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影帝作者:北辰庆之
第11节
“宇晋七十五年庆王李蹊(字行谨)陪葬物,存善鸡血石吊坠,长10厘米,宽5厘米,重35g,上无人工雕刻,天然纹路成滴血状,1992年首次出现于荷兰古董拍卖行;先所在地:未知。”
曹元心中雷声大作,他慌忙掏出手机,快速拨通周锦电话,电话接通了。
“嘟嘟嘟”,无人接听。
☆、第42章
周锦站在金淦物理实验室的大门前。实验室里一片寂静,高楼的隔窗没有一间亮起了灯。沉重的铁门上挂着生了锈的牛鼻锁,绿色的铜锈往外翘着。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确定没有走错。他伸手推了推沉重的铁门,一手铜锈。
“有人吗?”周锦用力拍了拍铁门上一格格的铁条,空旷的场地里回荡着敲击声,无人回应。
所有人都走了,他来晚了。
深冬的半夜寒风刺骨,周锦往单薄的棉衣里缩了缩脖子,慢慢地沿着墙角蹲了下来。
人都是贪心的,当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他别开始追求下一个愿望,这条追寻的道路漫长得没有尽头,这条路上所有的人都像夸父一样,明知无望,却拼命的奔跑,最后饿死渴死,瘫倒在地,化为山川化为河流。周锦也是。
他开始得寸进尺了,明明之前已经做好了决定,在荧幕上留下一段不会被抹去的印迹,然后便坦然接受,无论最后的结果是离开还是留下。
但现在他变了,心中芝麻大的期望日益膨胀,最后填满了他狭小的心胸,他不想走,他不要走,他要永远留在这里,千方百计,也要留在这里。
寂静的晚风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低沉稳重,一个肩宽膀圆的高大男人徐徐走近。他在周锦的身侧站住,一条腿倚在铁门上,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扑扑抖出一根挂在嘴边,“有火吗?”他说,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周锦木然地抬起头,看清背对着月光的来人,他看不清这个人得脸,却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没有。”
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呼出来的热气,一碰见冰冷的空气,便凝结成一股白气,飘在同样雪白的月光下。
周锦突然转身,迈步往前走去。
“你要去哪里?”那人问道。
“去,去我最想去的地方。”
他不想断,他说什么都不想断。
轻飘而杂乱的脚步越走越稳,越走越快,最后开始奔跑起来。两条腿拼命往前迈,脚后跟重重落下撞击在沥青地上。
坚硬的地面开始软化起来,每往前一步,他的脚便会陷进松软里,然后紧接着前抬,扬起一片白沫。他就这样往前跑,一直往前跑。
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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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给周锦播打电话,一次一次,这个可恶的号码却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他向剧组的工作人员到处打听,还曹怡然那里要来了赵宏的电话。但也没人知道周锦现在到底在哪里,只知道今天下午周锦今天下午拿到了新的剧本,就跟文导请了半天的假,然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周锦就像蒸发了一样,不见了。
恐惧开始在他的心房滋长,最后肿胀到无法思考的地步。他开始明白周锦这几天的变化和反常,原来周锦在害怕——一个从天而降的人,最怕的就是北风再起。
曹元再也受不了了,他无法忍受独坐在一个空荡的房间里的无能为力的等待。他套上外衣,一把将围巾胡乱地挂在脖颈上。
他要去把人找回来,无论如何。
就在他站在房门口时,门铃响了,响的急切而慌乱。
曹元系着纽扣,拧着长眉,分外不耐地将门打开,周锦披着一身的雪花站在门外,“元哥……”
周锦的脸冻得惨白,唇瓣发着青,单薄的棉衣上沾染着雪花,和雪花融化后的点点水珠。他就这样颤抖着在门外站着,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深深看着曹元。
“你给我进来。”曹元一把将周锦拽了进来,紧握着手心的一片冰凉,“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去哪里了?怎么不接电话?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元哥……”周锦没有回答曹元的质问,他有些哽咽地说:“元哥……你听我说。”
“你说。”曹元紧紧握着周锦的手腕,那强大的力道似乎要将他的骨骼折断,然后让他记住这种钻心的疼痛。“你现在就给我说说你今天做的好事。”
“我想我要回去了,我在这里待不了多久。”
