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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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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重生报社工作室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

第3节

不过王志安心里清楚。

他刚被卖到刘家的时候,自己一口咬定自己就叫王志安,自己是老王家孩子,自己姓王,因而,他的这对“养父母”才没给他取名叫“刘王”——刘王,流氓,真特么谐音。

拿手抓了冰淇淋塞进嘴里,王志安的肚子才没那么饿了,他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这才长出一口气,转头看向这富丽堂皇的地方里的这群人——有外国人,有英俊的外国人,有长得吓人的外国人,还有……女神仙。

衡量了下自己的情况,王志安还是决定向女神仙靠拢,所以他直奔王母娘娘而去。

王母娘娘在故事里一直是反派,总是被人说这也不近人情,那儿也不体谅人的,但实际上,王母娘娘却是最体谅人的——人,是凡人的人。

说到底,若是天庭的仙女都跟凡人成婚了,那么孩子算是怎么个来头呢?到时候这些孩子选择上天也还好了,要是选择在地上呆着,他们本就有神仙血脉,比起凡人要天才得多,无论学文习武,事半功倍——那凡人之中有一两个天才是少见的,而这有神仙血脉的天才出现……那就实在是太过对人不公平了。

当然这是其一,还有其二其三其四其五……一堆的理由,王母娘娘也而不想一口气都拿出来抖落,只是眼前这个男孩儿,还是很合她眼缘的。

王母娘娘大约也是第一次被人当成“仙女姐姐”,心里还挺美,就对王志安招了招手,让他过去坐到她身边。

王志安忙过去坐下。

“年轻人,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王母娘娘见他瘦得皮包骨头,不由得有些心疼地问。

“我……我本来在外面打工,一边打工一边想要找我自己亲生父亲还有我弟弟……可谁知道……这事儿给卖了我的那家人知道了,他们连夜把我抓回去,要我跟一个大我十岁的女人成亲,我不同意,他们就关了我小黑屋,不给吃不给喝,意思是直到我同意为止……”王志安冷笑一声,“呸!他们想得美!”

“有志气,我就喜欢这样说话有力度的年轻人!”克劳利在一旁给王志安打气加油。

王母娘娘笑了笑,没接下他的话头来,反而让王志安选一个人带回去,给他做帮手。

王志安这才知道,自己掉进来的,不是个富丽堂皇的地方,而是一个能够为他报仇雪恨的龙潭虎穴。

但这龙潭虎穴是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而言的。

而他……必须报仇,必须……报仇。

王志安面对自己可以挑选的这些人,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他们……

他,今年十九岁,而他被拐卖的那年九岁,一同被拐的还有他的弟弟王志超,当年弟弟王志超只有四岁。

九岁与四岁的差距很大很大,大到王志安清楚地记得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记得,他小时候的家旁边有什么,家里养着一条大黄狗,出门口有个小河,河上面有座石板桥;他记得,他小时候的家是村子里少有的好房子,少见的大瓦房;他记得小时候他每次上镇上都能吃到最贵的冰淇淋,那时候开封菜在镇上还真就只有一家呢,吃得起的不多,他就跟弟弟能吃得起……

他记得那么多,最记得的,是他母亲,那个美丽的女人,美得让他每次做梦都觉得炫目的女人……她,为了带着他们兄弟逃离魔窟,就在他们兄弟面前,被恶魔们杀害了,死得凄惨……

他记得她的那双眼睛。

很大,很黑。

他也记得自己的眼睛……血红血红……红得没有目的,没有未来。

从那一刻起,王志安每时每刻都想着报仇。

他记得仇人的模样,他记得他母亲被埋在了哪里,他记得自己弟弟叫什么……他什么都记得,可是,把他买回去的那家人却想要让他忘记一切。

他们打他骂他强迫他干活……这一切,都没能消磨掉他的恨意,却助长了他的滔天怒火。

可是怒火再大,形势比人强。

王志安没有钱,也没有亲人,买下他的家庭本来就有孩子,买下他那叫“发善心”,发善心之后,他到了人家家里就要感恩戴德,为人家家里做牛做马。

当年他九岁,年纪大了些,被拐去卖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人要他,最后还是一家有个一双儿女的家里把他买下,其实属意他年纪大了些,能做农活还能带孩子——这十年来,他在那家里又是种地又是带孩子,这也都不算事儿了,从他满了十六起,他们就把他赶去工厂里打工,而工资则是全被那家人拿走,连一分钱零花也不给他,倒是美其名曰:“工厂管饭”。

所以被拐卖十年来,王志安都没能成功逃走,也没能找到他的弟弟,更没能为他母亲报仇。

他恨!

