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战争的警号》作者:天狼
为了要弄清张明达和邱麟祥是否被捕,郑百千写了一封只有邱麟祥能看懂的信,买通狱卒带出去发了。他不寄任何希望,只是试探一下而已。孰料不几天,邱麟祥竟来探监了,说他安然无恙,仍旧坚守岗位。又告诉他,听说张明达已经到根据地去了,没有消息。
他听后,笑了。这是他被捕后第二次笑,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他的“不承认主义”,使他的战友——另一个共产党员保存在原岗位上,而且来探望他。这真是一出好戏。
汪敬远被押解去日本,他的母亲,一位孤寡女人,悲喜交集。喜的是她的独生儿子终于继承了他父亲的遗志,为“强国”作努力;悲的是敬远被押解日本,自然非吉祥之兆。邻居好心人劝解说,哭有什么用,还是想想办法才好。“哎,我怎么办呢?”她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条“没有办法”的办法。她凭借日籍华人的身份,又是“汪主席手下特任官”的母亲,壮着胆子给汪精卫写了一封日文长信,措词柔中带刚。大意是说:她二十年前嫁到汪家,既是汪家妇,自然已是中国人;再说汪敬远,是中国人的遗孤血脉,难道不是中国人吗?又说,她儿子说过,他“要一心辅佐汪主席。”可是日本并无提携中国之真心。随意捕捉主席的随从秘书特任官,又押解东京,把中246国放在什么地位?即使敬远有罪,要判要杀,自有中国政府自治,日本有什么资格审判中国人?这席话,说得汪精卫落眉沉思,颇有“动情”之状。终于在1943年3月携团访日临行前,交代代理“外交部长”周隆库:此去你要和日方交涉,坚持把汪敬远等中国人引渡回国。周隆库照办了,也办成了。于是汪敬远、李得森、陈一峰乘汪精卫访问团回国的同一条船,离开东京,回到上海,这是国际间从未有过的名副其实的“引渡”。
在他们的苦难中也有可品味的场景。
汪敬远等三人在巢鸭监狱牢房里正盘腿面壁“反省”,一声声传唤,把他们先后传唤到了“接见室”。高桥坐在小桌后,每走进一人,他便客气地点一下头,并伸手示意,让他们在他对面坐下。
这是他们被捕后第一次三人见面,谁也不说话,好像互不相识。
高桥命令汪敬远作日语翻译,然后郑重地说:“我想,你们可以作证,大日本警视厅对你们是友好的,是吧?”
汪敬远未及翻译便用日语问:
“这话什么意思?到什么地方,向谁作证?”
“就在这里,向我作证。”高桥点点头。
“为了什么?”
“为了需要。”
“谁需要?”
“我们,大日本帝国。你们,中华民国,都需要。你们三位,也需要。”
“我不需要,中国的国民不需要。是日本需要吗?”
“大日本帝国警视厅需要你们作证,我们是按法律程序友好地对待邻邦国民的。”
汪敬远思忖一阵,抬头正色说:“我是中国人,他俩也是中国247人,没有向日本警视厅作证的义务和责任。更不愿对日本的法律加以评论。”他决心和高桥单独“恳谈”下去。
由于他俩都说日语,李得森和陈一峰只能从他俩的语气和脸色上猜测发生了什么事。高桥想了想,点头说:“这样说,也可以合理通过,这一项可以免去。第二项,你们愿意回到中国去吗?”这话来得太突然,汪敬远毫无思想准备,不知他藏着什么杀机,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不愿意吧?”机灵的汪敬远,顿时明白了,用冷笑的口气道:“岂有不愿回到自己祖国的道理?”
“这是一种需要。”高桥无所谓地说。
“什么需要?谁需要?”
“我们需要,帝国法律要求你们来表示自己的意向。”
“日本帝国的法律对我国没有任何约束力。”高桥傲慢地挺了挺胸:“汪君,大日本帝国的法律,是件首相的大风雨衣,这件大风雨衣,可以披盖住汪精卫主席和他的国民的。”
“我们汪主席也有自己的风雨衣。”
“不不,那是大日本天皇赐给他的晚礼服而已。汪君,你太幼稚,我为你这一缺陷而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