曹元握着的手劲突然一松,像是要将周锦放开。
周锦扬起脸,含着泪光微笑着看向曹元,“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受不了跟你分开,我受不了你不记得我。所以,所以求求你,求求你在我离开以后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周锦的声音渐渐虚弱下去,他低声哀求着:“因为……因为无论给我多少辈子的时间,我都忘不了你。”
曹元眼眸发红,像一头发狂的猛兽,突然低吼一声,猛然将周锦压在身后的墙壁上。强硬的手臂紧紧拥抱着周锦冰冷的身体,厚实的大手隔着湿透了的布料抚摸着微微颤抖的背脊。温热的嘴唇封住周锦冰凉发青的唇瓣,像是在轻吻一个冰雕,冰冷,坚硬。
火热的温度开始在两人之间回升,坚硬的冰峰出现软化的裂痕。灵活的舌尖舔舐勾勒着唇瓣的形状,渐渐的,周锦的身体开始颤抖,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一股在身体深处盘旋着的欲望。他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嘴唇,接受更深入的探寻。
热量透过彼此的衣服的布料传递出来,冰冻住的血液开始从心脏处开始沸腾,然后通过血管传递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他觉得自己窒息了,像溺水的人,只能用手臂紧紧的抱住眼前的男人,然后从他的口腔里汲取稀薄的氧气。
曹元徐徐放开被吻得红肿的唇瓣,深深地喘了一口气,一条银色的丝线在两人唇齿之间勾扯出来。
“小锦我告诉你,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我保证。”
吻更加深入而热烈,曹元将浑身湿透了的周锦一把抱起,往浴室走去。狭小的浴室里温度不断上升,激昂的水声里,一双十指相扣的手按在水雾弥漫的玻璃上,然后缓缓滑下,留下一道诱人的水痕。
“‘小谨’,我爱你。”
客厅外的电视机还在播放着,一个甜美的女主播放送晚间新闻:“根据天体物理学家预测,下个月底将会出现九星连珠的奇观。九星连珠是指九颗行星同时运行到太阳的一侧,在视觉上汇聚成一条直线。这一天文奇观千年难遇,根据古书记载,上一次出现这样的天文景象还是三百多年前的宇晋七十五年……”
☆、第43章
曹元卖弄了一下嘴皮子,三言两语从文导手里哄来了那只吊坠,那东西只有巴掌大小,红得渗血。然后他从车库里扛着铁锤子一榔头就把这玩意给锤了个粉碎。捶完后用纸巾将石块的粉末包着,扔到垃圾桶里,整个过程简单粗暴行云流水,不带半点拖沓。
弄完这一切后,曹元亲了亲周锦的脸颊,说:“现在不用担心回去了。”这句话曹元说的是云淡风轻,但周锦却明了他的意思,那就是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好好的过。
面对曹元这样的态度,周锦便再也没有提过回去这件事。昨晚的事情像是这个家里不可提起的一个话题,提起来又怎么样呢?人再怎么样也比不过时间。
年关将近,剧组放了几天假,曹元的公司也开始休假。曹元开始着手计划他和周锦的第一个年要怎么过。他在网上找了一大堆旅游攻略,无论国内国外,只要稍微有名一点的全部扫荡了一边。其实他对旅行并没有这么高的兴致,但这是周锦过得第一个年,一定要特别有意义才行。
周锦倒觉得没这个必要,过年嘛,就是要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一起就好。最后曹元乱七八糟的计划真没成,周锦生病了。
可能是那一天淋雪着凉埋下的隐患,但周锦并没有在意,还是回剧组吊威亚赶夜戏,最后一回家就病倒了,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出了一身一身的冷汗。现在周锦已经不再做梦了,他很久以前就不做梦了,大概是冥冥之中梦境给他的提示已经全部给完,而他太笨,至今也没参透出什么来。
曹元对周锦拍一部戏大病一场的体质也摸清楚了,这会儿异常熟练了的给他熬了锅鸡汤,加一粗盐一把葱花,黄澄澄的一大碗给周锦送去。
曹元和他家的关系还是这么僵着,就连隔着一片太平洋的方正逸都给曹老头子发了微信祝福,但曹元也没发。周锦劝他,就发一个吧,反正又不会掉一块肉,就让老人家开心一下。曹元摇摇头,说这天不行,说什么也不行,因为他的妈妈就是大年三十这天出的事,有些事可以原谅,但是这件事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曹元不会回家,周锦也没爹没娘,亲戚往来是没有的,这个年只有两个人,倒也落得个清闲,不过偏偏有些见不得人家神仙眷侣的家伙非要来凑这个热闹。大年三十这天,曹元家的门铃都要被按爆了。
小东小西,程夏王强,还有曹怡然不约而同地一起跑到了曹元家里,这可把曹元鼻子都给气歪了,搞什么啊,本来可以舒舒服服抱着周锦看春晚的,结果现在可好,媳妇没得抱了,还要伺候这么一群祖宗。
客厅里一千只鸭子和五百只鸡齐声鸣叫,无比怨念的曹元在厨房苦逼的切大白菜,将他的满腔怒火全部发泄在这堆白菜里。
“小元啊,”王强鬼鬼祟祟地从厨房外冒出头来,见这有曹元一个人,便放心大胆地走了过去,拽了拽曹元握着菜刀的手臂,毫无眼力劲的问:“在忙吗?”
