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衣男子指了指兔子。却是选了野兔。秀气男子大急,“主子你怎能选择一只兔子,而放弃了少主?你远走这许久不就为了少主?现下这快要到手了,你竟然弃之不顾?”
甚叫做“快要到手了”?自己是物事?未有决定权与发言权?
楼向似是满意了,便将野兔丢回至蓝衣男子处。蓝衣男子接了,开口道,“吃饱了,才有力气将我儿抢过来。”
秀气男子听了怒气顿消,两眼冒光看着自家主子,“主子真是英明!哎,主子分属下一根兔子腿罢?”
蓝衣男子自顾嚼着兔肉,慢条斯理的,却头亦不抬,空出一只手,指向火上烤着的另一只野兔。秀气男子赶紧便要出手去取,谁知却被人捷足先登。
随风紧抓手中的野兔,送至云锦跟前,“主子该是饿了罢?快吃罢。”
云锦微一颔首,却自袖中滑出一把短小的匕首。自随风手中接过野兔,用匕首分作四份,先是递予了云华。
云华现下是腹中空空如也了,道声谢后便接了过来。楼向亦不推辞。
随风却是不愿接,自马车上取出几块大饼,“主子,我吃干粮便是。”云锦却执意将野兔递予随风,谁知随风久久不接后,倒是让那秀气男子寻了空隙,斗气卷起一阵风,影子一过,那一份子野兔便了无踪影了。
秀气男子满足地大笑一声,便欢快地嚼起兔肉来。这厢随风却是气急,自己忍饿以满足主子,却让这来历不明的野小子占足了便宜!
想要动手,却见主子眼神示意,只得按捺不动,吞下不甘与愤怒。
秀气男子吃着吃着,突地道,“少主,属下是‘剑花’。”说着又转向蓝衣男子道,“主子,属下竟然忘了少主名字了!叫何来着?”
云华未及反应,蓝衣男子已慢慢道,“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