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闻又然,睡我边上一张床,和我一样也不太爱社交。我看书,他看漫画,还喜欢一边看一边吃零食,话梅、薯片、牛轧糖每天都不重样,每天都会分我吃一些。
你住在青梅屿上吧?他像松鼠一样咔嚓咔嚓啃着薯片,道,第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印象特别深,你一说我心里就哇的一声,因为你真的就很有青梅屿的感觉。
闻又然是地道虹市人。虹市人很奇怪,对青梅屿总是有股特殊的感情在,不一定人人都了解这座岛,但人人都自认是这座岛的专家。然而他们的认识又十分的片面化,觉得岛上民风淳朴,充满古老的习俗,岛民喜欢穿着五彩的民族服饰生活,说着话还会跳起来。
我是什么感觉?我擦干净手指,将书又翻一页。
像那种小岛少年。在夏天骑着脚踏车和心上人一起沿着海岸线欢呼,穿着白衬衫完全不会流汗,身上充满洗衣粉香气。他作势往我这边嗅了嗅。
我身上这件衣服三天没洗了。我也不是打击他,但我觉得做人还是应该现实点。
他连忙直回身,脸上露出一点对我的失望。
军训结束那天,辅导员一一发回各自的手机。当重新开机那瞬间,众多信息雪花般纷至沓来,大多是无用的广告,剩下分别是我妈、我爸以及雁空山和阿公发来的关心短信。
我事先有和他们说过手机会上交,所以他们没得到我回复也并不着急。
仔细看完所有短信,发现雁空山竟然给我寄了信。
记得之前雁晚秋说过,要叫雁空山代笔给我写信,难道她这么有行动力,我都还没开学她就已经写上了?
去门卫处取了信,果然上头写着雁晚秋寄的字样,但看笔迹,完全就是雁空山的。
我等不及回到寝室,半路就拆开了,刚要细看,前方突然横插进一个声音,拦住了我的去路。
抬头一看,忍不住要皱眉,是付惟。
如果这是高中毕业后我们第一次相遇,我或许还能维持住一点老同学的体面,与他寒暄两句。但经过这一个暑假,他的纠缠简直让我烦透了,特别雁空山还总是提他,使我对他的态度从一开始的无感逐渐演变为你是不是讨打。
我就说两句话。付惟敏锐察觉我的态度,保持安全距离,没有靠得太近。
我不想在校园里引起骚动,站原地没有言语,听他怎么说。
他扫过我手中素雅的信封,双唇嚅动片刻,问我:你是不是和那个书店老板在一起了?
我将信封正面往自己这边压了压。
和你没有关系。
付惟头顶的心情值由76又降了稍许,成了淡淡蓝色。
我和陈安娜在一起了。他说。
这我倒是有点意外了,上次见面时,付惟对陈安娜明明还没有变粉,怎么几天功夫,两人竟然就开始交往了?
恭喜。不过也挺好,其实我觉得他们挺配的,无论长相和性格都挺配。
两句话已经说完,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没有说再见,也根本不想再见。
回到宿舍,终于能安安心心看信。我特地洗了个手,用纸巾仔细擦干,最后从信封里慎重地取出两张信纸。
第一张信纸是粉色的,角落描绘着可爱的卡通动物形象,用带着细闪的紫色中性笔书写,配合棱角分明,十分硬朗的字迹,颇有一种可爱的反差感。
信中以雁晚秋的口吻表达了对我的思念之情,问我想不想她,学校都学些什么,有没有人和我做朋友,信的最后,告诉我她马里奥卡关了,急需我的帮助,希望我能教她游戏怎么过。
我笑着看到第二页,以为还是她的,结果不是,落款写着雁空山的名字。
白色的信纸没有多余的花纹,甚至也没横线,字迹遒劲有力,转折处透着锋锐,用黑色墨水笔书写,看粗细,似乎是M尖的笔头。
【青梅屿很好,你阿公很好,秋秋很好,两只小猫也很好。
天气凉快了一些,院子里的月季落光了。昨晚上门口的路灯不知怎么坏了,暗下来后,发现天上星星很多。
每天出门、回家,总会经过你的窗户,忍不住会看一眼。知道你不在家,还是会看。
以前岛上生活是宁静的、舒适的,现在却有点无趣。你不在,什么都很无趣。
青梅屿很好,你阿公很好,秋秋很好,两只小猫也很好。只有我不太好。
我太想你了。
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也在想你。】
纸张除了淡淡墨香,还有股更突出的烟草味。我完全能够想象雁空山写这封信时的状态为了通风开着窗,手肘支在书桌上,指间夹住烟,写得烦恼了,便抽上一口。
我将他的信轻轻按在心口,想着过会儿去附近文具店转转,看能不能买到合心意的纸和笔。
据说大雁是十分专情的动物,由于寓意美好,古人下聘时总会附上一对雁作为主礼,称为聘雁。
雁空山这只雁专不专情另说,撒娇是真会撒娇,我根本招架不住。
哎,怎么办,暑假这才刚结束,我就开始期待寒假了。
掏出手机,先是给阿公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一切都好。挂断后,看了眼时间,虽然这会儿是书店营业时间,雁空山很大可能接不到我的电话,但我还是试着拨了过去。
铃响一声,几乎是瞬间就被接了起来,快到让我惊讶。
喂?雁空山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一开始很轻,似乎是在寂静的室内,但很快响起推动厚重铁门的声音,周围也嘈杂起来,多了室外机的嗡鸣声,我猜他是到外面去了。
我将手机更贴近耳边,压低声音道:我也想你了。
他轻笑起来,愉悦到骨子里。
嗯,我知道。
第49章他不爽了
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这样郑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据地图查询,我在学校附近寻了间较大的文具店,叫老板推荐了一款适合我用的钢笔。
在询问了我是否有书写习惯,以及书写的用途后,老板从玻璃展示柜中取出一款钢笔给我。
英雄100,非常经典的款式,不锈钢笔握,14k金笔尖,性价比之王。老板推荐道,有重量,写字不飘,F尖也很适合日常书写。
我接过银灰色的钢笔看了看,是年代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款式,还挺复古。点点头,没多纠结就敲定下来,之后又问老板有没有卖墨水的。
要粉色的。
粉色?
对。我想了想,抽象道,像爱情那样的粉色。
老板蹙起眉头,根据我的形容转身搜寻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于我面前。
百乐的秋樱,非常漂亮的粉色,性价比也很高。老板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来,小伙子写情书啊?
我脸一热,没多做解释,只是轻轻嗯了声。
现在像你这种手写情书的不多了。要看下信纸和信封不?我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在老板的热情推销下,我又买了一沓印着淡淡粉色玫瑰图案的信纸和信封。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给钢笔上完墨,我摊开信纸坐椅子上酝酿片刻,决定先打个草稿。
老板推荐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颜色虽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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