曹元飞起菜刀剁开一只萝卜,说:“忙。”
“那你先别忙,我有事问你。”
曹元斜了王强一眼,见王强乖乖在旁边折着青菜,便善心大发的准了王强的奏折。
王强折着菜,说:“我瞧见小锦的手上都带着戒指了,你送的?”
“废话。”
“也是,也只有你会挑那么丑的,亮晶晶的,那由内而外的暴发户气质简直要把我狗眼闪瞎,好险周锦长着一张温良脸,不然还以为是被包养了呢。”
“咚”曹元被王强气得切歪了白菜帮子,“你到底想问什么,特意来贬低我的品味吗?我告诉你那戒指是全场最大的,你懂什么。”
“最大的……我去,你以为是买白菜啊,挑个大的买。”
曹元猛然凶神恶煞地提起菜刀,吓得王强连连摆手,说:“好好好,是我不懂,是我不懂。”
接着他往身上抹了抹水珠,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盒子,说:“兄弟,给我参谋参谋,你说我要怎么开这个口呢?”
曹元冷笑,提刀继续切白菜。
王强挠了挠头,锲而不舍地说:“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
求婚?
这一点突然点醒了曹元,他没有求婚。没有鲜花,没有美酒,连单膝下跪都没有。
跳过问愿意吗的程序,直接一把抓过周锦的手,不分青红皂白将指环套了上去,然后用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痞气,厚颜无耻地说这就算盖章了,是自己人了。
曹元手里的菜刀渐渐慢了下来,他侧过头,说:“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小元你是放了个什么大招啊!”
曹元抿了抿唇,他什么大招都没放,周锦那家伙,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马上跟上来,他根本不用怀疑,这世界上应该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好骗的。“我没求婚。”曹元顿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像是在对王强承认错误。
王强一愣,说:“没求婚?”
“嗯,直接把戒指送给他了。”
这一句无比懊恼的话却不知道是点着了王强的哪个笑穴,他突然狂笑起来,一把抱住提着菜刀的曹元,说:“你太有才了,太有才了!”
曹元一脸迷茫,完全不知道王强到底在疯什么,然后一回身,看见王强把那个十来万的钻戒,塞进一只韭菜馅的饺子里。
“王强!”曹元咆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送戒指,”王强拍了拍曹元的肩膀,开始发表自己的深刻见解:“求婚只是一个仪式,当她看到这个戒指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我的心意的。大家都爱把戒指藏在什么蛋糕蛋挞里啊,太没创意了,我们是中国人,就该走中国风,藏在饺子里多有特色啊。”
“有特色你个头啊!”曹元怒吼,“你,你现在给我把你刚刚包的那个饺子挑出来!”
王强瞧着一桌子上百个一模一样的大胖饺子,傻掉了。
十来万的贵族水饺连同平民水饺一起下到锅里,曹元黑着脸将煮熟的饺子盛起来,说:“这些饺子必须都吃完。”
曹怡然说:“这么多,你当我们是猪啊,怎么可能吃完。”
曹元看了王强一眼,王强在一边嘿嘿傻笑了一声。
曹元:“尤其是姐,你更得多吃几个。”
在春节晚会的背景音中,大家说着吉祥话,小东小西乖巧地跟曹元进酒,祝曹元来年工作顺利事事如意,潜台词是千万别在找他们的麻烦了,说完还顺带祝周锦新戏开年大热。程夏也喜滋滋地给自己的顶头上次拍马屁,说什么跟周锦好好过,过些日子生个大胖小子。
周锦被吓了一跳,心想,现在科技已经发达到这种地步了,不会吧?