恨意滔天。

带着这样的恨意,他选择了王母娘娘平板电脑里的一位看起来温和无比的人做了他的助手来帮助他完成报仇的心愿——

塞勒。

虽然他看到之前邪神洛基的任务完成报告,但是王母娘娘也说了,这是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做出过的调整——邪神洛基本身就自带神力,因此其他人看不到他,而塞勒则不同。

塞勒与洛基完全不同。

塞勒首先是个人类。而且是个有超能力的人类。而且他的超能力恰巧有点儿多。而且他的超能力多的正好让人觉得他可能不是个人类。

王志安想要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想要找到他的弟弟……那么,塞勒就是最好的人选——塞勒,他有许多的能力,而这些能力之中就有能够帮助他报仇以及找弟弟的能力,所以,王志安点中了这个人。

王母娘娘见他选中了塞勒,也高兴非常,便道:“那你们就去吧,一路当心……这样,塞勒,你且先变化一番吧。”她说着,伸出手指一点塞勒,塞勒就变成了一九岁孩童,跟着王志安,消失在了工作室之中。

看着他们消失,克劳利似乎看出了点儿名堂,小心翼翼地开口:“尊敬的女士……似乎,在这间工作室之中,我们的时间都是静止的?”

王母娘娘笑了笑,并未回答。

她也没什么时间去回答。

毕竟,新人到了,她须得好好培养培养才是正经。

这边有事暂且不表,只说王志安,迷迷糊糊地转醒过来,肚子里连办点儿食儿都没有,饿得胃里反酸,胸口发疼……不得已,他只好敲了敲房门,哼哼着,叫道:“开……开门……开门啊……”

他这边已经快被饿死了……又或者说,他已经死了,现在这条命,是王母娘娘给的。

只是他不知道,他那买家“养父母”也不知道。

那养父刘大壮听到柴房里有声响,猫着腰,摸到柴房门口,这才算听清了里面是什么声响。

刘大壮即刻就唉声叹气了起来,从裤腰里抽出烟袋,在大门上磕了磕,说道:“你个小兔崽子唉……我怎么当时就发了这么个善心,把你买回来了呢?你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哦……真是枉费我养了你这么多年!”

一提到这个儿子,刘大壮就是骂,而且每次骂,连词儿都不带变的,很是容易让人记住他的这番论调。

他这边骂着,他老婆,陈红心也听到了,忙从屋里走出来,陪着他一起骂:“可不就是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嘛!啊!当年他那么大了,要不是我们做了好事,他早就给人打断了腿送去要饭了!还有什么碧莲在这儿叫唤要吃饭?

“可是整整三百块钱呢!三百块啊!买他这么个兔崽子,哪儿值了?!哼!现在翅膀硬了,竟然敢私藏了好几大百呢,还要跑!跑跑跑!再跑,老娘剁了你的腿!”

陈红心这些话说得真是顺畅无比。

她也是很瞧不上这个买来的儿子的,但是她却认为自己断断然是这个儿子的恩人,作为恩人,就该他涌泉相报,就是要了他的命也是他没话好说的,可这个儿子竟然不识好歹,还妄图回去找亲生父母,真是胆大包天忘恩负义!

陈红心这么一开骂,刘大壮更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好人了,他摆摆手,让这老娘们去端了一碗泡了凉水的米饭给王志安,口中道:“你老娘们骂就骂了,别真把他饿死了,那是人命……啧啧,我们这样的人家,可不敢害人的!不敢害人的!”

他这样一说,陈红心也点了点头,果然去灶台那边称了一碗半馊不馊的米饭,拌了些凉水,端了过来:“就你老头子好心……”

“嘿嘿……我不这么好心,你也不能死心塌地地跟着我过啊!”刘大壮真的是笑出了一脸的菊花开。

第10章十

刘大壮的笑声太刺耳,可是王志安却不能表露出来,他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地将碗里的米饭吃下去……吃下去,他才有希望,吃下去,他才能报仇,才能找到弟弟,才能救自己。

他狠命地吃着,却关注着身边的动静……那个据说是□□给他安排的帮手……在哪儿啊?

