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喜欢谁?
颜墨沉默不语。
是你前女友吗?那个浅棕色卷发的姐姐?
他摇头。
那是别人?我认识的人吗?
她像疯了一样,也不知道是愤怒还是不解,动作温柔却态度强硬,倔强缠了他很久很久,非逼他松口不可。
直到她听到纪楠的名字。
易迟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纪楠,怎么可能?怎么会有男人喜欢那么不可爱的女生?自从她姐姐易早早去世了,作为闺蜜的纪楠简直把自己活成了个学习机器工作狂。连私人生活都没有的女人,颜墨凭什么喜欢她?
是她不如她可爱吗?还是她不够体贴?可无论易迟迟怎么想不通,颜墨他,就是喜欢上了纪楠。
易迟迟咬着牙,愤愤不平地用言语攻击他:可纪楠不会喜欢你的。
我知道的。他沉默,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香烟,暗自点燃。
那你怎么办,你以后总得结婚,你妈妈不会放过你。
如果除了纪楠和谁都一样,那不如和我结。
起码,她足够爱他,也不会像那些攀龙附凤的女人一样,只觊觎他的家产。
颜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目光迷离,陷入沉思。
那是他第一次认真看她,以男人看女人的视角,而不只是哥哥看妹妹。
颜墨又何尝不曾想过对易迟迟下手,只是他们比他跟纪楠更加不可能。
易迟迟和姐姐的那些往事,哪怕他颜墨不信,他的父母亲人也不可能置之不理,更何况会传到外人耳朵里去,他怎么能容忍自己被那样议论纷纷。
颜墨是自私的,他一贯如此。
他放不下易迟迟,想把她当作一个可爱的小玩伴陪伴着他,不会对她动歪心思,也不会对她动情。
他该直接拒绝她的,可那句不可能,他又实在不忍心宣之于口。
这样吧,迟迟。他低眉,声音微冷,眼角眉梢却藏着几分玩味姿态:你等我到二十五岁。
等她二十五,他三十,到了确实该安心下来谈婚论嫁的年纪。如果那个时候,纪楠还是没有回头,颜墨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他就会力排众议地,娶易迟迟回家。
还有五年,这期间你也可以自由恋爱,我仍是你的墨哥哥,你遇见什么难处,也依旧可以来寻我。
少女轻轻低着头,灯光照在她咬紧的樱唇上,春风微醺,令人心疼又心动。
他轻轻抚过她的长发,将香烟掐灭,眉眼凝重,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他只记得最后,她含着泪,落寞点了点头。
而他没有转身将她抱住。
在很多年以后,颜墨再回想起那个夜晚,会感到无比后悔与不甘。
如果他更坚定点、执着点、早点明白自己到底在意的是什么。他或许便不会错过易迟迟,也不会和苏半糖相遇。
不会出那么多洋相。到头来,也不会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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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迟迟下定决心放下颜墨,是在那次慈善活动。
她遭人非礼后被苏半糖救下。当看见那个她憎恶过、伤害过、恶毒诅咒过的女孩笑着将她抱住,温柔对她说我相信你时,易迟迟想起了姐姐。
她承认,苏半糖和易早早很像。
永远在她歇斯底里的时候保持冷静,面对她的失态淡定自若,安静地像在看她笑话,开口又总是安慰她的话:不是你的错
我放下了,因为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真像啊,易迟迟扑进苏半糖怀里,同样是淡淡的带着花果清香的香水味,用冰凉纤细的五指抚摸着她的长发,声音也是软软甜甜的,令人听着温暖舒心。
易迟迟觉得,如果易早早没有离开,或许就会变成苏半糖现在的样子。
做个善良的人。童年时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易迟迟开始频繁出入各大慈善活动会场,举办公益晚会,她试着接手母亲的公司,把姐姐的遗愿一字不差落实到位。
他们说她变了,变得不再有趣。她不再和闵浩言那帮人出入夜店,与一群小混混横扫整条街的网吧,她开始有了自己专注的事情,有了执着与追求。那是爱情之外的生活。
不知道的还以为易迟迟被纪楠附身了。朋友们笑她。
两手一摊,谁也不爱,也没什么不好。易迟迟爽朗解释。
哪怕内心深处,她还没有完全忘记颜墨。
她只是看过了他太多次失态,对苏半糖怅然若失穷追不舍的糟糕模样她对他感到抱歉,又后知后觉。
其实颜墨也就是个凡人罢了。只是被她加了太多的童年滤镜,才给勾画成了神明。
当她决定不再倚仗神明,不再当颜墨的小尾巴,易迟迟才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当真是说断就断的。世界那么大,她不主动找他,他们就真的可以数月都碰不上面。
再次相逢,是在苏半糖的婚礼。
易家作为纪家的合作伙伴被请去加拿大吃席,她跟着送了批大礼。教堂里颂歌轻唱,新娘一席白纱坠地,易迟迟在台下的酒桌前望着新人交换对戒,心里一阵唏嘘。
真好啊,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神仙爱情总是让人落泪的,红酒几杯下肚,易迟迟大概是有些醉,眼泪落了几滴,脸颊发红。
她得出去透透气。
恰逢仪式进行到一半,在父母讲话的环节,易迟迟喝完最后一杯酒,穿过无人注意的角落,从后门溜出。
春风拂面,溪水波光粼粼,她用修长的手指夹住水果味香烟,深吸一口,将醉意消解。
她坐在湖畔青绿的草地上,几朵黄花开得绚烂,鼻子有些发酸。
身后教堂庄严肃穆,几个孩童嬉笑着从她面前跑过,口中念念有词。
瘸子,嘿嘿,瘸子!
有本事你来追我呀。
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后,易迟迟定睛一看,只见众小孩怀里抱着个黑色手提包,围着溪边一阵疯跑,身后的男人脸色铁青,似乎腿脚有些不方便,一直在后面无能狂怒,没法将东西追回。
哈哈,就不还给你,瘸子!
追不到包就是我的啦!
易迟迟立刻明白了,这几个熊孩子抢东西欺负人呢。
岂有此理。
做什么呢?小心我报警。
她起身,毫不犹豫一把将手提包夺回,故作凶狠地教训道。
到底是小孩,只敢欺软怕硬,真被她这么个大人吓唬两句,立刻就怂了,交还完包后跑得比兔子还快,几秒钟作鸟兽散。
易迟迟哼地抱怨了声,随手拍去包上的尘土,转身将它交还失主:给你,先生
她抬眼,对上的却是再熟悉不过的目光。
是颜墨。
是狼狈到不堪的颜墨。
他眼窝深陷,黑眼圈布满整个眼下,胡子几天没刮,鬓角的头发都白了几根,眼睛发红,面容憔悴。
也罢,毕竟今天是苏半糖结婚的日子。
易迟迟不知道颜墨为什么会来参加苏半糖的婚礼。
好歹是真心爱过的人,下意识她感到无比心疼,但很快又被理智和冷静代替。
她没有安慰他。
易迟迟只是默默地,扶他坐在了路边的公交站台,递给他一只香烟,顺带借了个火:你的腿,还能走回去吗?
颜墨不说话,只是默默抽着烟,红苹果的味道很好闻,像少女的吻,甜腻中带着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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