他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拽了拽曹元的衣角,问:“元哥,难道现在男人也能生孩子了吗?”
曹元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了,他擦了擦嘴巴,本来想骗骗周锦欺负他玩,结果一看周锦红彤彤的脸颊和两只无比期待的眼睛,将到嘴边的玩笑话咽了下去,在桌子底下捏了你周锦的手心,说:“可以,但不是真生,是让代孕妈妈生,这些我等下慢慢告诉你。”
周锦点点头,埋头吃饺子,也不知道吃了个什么馅的。这时,曹怡然发出一声惨叫,她的脸憋得通红,半张着嘴,指着自己的喉咙。
曹元马上明白这是什么回事,王强冲个上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将噎住的东西挤压出来,然后在一群懵比了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的注视下,从饺子汤里捞出戒指,单膝下跪,对曹怡然说:“怡然,你愿意嫁给我吗?”
曹元已经不忍心开下去,他痛心疾首的闭上眼睛转过脸,结果听见自己的姐姐欣喜的说:“我愿意,我愿意。”
反应过来了的小伙伴们呱呱呱地开始鼓掌,“好感人啊,元哥你怎么了?”周锦一边鼓掌一边用手肘推了推震惊地曹元。
曹元长叹一声,说:“真是没想到,我的求婚仪式,居然比大强子的还菜。”
“什么意思?”
曹元拉住周锦的手,往阳台走去。已经开始数秒了,在一片欢腾声里,曹元开口道:“上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借别人的烟花,在鞭炮声里再次向你求婚,”
在一千响的鞭炮声里,曹元捏了捏周锦的手,说:“小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周锦一把扑在曹元的身上,两手紧紧搂住曹元的脖子,说:“愿意,一声鞭炮代表一个我愿意,整整一千个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一个时间bug,曹元同学送戒指是圣诞节,不是情人节。
情人节跟新年离得太近了……
请原谅萌萌哒蠢作者……
☆、第44章
过完年完周锦重回剧组,继续他的工作。《经廿年》开始投入播放,文导这次找的播出渠道非常好,是行业临头的地方卫视,每周五晚上八点播放。这个时间段是黄金档,观众多,刚好在这一期间其他电视台没有可以与其匹敌的同类型古装剧,这部剧的优势一下子凸显出来,在一片婆婆媳妇撕逼大战的狗血家庭剧里杀出一条血路。当初不被看好的一个星期只播放一集的周播方式,非但没有影响该剧的收视率,反倒是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天天翘首期盼着每周一次的溜粉活动。
超高的收视率和话题度让投资商的投资回了本,商人向来逐利,投资商们敏锐的察觉到《经廿年》背后的商机,他们再次向文导伸出橄榄枝,想磋谈电影拍摄的计划。
拍电影虽然还只是处在说说而已的阶段,但文导还是相当的高兴。从事艺术类行业的人,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十几年来风里雨里的拼杀,让这颗心蒙上了一点灰尘,但只要吹上一口气,还是会露出来里面的红心。
将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是文导毕生的梦想。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使命,那就是拍电影。可惜他出生不好,是个小城市出来的穷学生,什么后台都没有,只有一股愣头愣脑的冲劲,这股冲劲让他在残酷的娱乐业站稳了脚跟,但依然比不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们,电影圈任他削尖了脑袋也没能挤进去。于是他只能顺应人生琐事的本来归属——妥协。但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文导高兴,他一高兴就爱喝酒,他拉着几位工作人员还有周锦一起喝。大冷天里,一杯烧刀子下到肚子里,心都暖起来了。
周锦不怎么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酒量差,其实说起来,他的酒量比总爱逞能的曹元还强上那么一丢丢,跟喝白酒长大的文导能平分秋色。酒桌上文导喝得有点多,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拉着周锦大着舌头叫兄弟,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当初投资给我的钱,我这辈子都会在心里记着。”
感慨完了,文导将脸一抹,说,要是电影这事能成,周锦你还是我的男主角!
周锦听了讪笑,连连摆手,说,文导您喝多了。
周锦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演电视剧跟演电影不一样。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一张脸被放大到几层楼那么高,脸上瞬息而过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都会像是在显微镜下一样被无线放大。因此对一个演员的演技要求也非常之高,而周锦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