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善万分了解彭朗诡计多端,因此猜到他在装可怜。她控制自己不要心软,但是他装得确实挺像的,尤其那左耳垂上还残留血迹,这是她亲口咬出来的,无法否认真切。
不知怎地,舌尖抵在前牙后面抚动了两下。季长善轻咬自己的舌尖,不很疼,她脑子里开始回放刚才激烈的景象,暗骂彭朗咎由自取,简直活该。
她的防身术教练说,女子防身术的要义在于逃脱,假如纠缠对象的身材和力量远超于自己,就一定要想法设法击中对方的要害部位,趁他疼得死去活来,迅速逃跑,切忌恋战。
刚才没一个高抬腿让他断子绝孙,可真是仁至义尽。季长善再度向彭朗倾斜几秒眼光,极度后悔自己的心慈手软,否则也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彭朗并不知道季长善的真实想法,只不过一察觉她投来眼神,就立马转过脸接住。
他看着季长善的眼睛,对她笑,嘴角的弧度近乎于讨好。季长善虽然很吃这一套,但是现实证明,有钱人演起戏来过分娴熟,连心也不动一下。
季长善应对不了力量悬殊级的对手,便决定听从防身术教练的指导,拒绝恋战,迅速逃脱。
她放平语气,真诚地同彭朗建议:你去找别人陪你玩儿吧。我真的很忙,也很小气,没有时间跟你浪费。
彭朗去握季长善的右手,还没等碰到,她就抱起双臂。
他的腿已经蹲麻了,但是现在起来就功亏一篑,彭朗只好继续蹲着跟季长善说话:我不想找别人,我只喜欢你。
你的喜欢太沉重了,我承受不起。
我以前做得不好,以后不会了。彭朗捻起季长善的衣角,一双桃花眼缓慢眨动,盛住三五分路灯光。
在巴黎的那一个月,我想了你很多次。有时候在街上走着,看见一盆花也会想你。每想你一次,我就买一件让我想起你的东西。买着买着,攒了半个行李箱。回国的前一天晚上,我看着那些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就到这个地步了。我早就喜欢你了,小善。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爱你,也许是知道的,但我害怕了。
季长善别开脸,不去看彭朗的眼睛,爱我有那么可怕?
如果他根本不爱她,季长善还能自我欺骗,说这人就是个王八蛋,撩完就跑,她遇人不淑。可彭朗竟然说害怕爱她。
季长善眉头轻蹙,快速眨了下眼睛,尽量避免思考是不是自己有什么不好,所以从小到大才没人敢爱她。
彭朗从她脸上捕捉到一瞬间的软弱。他怕季长善多想,喉结上下滚动着犹豫片刻,终于决心跨越一部分胆怯。
他低下眼睛,面前走马灯似的滚动回忆,那些过去避之不及的痛苦,一遍一遍经过,彭朗开始抽丝剥茧一般地梳理心绪:这么多年,我不敢爱任何人,我怕投入感情,又失去。失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比起从来都没得到过,拥有以后再失去,实在让我无法承受。
他尾音轻颤,不细听根本发觉不了。
季长善听出了他的异样,却没有去看彭朗的表情。
她保持缄默,不问彭朗曾经失去过谁,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
他花了一点时间平复心情,再度开口时,眼睛已经抬向季长善的脸庞,我不想失去你,小善。你太好了,好到哪怕我恐惧爱一个人,都要忍不住爱你。
这么多年,没有人像他这样诚恳地说爱她,假如彭朗再多说一句话,季长善就会掉下泪来。
幸好他没有。
季长善低着脸收拾情绪,彭朗去牵她的手,季长善立马向后缩。
他不能攥全她的掌心,只能勾一勾她的食指尖。这也是很好的。彭朗捏一捏季长善的食指,探头去找她的眼睛,我不能没有你,小善。能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季长善拒绝和彭朗对视,却也没说能或者不能。
没有否决就代表有希望。彭朗捻着季长善的指尖,给予她适当的思考空间:你不用马上回答我,等你我是心甘情愿的。
季长善无法分辨彭朗的话里有几分真心,所以不能轻易相信他。她没多说什么,只往彭朗脸上瞥了一眼,叫他赶快起来,不要挡她去超市。
彭朗撑着门框底部站起来,腿里仿佛千万只蚂蚁在爬动。
季长善看出来他腿麻了,很菩萨心肠地等了五秒钟,第六秒才起身一脚踩住他的脚背。
刚才彭朗给她拎上车的时候,不小心踩了她一脚。季长善不能原谅彭朗的鲁莽,因此睚眦必报。
44.纠结我爱你。
季长善踏着彭朗的脚背经过他,并没有解释踩人的原因。就算她不说,彭朗也大致猜了个明白。
今天他被季长善家暴多次,已经习惯她的打击报复。她刚刚踩他的时候,顺便斜来一眼震慑,那张小脸上分明没有任何表情,整个人却像一只皱着脸生气的小刺猬,彭朗不得不认为季长善可爱。
他站在原地,眼角沾笑,大手扶着车门,缓了一会儿发麻的双腿。季长善一直往前走,他的视线追随她的背影飘远,那条马尾辫一甩一甩,于彭朗而言就是马鼻子前面荡着一根胡萝卜,不断吸引他靠近。
彭朗太久没跟季长善和平相处过,眼下蠢蠢欲动,一点都不想放过和她一起逛超市的机会。
他戴上银框眼镜,关门锁车,迈五六个阔步赶上季长善。她还不想跟彭朗过多纠缠,于是目不斜视,脚步一快再快。
彭朗根据她的速度调整步伐,季长善被他跟恼了,一个急刹车停下盯住彭朗说:再跟着我就马上离婚。
这意思也许是,他们暂时可以不离婚了。
反正彭朗是这么解读的,也就不再争这一夕之间的相处。
他就此止步,没上手触碰季长善,只用眼神摸一摸她的脸颊,那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季长善不太愿意跟彭朗下次见,于是冷淡回复:最好不要见了。说完,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彭朗目送季长善消失于视线,右手转动左腕上的棕绳,若有所思。
她脚步嗖嗖,走出一百米才渐渐放慢速度。
地上随风滚几片落叶,季长善的脚尖踩上一片,新鲜叶子不会发出脆响。
目光从落叶上挪开,季长善手里攥着的帆布袋早已变了形状。
她心乱如麻,理不清自己对彭朗究竟是什么感情,自然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思绪打结良久,季长善抛开难解的问题,不再浪费时间纠结,决定让一切顺其自然。
她快步去到超市速战速决,买完日常用品拎袋子回家,到公寓门口时,瞧见门把手上挂着一只牛皮纸袋。
季长善左眉轻挑,一手从兜里掏房卡,另一手摘下纸袋,往里面瞅了一眼,有条雾蓝色的珠串手链,旁边还躺一张纸条。
直觉上,这东西是彭朗送的。季长善停住开门的动作,取出纸条一探究竟,果不其然是他的字迹。
彭朗的钢笔字连笔中带有工整性,季长善单看一眼,就能想象出他写字时慢条斯理的样子。
他在纸条上写道:在巴黎的时候,去蓬皮杜中心转了一圈,它门口摆摊,我看见这条手链就想起了你。你戴上应该会很好看,什么时候戴给我看看?
走廊的白灯照透纸条,背面还有字。
季长善翻过来看,这一面只廖廖一句:我爱你。
简单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