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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好,他想,还好汪西迩也喜欢我。

哪里用得着追呢,他们本就是彼此的唯一,彼此的初恋。

☆、第22章

雪后初霁的海边颇有种宁静渺远的神秘气息,天空被映成烟青色,霞光破开厚重的云彩,洒落在白毯般的沙滩上。

不光是夏也,就连从小生活在江城的小李他们,也被这难得一见的奇景震撼到,扛着笨重的器械却不影响健步如飞,远远地将夏也独自甩在身后。

只是他们不会知道,自家老板此刻哪还有赏雪听海的悠然自得。

三四天时间倏忽而过,夏也的心情也从凌霄飞车中平复下来,终于在再度见面的前夕发现了某处不对劲。

那就是汪西迩说完要追他,便没有后话了,这么长时间连个消息都没发过。

这算什么,撩完就跑?还是后悔了不追了?

想着想着又开始患得患失,久违的失眠找上门来,夏也几乎是辗转反侧到天明,才囫囵睡了一个多小时。

梦中也不得安宁,始终隐隐记挂着今天可以借着拍摄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朝思暮想的人见面,于是七点不到就又悠悠醒转,控制不住地有些雀跃。

天寒地冻,海风刮过来都带着凌冽的糙钝感,夏也穿着美观有余保暖不足的羊角扣大衣,却对体感温度浑然不觉,发呆般注视了会儿茫茫的海平面。

直到身后传来稚嫩清脆的童声,才将他的思绪拉回现实。

夏也循声望去,只见遥远明亮的天光里,一大一小朝着他走来,这个场景陌生又瑰丽,美好得如同镜花水月。

怪怪穿得很厚实,棉袄配上毛线帽,像是年画上的娃娃,又仿佛一颗圆滚滚的球。

夏叔叔,夏叔叔!那颗球迈着小短腿,终于艰难地滚到了夏也面前,继而便兴冲冲地举起手里的东西。

夏也这才发现怪怪怀里抱着一大捧粉色的玫瑰,花朵沾着晨露,娇艳欲滴。

这是送给我的吗?他有些惊讶地半蹲下来,和怪怪平视。

小朋友用力地点了点头,献宝般把玫瑰往夏也面前推了推,咧嘴笑道:是爸爸送给你的,他说希望你喜欢。

粉色玫瑰的花语并不隐晦,夏也之前也略有耳闻。

它比张扬的红玫瑰含蓄温和,除了表达爱意,还有一个特殊的象征初恋。

夏也讶然片刻,接过玫瑰,低声说:谢谢怪怪,我很喜欢。

哦吼,不用谢!怪怪雀跃地欢呼了一声,转过身朝缓缓走近的汪西迩重复道,爸爸,夏叔叔说很喜欢。

嗯。汪西迩笑了笑,在他们跟前站定,垂眸望着夏也,意有所指般道,喜欢就好。

空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直到不远处传来小李他们呼唤怪怪小朋友的声音。

午后阳光暖融融的,落在海边停泊的渔船上,混着残雪,到处都显得晶莹剔透。

出生以来就始终待在内陆的怪怪眼睛都看直了,跃跃欲试般想要过去玩,又碍于爸爸和夏叔叔还在这边,不敢轻举妄动。

注意到儿子的纠结,汪西迩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先去找其他叔叔阿姨玩吧,注意安全,我们待会儿就过去。

嗯!得到应允,怪怪登时撒开腿跑过去,在雪滩上留下两串兴奋的脚印。

目送着那颗球滚进人堆中,夏也才放心地收回视线。

电灯泡走了,原本轻松愉悦的气氛却也跟着僵硬了几分。

夏也是在捧着花站起来时意识到的,几天前所设想的,捅破窗户纸直接快进谈恋爱的流程远远没有那么顺利。

阴差阳错分离的这些年,实在无法用寥寥数语带过。

正是因为难以释怀,太多话在心底翻涌,临到嘴边,却反而什么也说不出了。

怀里的粉玫瑰还散发着清雅香气,氤氲开来,围绕着面对面而站的俩人。

半晌,还是夏也忍不住,先嘀咕了句:为什么要送我花?

汪西迩像是没料到他沉默良久是在憋这句质问,思索片刻后,才答道:因为想讨你的欢心。

这句话直白而未加掩饰,不像汪教授平日待人时淡漠简洁的风格;但又因着纯粹到极致,才更显得面前这人是特别的唯一。

夏也被这记直球敲得晕头转向,同时心底漫开一片酸涩,半晌,才别别扭扭地说:那你那天还不告而别,又这么久不找我哪有你这么追人的。

大抵是确认了对方是真的也喜欢自己,夏也便不加掩饰地把心里话往外掏,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样俨然称得上是恃宠而骄。

他将玫瑰花挨个戳过去,戳完一轮,才听到汪西迩沉沉的嗓音响起来:抱歉,那天是因为接到临时的会议通知,我当时也有点乱,时间紧急,就直接离开了。

这几天没找你是因为忘记问你的联系方式了。

说来不可思议,但仔细考究,却又合情合理。

哪怕再理智冷静的人,在遇到心爱之人时,或许也会变得笨拙匆忙吧。会在告白后陷入稀里糊涂的状态,甚至连个联系方式都忘记去问来。

夏也想说那你为什么不问小李,话到嘴边却又明白过来,因为那样不够郑重。

追人要送花,联系方式要当面问,这些藏匿在小事中的细节,却是独属于汪西迩的浪漫。就好像当时签订契约时会给自己也列下条条框框,结婚后会说没关系,可以循序渐进。

别人不知道,夏也却知道,这人看似冷淡极具距离感的外表下,藏着怎样无微不至的温柔。

毕竟此刻人多,有些话不适合一口气全部摊开来讲。

未免磨蹭太久显得异常,他们没在原地停留太久,就也过去和大部队会合。

因着是大庭广众,夏也和汪西迩并肩走过去时,距离并不算近,但他怀里的玫瑰花实在抢眼,见者无不面露惊讶,想问又不敢问。

而其中最为机灵的小李,则是看看夏也,又看看汪西迩,忽的想起什么,又猛瞅了怪怪几眼。

紧接着他便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目光在夏也和怪怪之间反复逡巡,一副万事皆在掌控中的了然。

夏也被他看得颇为不自然,皮笑肉不笑地咬牙道:可以开始了吗?

哦哦,可以了可以了。小李一秒切换为社畜模式,狐假虎威地吆喝了声,兄弟姐妹们,开工咯!

工作室出外景时通常会带五六个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忙活起来极为默契有效率。

若是平常,给三四岁的孩子拍照实在称得上棘手。这个年纪的小朋友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调皮起来狗都嫌弃,讲道理没用,威胁恐吓也没用。

于是乎,就更显得怪怪这样乖巧又可爱的小天使尤为招人喜爱。

而对于掌镜的夏也来说,这也是个分外新奇的体验。毕竟相较于以往,今日的拍摄对象是亲儿子,除了技巧,自然而然地也注入进大把感情。

一望无际的海平面前,怪怪像颗糯糯的小雪团子,笑起来时似乎能治愈所有不开心。

人潮涌动中,汪西迩始终站在不远不近的一侧,静静地注视着夏也。时过境迁,昔日蹲在天台上拍麻雀的omega,已经成长为专业的摄影师了。

他为夏也做着喜欢的事情而高兴,同时又因为没能陪伴在对方身边,而难以控制地有些遗憾。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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