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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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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

清咳了两声,店主看向两人:“你们,想要买什么?”

温江冲他微微一笑:“这个,这个,还有——”他探身过去拿起茶杯盖子闻了闻,心头一喜:“这个!”

店主:还说不是抢劫!!!

原本边走边逛的温江一直没想好怎么挣的他的第一桶金,如今看到了店主的那杯红茶顿时一个念头在脑海里形成,不管这红茶哪里来的,温江都一定要搞到手!

第十章

店主被温江那张一直弯着眉眼笑的闪瞎了自己双眼的脸晃得头脑发晕,在温江的连环轰炸中得知店主名叫余怀生,祖籍北方人士,后在战乱中跟随祖父祖母来到苍桐县投奔亲戚,在祖父满怀重振余家的殷切希望中考取了秀才功名,可是祖父没能看到他更进一步就去世了,祖母因为祖父先行离去而悲痛不已,又忧心留下孙儿一人孤苦伶仃无人看顾,最终在祖父离去半年后也离开了孙儿,临去前却给孙儿留下遗言,只希望他能够好好活下去,那些功名利禄也不过是生存的一种方式,并不强求,唯愿他堂堂正正做人,平平淡淡过日子,一生平安康健便是已离去的祖辈和父辈们对他最大的心愿了。

于是余怀生在亲戚的帮助下,开了一间小小杂货铺,朴实度日。

余怀生的亲戚是他祖母那一边的,姓韩,几人略一交谈,便知晓那亲戚就是之前他们去过的客来居的老板,也是苍桐县那个有名乡绅土豪韩家。也正因为如此,余怀生的杂货铺虽然位置偏僻,但店内却有不少稀罕玩意,虽然懂行的买家不多,但再加上之前祖父祖母留下的一些遗产,也足够他安稳度日了。

温江摸着下巴沉吟了忽然道:“你能不能弄到生石灰?”

余怀生愣住:“你要那个东西做什么,建房子?不过我听说北方那边才用那个东西。”

温江摇摇头:“不是,我另有他用。”见余怀生一副疑惑的样子诱惑道:“现在还不能跟你说,等到时候你帮我弄来了,我再告诉你我拿来做什么用,如何?”

余怀生抬了抬眼皮:“好吧,也不算是什么难弄的东西,不过,你得先付钱才行,我可没有多余的钱帮你垫付。”

温江忙不迭的点头,瞧见于同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赶紧拽住他的手臂,冲他是使眼色:“那是自然,肯定不会让你帮我们出钱的,只是余,呃,那个话说我可以称呼你的名字么,啊对了,我叫温江,你可以喊我小七,这是我哥于同,我今年十四(这蛋疼的年纪),我哥十六,你呢?”

“十五。”余怀生边回答边又打量了眼温江,脸上写满了‘你哪里是十四分明是四十才对’。温江装傻嘿嘿一笑。“你们就叫我怀生即可。”

“好的,怀生。”温江点头:“那个,接下来我还有个不情之请。”

哦,这人不仅年龄跟言行对不上,穿着与气质也很违和,你看,他们明明像个庄稼人,可是一言一行却文绉绉的倒比自己还像个读书人。“什么?先说好啊,不借钱的。”

穿越文里遇到的第一个人生助攻不应该是满脸大方豪气的对自己说:想要多少尽管说!——的吗?为啥自己遇到的第一个助攻却是个钻进钱眼里的家伙?

温江皮笑肉不笑:“不会,只需要,借你点东西。”

……

于同手里提着两大包东西边走边回头望,似乎还能听到店里传来的凄厉惨叫声,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小七,我们会不会有点过分了?”

“恩?哪里?”温江脑子里还在不停思考着那个可实施的计划,转头瞧了一眼表情讪讪的于同不觉莞尔:“放心吧哥,等我要的东西都齐了,下一次怀生会笑着把东西送给我的,而且,我们也付了钱的嘛。”

……钱确实付了,但是——于同眼前浮现起小七拿出钱的一瞬间余怀生那满脸扭曲的表情——友情价,这是今天小七说的,虽然于同没太懂,但余怀生肯定是听懂了,因为于同觉得他的脸色就好似准备敞开肚皮大吃一顿却发现面前的美食没有一样自己喜欢吃的,然而因为已经掏了银子最终不得不全部吃进去诸如此类,反正那滋味,不太好就是了。

温江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好啦哥,我们还是赶快去找陈叔吧,今天不是还要去看姨夫吗?”