就在他抬起头去找帮手的时候,一耳光顿时抽得他头昏眼花,再转头去看,竟然是刘大壮,一脸的愤然,指着他怒骂:“你个畜生啊小畜生!你看什么你看?难道你是要瞅着时机逃跑?”说着,老头儿还卷起衣角擦了擦眼泪,“畜生啊!白养你这么多年!”

王志安没回答。

他也真是没话好说。不管说什么,这一家子都会以“恩人”的姿态自居。他们挟恩求报本是正常人的思维,可是王志安自认这么多年了,就算欠了他们三百块的卖身钱,可是之后他带了几年的孩子,算不算工钱?不仅带孩子,他还得里里外外安排这个家,把他们一家人伺候得跟老佛爷一样,难道这些都是不算钱的?

就当这些不算钱,之后他被送去工厂做工,这么多年,再加上加班费,工资难道抵不过那三百块的卖身钱?

欠的再多,当年的那么一点点的感激之情也早被这一家子的虐待给磨平了……何况,王志安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五六岁,他当年九岁,九岁了啊!

这一家子买他回去就是为了干活、赚钱、养家。

刘大壮自己儿子生得晚,三十大几有了个儿子自然宝贝得不得了,也舍不得让孩子吃苦受罪,因此他才想到买个年纪大点儿的,一来照顾自己儿子,二来还能帮家里干活,最多就是添双碗筷而已。

只是年纪大的不好找,他求他表哥帮帮忙,他表哥也仗义,三百块钱吃了顿饭,就把孩子领到他面前了。

不过这些,他可从未给这个便宜儿子透露过口风,因此他也就一直以来都以恩人自居。控制着这个便宜儿子,得到好处,丢掉坏处……可现在,这便宜儿子竟然想要找亲生父母!?

刘大壮气得不轻。

刘大壮也觉得就算他最开始想法不是那么好,可是他养了这兔崽子十来年总不是假的吧?这白眼狼怎么敢回去找他亲生父母?简直不是人!

气愤非常,刘大壮也不打算多说什么,只是交代让王志安留在家里,等着跟他那个未婚妻结婚。

说到王志安的未婚妻,这就又有话说了。

这未婚妻比王志安大了十几岁,早年在外面打工,三四十岁了回来老家,说是带了许多钱回来准备结婚生孩子了,而刘大壮一瞧这事儿不错,就给王志安安排上了——王志安年轻力壮,长得也干净整齐,那打工回来的女人一瞧就满意了,两家开始商定结婚的时间,也完全不管王志安个人意愿如何。

按照刘大壮所说的,只要这有了孩子,王志安就跑不了,他跑,跑了马上就能给他逮回来!而且他跑了,那就更有意思了,电视节目里多少抛妻弃子的陈世美呢,就等着王志安去学一学,到时候啊可就天下的道理都跑到他老刘家来了!

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何况那叫张巧巧的女人还给他们家不少的钱,也能让他直接给亲儿子先定下个媳妇儿来,真是怎么算怎么划算。

刘大壮心里美啊,想到自己儿子马上就能定亲,就能给他老刘家传宗接代,他的心里就不仅仅是美了,看着王志安老老实实的样子,他也就觉得顺眼了许多——总归,管他原来是金枝玉叶,现在到了他手里,就得老老实实的土里刨食。

心思不那么复杂,刘大壮抓着烟袋在院子里溜达溜达,透过院子的这方天,他似乎看到了未来的美好景象……一个被他绑在身边的奴才,一个嫁给奴才的女人,还是有钱的女人……这生活,得多美,多美。

就在刘大壮沉浸在美得很的梦幻之中的时候,一声惨叫,把他惊了个激灵。

他一转身,抬起脚就往尖叫的方向跑去——难为他五十来岁,跑起来飞快,堪比刘翔。

冲到门口去打开门一看,竟然是个小男孩,眉毛特别粗,还有个小板牙,像只小兔子似的,但长得极好,比村长家那个细皮嫩肉的儿子还要好。

男孩长得好看,但是看起来还有点儿怪,他眼毛长,眉骨高,瞧着有些像是电视里的小洋孩儿,但好在是黑发棕眼,总是国内常见的样子,不然的话,刘大壮哪儿敢一把抓着男孩儿就往自己家里拽?

