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觉明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那他怎么办?”
叶秋葵玩着自己的一缕长发,叹了一口气:“只能再想办法了,还要麻烦你给他配药。”
刘觉明笑了笑:“如果这个算是麻烦,那我们都是你的麻烦。”
后来叶秋葵告诉我,刘觉明以前是一个危险的敌人,他们的部落是我们父亲征伐的对象之一,而且他最小的弟弟是被我手下的将领杀掉的。我在听这一切的时候,就像听天方夜谭一样,只能讷讷的说:“我不记得了,但是他看起来很温和啊。”
叶秋葵低下头笑的肩膀耸动了半天才抬起头:“温和?哪天我一定要告诉他,他昔日的宿敌这样评价他。”
叶秋葵是在上个世纪初找到刘觉明的,当时他正在西南的某些村落里流浪,每天神志不清的蜷缩在不同人家的屋檐下,有时有人可怜他给他一口饭吃,有时他因为饥饿不得不与野狗争食。在叶秋葵找到他之后的第三十四年,他才略微清醒,而当他终于认出了叶秋葵的时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泣。
“他说,见到我,真好。”叶秋葵在他精神病院的廊下坐着,轻描谈写的复述着当年刘觉明的话,语气里有恍如隔世的沧桑。我看着他的眼,心里一片空白的寂寥,假想着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失去了自己仰仗的荣光,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和部族,看着昔日强大的自己一天天的衰弱,看着与自己完全不同的、曾被自己唾弃的种族一天天强盛,直至可以用怜悯的眼神看向自己,恐怕我也会疯掉吧。
叶秋葵靠在椅背上,望向天空:“早在父亲战败的时候,我就知道伏若明蒙的圣哲已经抛弃了我们,我们失去神明庇佑,山林草木、风雨雷电也离我们远去,我们渐渐失去了自己的能力,也无法再汲取自然中的灵气来支撑我们不朽的躯壳,只能在时间的洪流中慢慢的被冲刷殆尽。”
我静静的听着他的话,慢慢的感受着他话中的悲哀。是的,我在记忆涌进脑海的那一刻也有如此的感觉,我们是神明的弃儿,独自挣扎在污浊的尘世,这片土地已经不再为我们所掌控,也不再庇佑我们,最后等待我们的只有灭亡。
“不过,困兽犹斗啊,”叶秋葵看着我,脸上浮现出了明媚的笑容:“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神明抛弃了我们,不代表我们要抛弃自己啊。”他站起身,慢慢的走进阳光里:“白鸟纪最后一个帝君的后代,不会那么容易屈服的。”
一个星期以后,2011年2月25日,我来到蓝鸢尾疗养院五楼会客厅的门前,抬手看了看表,差五分钟十点,我推开门走进去,空旷的大厅里只有一个人正襟危坐。他穿着一身深蓝色西装,脸上有岁月的痕迹,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面前摊着一本书,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公文包。他听到门响,只抬头看了一眼随即低头,把我刚刚鼓起的打招呼的勇气噎了下去,我只能在对面离他不远处拉开了凳子,开始玩手机。
过了一会儿,就有一个少年推门走进来,他穿着冲锋衣,背着书包,乱糟糟的头上带着耳麦,嘈杂的摇滚乐声从耳麦中泄露出来,天知道他到底开了多大音量。他好奇的看了看我,在那个中年人身边拉开椅子坐下,并伸头看了看中年人摊在桌上的书,中年人皱眉看了他一眼,少年一乐,也没有说话,就卸下了背后的书包,从中拿出一个psp,开始玩游戏。
随后,一个穿着短裙长靴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齐肩卷发看着很性感,少年一看见她,立刻挥手:“兰姐,你也到这么早!”
女人一笑,在少年身边坐下:“是啊,这次不是说要平了苏家么,我早就对苏家那些老王八蛋看不惯了,正好新仇旧恨一起报。”
少年乐呵呵的说:“兰姐霸气啊,这次还是打头阵?”
女人不动声色的看了我一眼,用手指顺了顺头发:“也许吧,看阿葵怎么安排喽,听说这次连觉明都要去呢,他如果去的话,大概就不用我了吧。”
就在女人和少年说话的当口,又有两个人推门进来,看面相应该是哥俩,他们进来后跟屋里的人分别点头示意,然后坐下开始低声交谈,其中年纪较大的那个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我一眼。
然后进来的人就开始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感觉男女老幼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差不多把一张会议长桌都坐满了,大概有将近二十人左右。他们每个人进来后第一个看的都是我,但他们都很谨慎的没有跟我打招呼,我也不好意思主动交谈,只能坐在那里如芒在背,于是在会议室里一片熙熙攘攘声中,我一个人低头一遍又一遍的玩着无聊的游戏,听着他们彼此交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谁都不认识,我心里几乎要开始埋怨起叶秋葵来。
这时,叶秋葵终于推门进来了,他今天穿着那身白西装,一头长发在身后披散到腰际,屋里瞬间静了下来,大家都抬头看着他。他微微一笑,慢慢的走到我身后,将手搭在我的肩上,环视了一周,皱眉开口:“席优怎么没来?”
作者有话要说:
真是不好意思,消失了这么久,最近真是事情比较多,见谅。
昨天去二刷霍比特人,我只想说,李佩斯太帅了!!!帅到惨绝人寰啊!!!后来百科了一下,尼玛原来银河里的罗南就是他!漫威的反派为什么都这么帅啊,前有抖森后有瑟爹中间还有小绿魔啊,要不要都这么苍白病娇身世凋零啊!(当然罗南蓝哇哇一片全身画成那个德行看不出来,不算……)
还有03年的战士之女,那个一心想要变成女人的男人居然是李佩斯啊!!!一米九六的大美女啊,还有泪痣啊,谁能hold住啊,当时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真惊艳,尼玛居然是李佩斯啊!!我的节操啊……(你有那种东西么……)
好吧,我决定五十度灰看完之后,去补托尔金的系列,恩,就这么决定了!
呃,还有,我文中出现的那些“专有名词”不用去考虑出处,因为,我胡编乱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