“哦是啊,那快走吧。”于同想到父亲,也就顾不得其他了。

回到城门口的时候就看到陈叔已经坐在驴车上抽旱烟,于同和温江跟他打过招呼,陈叔看着于同手里提着的大口袋愣住:“你们这是,今天得了不少银钱啊?”

“呵呵哪有啊陈叔,都不是名贵的东西,倒是把今天得的银钱都用掉了,唉,都怪我,瞧着稀奇就忍不住买下来了。”温江笑呵呵地把话题岔开:“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陈叔。”

“不麻烦不麻烦,对了,阿同,你爹的身子好些了吗?”

“恩好多了,我们一会儿就去邹大夫那里看他。”

“那就好啊,家里还是要有个长辈做主才行,你们两个半大小子哪里会操持家里,只是你婶子常年卧病在床,我们想帮忙也帮不上唉。”说到陈家婶子,陈叔的声音沉了几分。

温江安慰道:“邹大夫之前还说婶子已经好了很多,陈叔不必太过担忧,婶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们都这个岁数了,其他倒也没什么,就只盼着能多偷得几日好便过几日罢。”

温江听说过陈叔家里的情况,陈叔早年逃难到了清溪村,被去河边洗衣服的陈婶救了,陈家当时小有余粮,陈婶相貌清秀,所以村里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但陈婶一个都没看上,偏偏看上了身无分文的陈叔,虽然一开始遭到了陈家长辈的反对,但几经考虑观察之后,他们发现陈叔人穷志不短,能吃苦,人又踏实,再一想,家里只有一个独女,与其嫁到别人家里,还不如招个女婿到家里来,也不用跟女儿分开了。

陈叔跟陈婶后来有了一个儿子取名陈树,一家人原本过的美满幸福,可没料到陈树长到十四岁时不幸在清溪河中溺水身亡,陈叔和陈婶伤心欲绝,陈婶更是从此以后便一直卧病在床,不过是因为陈叔的缘故,又有邹大夫才一直这样拖拉了许久,虽未曾见大好,但到底也不会比这更差了,陈树早夭,陈叔便与陈婶两人相依这些年,若是陈婶有个三长两短,陈叔怕是也活不下去了。

三人回到村里,同陈叔道别,温江跟于同回到屋里,把买来的东西整理收好,便一同去邹大夫那里看望于建业。

大门没关,远远便瞧见小安正蹲在院子里拾掇药草,温江走进了唤了他一声,小安抬头眨巴了下眼睛:“小七哥哥。”

“你师傅呢?”温江见他一脸懵懂的模样只觉得萌萌哒,心里十分喜欢,拿出之前县里买的江米条递过去:“给,早上我跟你于大哥去了县城一趟,喜欢吗?”

“恩。”小安重重点头,接过去,冲着温江一笑。

“还不跟人家说谢谢。”

温江压了压小安的脑袋,便听得邹大夫的声音,回过头,邹大夫正从屋里走出来,不知是不是太累了,看着精神不大好的样子,便关心道:“邹大夫,昨晚是不是,睡得不太好?”

邹大夫皱着眉一边指出小安没有收拾赶紧的草药,一边捶两下肩膀:“年纪大了,一到这个时节,就觉得吃什么都没胃口。”

温江点头附和,别说邹大夫这年纪了,便是现代,每到七八月份暑季,空气干燥,人心浮动,一天到晚被晒得蔫蔫的,真是吃啥啥不香。他想起今早买回来的那些东西,心思一动:“我倒是知道两样小菜,这时候吃着最好,若是您老人家不嫌弃,中午饭便由我来做吧。”

“你还会做饭?”邹大夫一脸怀疑地看向他,他虽不太爱与村里其他人往来,但毕竟是个大夫,谁家没个大病小痛地,有些事便是不刻意去听也会有人说与他听,因此温江醒来后,除却于同,便是他看出来这少年比之昏睡前,整个人精气神完全不一样了,说是脱胎换骨都不为过,但这种事说起来有些玄幻,且又没有妨碍到他人,他便也当做不知一般,只管治病救人,其他一概不过问。

温江笑笑:“不过几道家常小菜而已,算不得什么,能入您老的口就行。”

“担那么多心,先做出来吃了再说。”邹大夫哼道。

“您老说的是。”温江笑呵呵的转了话题:“那个,我姨夫这两天如何了?”