“放开!啊啊啊——放开我——”

男孩的声音也不像是国内人,他夹杂了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口音,反正绝对不是本地人也不像外地人倒是很像外国人。

外国人啊!

刘大壮盯着这孩子,眼睛里闪着贪婪的光,越闪越亮……

外国人啊!这就是金灿灿的美金啊!要是这孩子的亲爹妈找来,可不得给他钱嘛……钱啊,美金,将来他儿子结婚那不就有着落了?要是能借势娶个洋妞儿啊……啧啧……刘大壮砸吧砸吧嘴,把小孩儿丢给王志安,骂道:“兔崽子,你把人给我看好了,他出点儿事儿,我拿你是问!”

刘大壮说着,表现出一贯的大家长作风来,迈开步子,稳扎稳打地离开了院子,准备去村头打打麻将,散散心。

而刘大壮的妻子陈红心,就坐在一边盯着王志安。

“这孩子不是村子里的。”王志安看向陈红心,说。

陈红心冷冷一笑:“你爸去找村长了。”

王志安知道,这个所谓的去找村长,就是要联系联系,给这个外国孩子弄个什么身份,上个报纸之类——刘大壮的眼界儿,上报纸就是天大的本事了,在没有别的。

可是王志安跟他不一样。

王志安九岁之前家里虽然也在乡下,但是他家那叫乡镇,凭他的记忆来看,他的家里就算不是很有钱,可也过得不差,他小时候还学过乐器,在镇上可是露过脸的小明星……而现在,被拐卖到另一个乡下,他连自己家该走哪条路回去都不知道。

只是,他可是对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儿的来路心知肚明——这就是他选中的帮手,塞勒。

塞勒,那个据说能随时随地把人脑袋开瓢的恶魔——在电脑里,王志安是这么看到的介绍,而他也真的想要打开杀死他母亲的凶手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他更想要看看那个人的心,看看它到底是不是红的,还是已经黑透了。

塞勒被丢到王志安怀里之后就一直缩在他怀里,像是个很老实的小兔子。

天色将晚。

门被一脚踹开,一个十七八的女孩儿跟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走了进来,一进门,男孩儿看见王志安跟他怀中的塞勒就愣了下,继而他丢下书包,旋风似的冲过来,一巴掌扇在王志安脸上,把王志安扇得头一偏,就让出了他怀里的塞勒,而男孩儿就顺势抓起来了塞勒,把他往地上狠狠一推。

“刘琦!你干什么?!”陈红心吓得跑过来,把外国男孩扶起来,又送回到王志安怀里。

“妈!他是谁!?凭啥让我哥抱着他?我回家这么累,我哥都没说把我抱回家呢!”刘琦气得直跺脚,转头去看女孩儿。

女孩儿娇娇柔柔的走过来,说道:“刘琦,你别给你哥添乱了,这孩子一看就是别人家走丢的……”

刘琦听了,更加愤怒:“别以为你是走丢的来了我们家就跟他有什么联系了,我跟你讲,刘安,你生是我家的人,死也得榨了油再进炼人炉!”

刘琦的话,像是魔咒,让王志安心里反酸,胃里一阵阵不适。

塞勒伸出手,轻轻点了点王志安的胃部,这个动作也许很舒心也许很体贴,王志安竟然不觉得难受了。

而这时,女孩儿又开口了:“哥,你就别闹腾了,等你跟燕红姐结了婚,以后日子就好了……反正你是你爹妈不要的,老想着回去不是上赶着犯贱嘛!”

她说着,一扭腰,回了屋子。

这一家子颠倒黑白的姿势,王志安想,他们认第二,大概没有人敢当第一。

月上中天,吃了一肚子喝了一嗉子的刘大壮回来了,带着熏熏然的红晕,一步三晃,回到家就躺在了床上:“我给镇上报纸打电话了……嘿嘿……老婆娘,我给报纸打电话了……真过瘾啊……电话……嗝儿!电话……”

而在柴房那边,塞勒坐在王志安的身边,制造出周围十分安静的无人区——任何人只要进入这周围就会陷入幻境,就算是把老母猪当成绝色佳人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塞勒非常安心地拍了拍刘志安的肩膀:“说吧,你有什么计划?”

