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青到底是楚王府的世子啊,从小的吃穿用度练就了他的眼力。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这根簪子的廉价呢?
它一文不值,做工粗糙,甚至没有用足金,只是在莲花上铺了薄薄一层金粉。
即便如此,所欢也曾真心实意地喜欢过它。
直到——
赫连与寒回到盛京城时,这根簪子跌碎在了泥污中。
亦如,一点青涩的、刚冒头的爱恋,零落成泥。
事后,从昏迷中醒来的赫连青,疯了般命人将簪子捡回来,并bī着工匠,将其修复成原来的样子。
即便簪身上有破碎的痕迹,它也的的确确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只可惜,曾经戴着它的人,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你……在笑啊。”
赫连青再次昏睡过去的时候,眼角滚下了一行滚烫的泪。
围场在盛京城外。
王府的马车行了近大半日,在山脚下停了下来。
所欢打开车窗,往外望了一眼,又裹着厚厚的狐裘,哈着气缩回了脖子:“父王。”
他将手揣进毛绒绒的手焐子:“外头下着雪呢。”
离了盛京城,所欢穿得稍微鲜艳了一些,里头是一件镶金丝白底蓝莲花纹路锦袍,外头是赫连与寒给的狐裘披风。那披风领口的绒毛又密又紧,据秦毅所说,是漠北的雪狐皮呢。
所欢的小脸被绒毛衬出了不太健康的红色,招财在他的脚边打盹,粗长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暖烘烘的手炉。
赫连与寒见状,将手炉拿起来,塞进了所欢的掌心,又顺着他冰凉的手指,沿着细腻的皮肤,一路摸索到手腕。
“下着雪,怎么围猎啊?”所欢小声地嘟度了几句,注意力再次转移到窗外的风景上。他嘴上抱怨,心情却明显很好。
所欢从小到大,没出过几回盛京城,仅有的那么几次,还是以谢璧的“爱徒”的身份,跟随师父,一同去城外的人家做法事。
算来算去,这竟是他第一次轻轻松松地出城。
“父王,”所欢心情好,话也就多了些,“您把儿臣这么带出来,宫里……”
“太后和皇后新丧,”赫连与寒撩起衣摆,示意他躺在自己的腿上,“还有六皇子……够咱们的陛下头疼几日了。”
所欢乖巧地将头枕在父王的腿上,蜷缩着身子,将脚塞进温暖的毛毯。
“可是还有世子呢。”他嗔怪道,“父王,您要儿臣陪您,寻个好些的理由也就罢了,招财……招财哪里小了?”
赫连与寒挑剔地打量着在所欢脚边团成一团,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话题中心的虎崽子,一锤定音:“小。”
和自幼在漠北长大的白虎幼崽比起来,饭来张口的招财,自然没有半分森林之王的威严。而这威严的欠缺到了楚王嘴里,就成了“小”,所欢撇撇嘴,自觉不去反驳父王的话,转而问:“父王,我们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