邹大夫没好气道:“怎么,信不过老夫,不是老夫自夸,老夫——?”

“瞧您老说的,这不是之前我们一家麻烦您不少,若是姨夫好些了,便想着不如接他回去,我们亲自照看,也是尽一份小辈的孝心。”温江一听邹大夫自称老夫赶忙打断了他的话。

邹大夫忍不住又再次打量了对方一眼,面前站着的少年模样并未变,然而真的是不一样了,从前的温江,体弱多病,偶尔瞧见,一副怯生生地样子躲在于家父子身后,话不多,胆子又小,他父母还在时,也曾在村里见过他与其他孩童一起,不过别人是三两聚在一块嬉耍,他却是站在一旁,像个木头桩子似得,自然少不了被人欺负,却从未见他告状找父母撑腰,后来他爹娘都不在了,这孩子就更加畏畏缩缩的,干脆躲在于家的屋子里,再也不出来了。

然而如今再一看,还是同一张面孔,却展现出完全不同的气息,走在路上不再低头,昂首,挺直了脊背,面上带着笑,与人交谈,从容淡定,乍一看,倒像是读书人。

“既然这样,你们今天便把他接回去吧。”

“真的?”不待温江回应,于同便急忙开口道:“我爹都好了吗?”

邹大夫瞪了他一眼,瞧瞧,人家温江倒是变样了,这家伙还是又憨又傻的不知道迂回,气哼哼道:“喊什么喊,老夫耳朵还没聋呢!”

于同也知道自己刚才莽撞了,连忙傻笑着告罪:“您别生气,别生气,是我的错,我这不是,这不是心里着急吗。”

“哼!”邹大夫拿手一指:“进去吧,看东西还有点模糊,该注意的,等会让小安告诉你们。行了行了,别在这碍我眼睛了,快滚吧,老夫忙着呢!”

“是是是,您忙您忙。”于同嘿嘿笑着拉过温江就往屋里跑。

两个人刚一进屋,就听到于建业的声音:“小七?阿同?!”

第十一章

于同率先一步冲了上去扶住于建业肩膀哽咽地喊了声:“爹!”就再也说不下去了,温江看着他微红的眼圈,突然感到自己鼻尖一酸,那种从心底深处涌上来地难过,悲伤,或者喜悦,又像是混在他的灵魂之中,他猜想,那大概是真正的温江留下的,与他的魂魄融合为一体的情感,不觉也走上前去动容道:“姨夫!”

“唉唉,你们两个臭小子,今天这是怎么了,来看老子还不高兴是咋了?”于建业看东西还有些模糊,但显然已不妨碍他准确地找到自己儿子的位置,用力朝他背上拍了一巴掌:“大小伙子了,又是哥哥,老子不过离家几天,哭哭啼啼的像个什么样,你就这么照顾弟弟的啊?!”说完又狠狠拍了两掌。

温江眼皮跳了下,虽然知道那是充满‘关爱’的巴掌,但按于建业的手劲儿来说,即使是皮糙肉厚地于同也险些被一巴掌拍去与大地亲密接触,再看他呲牙咧嘴的样子也不由得嘴角抽了抽:“姨夫,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能看清多少?”

“模模糊糊地一团影子吧,不过能看到点亮。”于建业拉过温江揉了把他的头发:“小七身体如何?我听邹大夫说你现在全好了。”

“是啊姨夫,我今天来也正要和你说呢,我跟哥商量了下想要接你回家去,我现在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儿,好得不得了,姨夫你回家去我能照顾你,再者说邹大夫这里一个老一个小的,也不大方便。”

于建业早就想回家了忙答应:“好好好!哎呀其实我早就不想再床上躺着了,这几天都快憋死我了!”