第11章十一

十一血眼追凶(三)

王志安并没有什么计划,他只有目标——抓住杀死他母亲的凶手,将之绳之以法;再就是找到他弟弟志超,带他回家找他们的父亲。

没有计划,但是目标明确,王志安知道自己这样并不能算是一个想要成功的复仇者,但是他忍不住……他真的是忍不住。

坐在他身边的塞勒看着他不由得伸出小手,轻轻拍了拍他:“不用担心,计划不是一天想出来的,就好像罗马不能一天建成一样。”

塞勒劝了劝王志安,王志安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自己想要做到事情都做做完,他需要慢慢谋划……尽管,他知道自己等不及了。

弟弟被带走了十年,现在已经十四岁了……难道他能等到弟弟十二几岁的时候再认亲?

那时候,弟弟可能也不是他弟弟了。

王志安闭了闭眼,下定了决心——他现在没有机会,那么……就让他自己制造机会吧。

第二天,报社记者果然来了,要采访好心“收留”外国友人的孩子的刘大壮。

这一下子,呼啦啦围上了不少人就为了看看报社记者都长成什么样的,而王志安,就在外面盯着茶杯,就等着屋子里他那个便宜爹跟记者说话说到激动的时候,他忙冲过去端着茶水就进了屋:“记者同志,您可真得好好报道报道我干爹,我干爹可真是个好人啊,当年就是他把我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来的!”

他这一句话,旁边人都噤了声。

记者倒是一脸的耐人寻味:“哦?那你给我说说怎么回事儿呗?”

“别……别别!别啊,记者同志,这……这不是……”刘大壮想要想个能解释的话出来,可就在这时,王志安却从一边捞起了塞勒,抱到记者跟前去,说:“记者同志,这孩子也不知道是丢的还是怎么回事儿,在我们家门口就让我干爹拽进来了……您瞧,这胳膊上还有印子呢……我想着……我这干爹年纪也大了,下手也是个没轻没重的,不然这么办吧,您看看带孩子上个电视怎样啊?”

记者眼珠一转,问:“上电视?”

王志安点头:“就是上电视。我瞧着好多人上电视都能很快找到家人呢。”

他这句话让记者的眼睛一亮,但是记者显然不是看着塞勒才眼睛发亮的,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他身上。

所以,记者们走到时候,也就把刘家这一家子都带走了,而王志安与塞勒则是跟着记者,至于刘大壮跟他媳妇陈红心,却跟着后面的面包车走的,一家子留下兄妹二人看家。

兄妹二人是刘大壮夫妻的亲生儿女,也是打小儿被惯着长大的,哥哥刘琦那是一家的独苗苗,唯一的一根能传宗接代的杰宝,绝对不能受了委屈,而妹妹在父母心里也是很有价值的,将来有个头疼脑热可不就得女儿管他们?

所以这俩孩子在家,夫妻二人还给留了不少钱。

但临走时候,还是刘琦又说话了:“爹妈,你们让我哥跟着走,那饭谁来做?”

刘大壮一愣,没回答。

倒是王志安,说:“刘琦,我给你做了十几年的饭了,你就不能自己做一顿啊?”

这句话说得,跟着来的两个报社记者都上了心,而刘大壮虽然有些好想法,但并没有弯弯绕的心思,也就乐呵呵的拍了拍儿子刘琦的手,说:“等爹去城里给你买好吃的啊,别在这儿哭,你还要吃的不?”

这个问题问得好,刘琦马上就不喊了,唧唧歪歪的,回头看着他妹妹:“那你去做饭?”

妹妹刘艺道:“你生火。”

兄妹二人这就回了,而汽车,也缓缓开动。

但是陈红心却有些不爽,在车上仍旧骂骂咧咧:“刘安这小兔崽子,当年我们没留下他的话,他早就让人打断腿上街上讨饭去了,现在竟然叫我男人是干爹,真是白眼狼!不要他那张死逼脸了他!”

刘大壮哼了一声,没接话,但显然他是很赞同陈红心的意思的。

而在前头那辆车里,记者也是有些忍不住的,就问王志安:“你是被拐卖来的?”

王志安苦笑了下:“啊,九岁的时候被拐的,然后据说刘大壮花了三百就把我买下来了,到了他家里之后,洗衣服做饭带孩子的活儿都是我的,农活也是我的,就连这两年在工厂打工的钱,工资卡也在他们手上,加班费都是他们代领的。”

这几句话,记者听得直摇头。

记者不傻。

他不仅不傻,还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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