。”
车来了,他逃也似的奔了过去,在那一刻我觉得他真的好可怜。
这个想法让我恼怒,觉得自己立场不坚,狠狠踢了垃圾桶一脚。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我绝对不会说这些话。
年少的我只会用迁怒来表示在乎。
人一旦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不该这么做,不该这么说,不该这么想的时候,事态往往都已经鞭长莫及了。
只有真正失去了才会觉悟。
后悔莫及,就是专门形容这种心情的词汇吧?
我后悔莫及。
他替甄世雄做事,顶了上头的罪,进了班房,两年后割腕自杀了。
我恨甄世雄,我更恨我自己。他充其量不过是骆驼上的最后一稻草,我才是真凶。
案件审理到了半路,结局却已经很明显了。
观众席中死者的儿子才十七岁,此时不可抑制地痛苦起来,对着甄世雄破口大骂。
下场是立刻被人封住口,带了出去。
那群法警里都有甄氏的人,我瞧见他狠狠踢了那个少年的腰侧。
那又怎么样?不会受到追究的。
“自寻死路!”
甄世雄得意地向身旁的律师道。
中途休息时,我走过去伸出手来向他表示祝贺。
他大手一览,十分得意,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忽然停住了。
因为,我在他心脏处狠狠扎了一刀。
viox,尼龙刀柄,很廉价,都已经生锈了。
这是那个人送个我的大学礼物,足足在我身边呆了16年。
这16年来,这把刀都深深地扎我的心窝子,让我寝食难安,痛得我生不如死。
不过,从今晚开始,它应该可以得到安息了。
当甄世雄倒下去那一刻,他直直看着我的眼睛。
死不瞑目吗?
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这么做吧?
“抱歉,甄先生···”
微笑着对着他解释道:“我的爸爸,是伍清辉···”
没错,我的父亲,从来就只有他一个。
听见这个名字,甄世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和迟疑。
也是,他不需要用心去记一个小喽啰,那不过是他满手血腥走出来的路上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罢了。
人在临死之前,挣扎求生的表情,跟野兽没有两样。
身旁一阵骚动和尖叫,我却觉得心里很安静。
见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便将刀径直□自己的颈脖。
够狠,够快,动脉一割,血管一破,直飙十二英尺高,溅了甄妮一脸。
她“哇”的大叫出声。
意识模糊的时候,我仿佛又看见那个人对着我呵呵傻笑。
眼泪一滴滴掉在逐渐冰冷僵硬的脸上,那么烫,是helen抱着我痛哭。
真是奇怪,到了这个时候,只有她一人为我哭泣。
但我这一辈子都没有爱过她。
一秒钟都没有。
我努力吐出几个字,她急急凑过耳朵来。
“···爸爸···”
爸爸,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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