温江笑了笑:“不过姨夫,我可要先声明哦,即使回家去你也要听邹大夫说的,好好养着,等你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到时候你想干嘛我们都不拦着。”

“行,都听我们小七的!”

“是啊是啊爹!我跟你说,现在小七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小七现在可厉害了!”于同听到他爹同意回家又说听小七的,也赶忙表态。

“哦?哪里不一样了,哎呀,我真想赶快能看见啊!”

既然准备了要回去,温江就让于同先去跟邹大夫说一声,自己留在这里边收拾边陪着于建业说话:“放心吧姨夫,邹大夫说了,你恢复的很好,在养一阵子就能完全看见了,至于外甥我嘛,嘿嘿,回家我再跟你说。”

于建业哈哈大笑,忍不住在他头顶轻轻压了下,他虽然现在看不到小七具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但他却能从外甥轻快的语气中感受到他确实与以往不同了,现在的小七身上,才真正有了属于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和开朗,连带着他觉得缠绕在他们一家三口身上这几日的阴霾也都散去了。

姐姐和姐夫,还有阿慧,终于可以放心了。

三人跟邹大夫打了一声招呼便先一步回家去了,临走前温江还不忘再一次对邹大夫发出邀请:“等会儿一定要来家里吃饭啊,小安也要来。”

小安眨着眼睛笑笑,邹大夫轻哼一声:“别说大话就行。”顿了顿又道:“你爹不能吃辣的,牛羊肉也不行,只能吃清淡的。”

温江笑着记下:“我晓得了。”

于同原本是想要背着于建业的,但是被拒绝了,在于建业心里,于同和温江都是孩子,不论如何,他是不能让自己在孩子们面前示弱的,这里或许有一部分男人的自尊心,但更重要的是,他要让他们知道,无论何时,自己已然是他们和这个家的支柱,让他们能够安心生活。

于是温江便和于同一边一人搀着于建业往家里走去,虽然这样的做法仍然让于建业有些许别扭,不过比起被孩子背着已经好太多了,于是他便接受了。

上一次大概因为时间问题,所以没有遇到几个村里人,这一次他们回来正好是上午做出来干活的点,于是理所当然的遇到了不少村里人,三三两两的,有的扛着锄头一起边走边聊,有的刚从家里出门正在锁门,偶尔还能听到打开的窗户里传来孩子的哭闹声和大人的喝斥。

见到温江三人,关系好的都上来打招呼,关心于建业的眼睛。

里正爷爷的二儿子,丛飞,按辈分,温江应该喊他二表叔,丛二表叔正要去自家地里,他跟于建业的关系不错,他,于建业,还有其他几个人,偶尔也会结伴去山里打猎,当然这其中的主力是于建业,于建业为人豪爽,不藏私,打猎时经常顺手教几人一些捕猎的技巧,他们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于建业是外来户,但这几人都没有一丝一毫瞧不起或者排挤他的想法,这些年处下来,跟亲兄弟也差不离。

丛二表叔也好几日没有见过于建业了,此时看到他大笑着走上前一掌拍到他肩膀上:“哈哈建业,好几天没看到你,可算见到了,眼睛好些了没?”

“哈哈丛二啊!好多了,虽然还数不清你小子脸上的麻子,不过认出你是完全没问题的!”于建业开玩笑道。

丛二表叔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脸颊上有些许雀斑,从小到大没变过,经常被其他人打趣也习惯了,闻言只是哈哈一笑也不介意,嘴里说着好了就行好了就行,就去自家地里干活了。

有亲近的,自然也有厌恶的,这不,迎面走来的这一个便是了。

陈古,俗称二狗子,村里有名的泼皮懒汉,尤其嘴巴坏,当初想娶丛慧不成,因此恨上了于建业。

“这不是于大嘛,前几天还听人提起你呢,说是眼睛瞎了?我瞧瞧,啧啧啧,还真是,可怜啊,你这无儿无女的,将来都没人给你养老送——”

“陈二叔别担心,反正将来陈二叔……的时候,我们若是恰好在村里,倒是可以念在大家同属一个村子的份上,给陈二叔添上一把土的。”没等于建业回应,温江率先开口,说着气死人的话,脸上却始终笑眯眯的十分温和的样子。

虽然他一个不中听的字眼也没提,但那停顿的瞬间是什么意思,有脑子的人都听得出来,原本路过看到陈古拦路的看热闹的几人顿时纷纷大笑起来。

陈古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恶狠狠地瞪着温江,瞪着瞪着又不由得惊疑起来,这小兔崽子怎么好像完全变了个样似得,不仅嘴皮子利索了,连人的气势都不同了,以前见了自己只会往于建业身后躲,如今居然把自己气的说不出话来,偏偏人家一脸无害的模样,让自己有气都不晓得往哪里撒,最后冷哼一声:“切,老的看不见,小的没本事,我看你们将来怎么过下去!等着吧!”

“是啊,以后怎么样,可不就只能等着看嘛,各位叔叔伯伯说,是不是这个理。”

看到陈古吃瘪的几人纷纷附和。

“没错,就是说啊,陈二狗,你难道还会看相不成哈哈。”

“哈哈那可不得了,要不二狗子你先给你自己看看,你啥时候能娶个年轻小媳妇啊哈哈哈哈!”

陈二狗气的直喘气,面色青紫的一甩袖子转身就走,临走时还不忘阴测测地扫一眼温江,意思是你等着的。

温江毫无惧意地站在那里,笑着与之对视,倒把陈二狗看的发毛,急急忙忙地跑了。

于建业心里痛快的不得了,在温江背上用力拍了两掌,直拍的温江险些趴到地上,被于同一把拉着胳膊稳住了。嘴角抽了抽,这三五不时的来一下,可真要了老命了。

“说得好啊小七!你现在真是不一样了,姨夫心里很高兴!哈哈哈!”

于同也满眼崇拜地望着自家弟弟,转而一想,连弟弟都变得这样厉害了,没道理自己身为哥哥还要靠弟弟护着,想罢,挺直了脊背,下定决心要变得更厉害,好护着弟弟和阿爹。

三个人虽然各怀心事,但却都是为了家里的其他人,因此总规是会越过越好的。

等走到家里的时候,温江便让于同带着于建业回屋子里去歇着,自己撸起袖子,准备好好做一顿午饭来犒劳一下自己可怜的胃,以及给于建业和于同做一顿大餐让他们也享受一把家有穿越人,如同有一宝的感觉!

第十二章

跟于建业父子说了声温江便出了家门,却并不是他所说的去其他谁家里转转,而是径自去了山里,他那天跟于同上山的时候除却自己带回来的几样物品,还发现了不少好东西,只不过都是拿不走的,早上去县里走了一圈,到让他想到不少点子,其中便有一样是他现在必须去山里取得的——桂花。

是的,他那天在山里转悠的时候发现了几株桂花树开的正盛,问了于同,从他口中得知自己眼里的桂花在他们这里被叫做半山香,据说是因为花开的时候,香味能够弥漫半座山峰,所以很受村里的女人小孩喜欢,经常摘了来放在家里熏屋子用,也有人想要移植回去,但没人成功种活,其他人担心这几株也给弄死了,于是禁止再有人把半山香带回家里种,后来发现半山香在山里长势非常好,渐渐的,大家也就歇了把它种到自家后院的心思,谁家想要了,就来摘一两只。

因为并不是在深山里,所以温江也没有特意告知于同,免得她不放心跟了来,自己一个人带了个小兜子就进山了。

他走到那几株桂树下,仔细看了一遍,确认了这就是自己所认识的桂树,再根据橙黄地花色判断是丹桂品种,心想怪不得,丹桂一类便是香气浓郁,称它做半山香并不为过。

挑选了开的比较水灵的花枝摘下放入自己的小兜子里,便摘便想着,除了可以做成吃食,桂花也可以做茶,不过这几株桂花有些少了,要想量产是不可能,想到这里,就得说在县里认得的余怀生了,如果对方有门路,能找到大面积种植的桂树的话,没准还能行,但前提是他得确认桂花茶并没有在市面上出现。

摘了一兜子鼓鼓的桂花温江便离开了,走之前随意一撇,顿时愣住,随即咧嘴笑了,真是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在不远处的草丛里那白花花的可不就是野鸭蛋嘛,清溪村有清溪河绕村而过,河上常见野鸭子的身影出现,有时划船顺手还能逮到一两只,只是没料到还有鸭子筑巢在这里,这跟河可不是一个方向啊,看来牛王山的另一边也值得去一趟,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温江左右观望了下,没见到有人或者野鸭家长,便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开开心心地把鸭蛋都捡到兜子里,下山的时候高兴坏了,这一趟可真没白来,收获颇多。

回家的时候就见于同正在拾掇柴火垛,转身看到温江憨憨一笑:“小七,怎么去了这么久?”

温江想了想,觉得与其等他发现自己拿回来的东西发问不如主动交代,反正他人已经平安回来了,于是笑着回道:“我去了趟山里,发现不少好东西嘿嘿。”

果然,于同一听他进山了,吓得脸色一白,手里的劈柴刀哐当一声砸在地上,大步朝温江走过来,上上下下仔细看了温江好几遍,颤声道:“你,你小七,你怎么这样胆大,一个人就跑去山里了!有没有遇到——”

“我这不是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好啦哥,我没事,你放心,我记得你说的话,没往深里走,就在上次咱们去的地方转了转,我去摘点桂,呃,半山香。”

“你喜欢那个啊,你跟哥说,哥去给你摘就是。”于同不赞同地道,小七身子刚好,万一去山里碰到点啥,伤着了,阿爹肯定要揍自己,不不,自己也得揍自己啊!不过他怎么不知道小七还喜欢这种女娃娃喜欢的东西。于同怪异地瞅了自家弟弟一眼,没错,是弟弟啊。

温江不明所以地看着对方,啥眼神?摘朵花没犯错吧?

“我想做点吃食,要用到半山香,所以就去了。”

“哦哦,这样啊,还好还好。”于同拍拍胸口。

什么情况?!温江满头雾水,也懒得理会最近时不时看着自己眼神怪怪地表哥,反正知道对方心里只是关心自己的便好。“哥你帮我把这几个鸭蛋放在罐子里去下。”

“好的。”

温江把桂花一朵一朵摘下来洗干净,放在一旁晾干,又从昨天在县里买回来的包里拿出几片甜草片,长得很像现代的甘草片,温江仔细询问了卖家关于这个甜草的一些事,得出的结论就是甜草应当就是他知道的甘草,不过是名字不同而已。这是在一家药房买到的,不过温江并不是拿他来药用,而是要做一道吃食——丹桂花糕。

是的,没说错,就是这个名字,玩游戏的人都知道这道糕点出自古剑奇谭,但另一个出处是《海槎余录》,是其中所记载的一道名点:丹桂花采花,洒以甘草水,和米舂粉作糕。清香满颊。

温江曾自己尝试做过一次,味道非常不错,既有桂花的香气,吃起来又松软可口,应该会很受女人小孩子以及老人的喜欢。

县里有舂好的糯米粉,将晾干的桂花弄碎放入糯米粉中,然后倒入泡好的甜草水,和面后,温江将其放入买回来的花瓣模具中,这是温江在县里寻来的,据说是大户人家用来做特别吃食用的,当时于同就问温江要做什么,温江只是笑笑,并未回答,因为中午的时候于同就能知道答案了。

又白又软地花瓣形状面点,透着星星点点的黄色,十分可爱,加上桂花清香,虽然还未蒸好,站在一旁的于同已经不觉咽了咽口水了。

温江笑着看他一眼,便将模具放入蒸笼,开火。

做好一样,温江又去准备主食,昨天的鸡还剩下一只,拿出半只温江准备做一道口水鸡,清溪村的人口味偏辣,这道菜也是川系名菜之一。

让于同把鲜红的干辣椒舂成辣椒碎,自己则烧开锅,然后倒入猪油,其实用菜籽油最好,但温江还未发现菜籽油的存在,只要暂时用猪油,油滚后,把切好的蒜沫,姜沫,以及葱段,其中不可少的便是早上买回来的胡椒,一同下锅炒了,一直炒到香气从锅里溢地满屋子都闻见,于同在一旁虽然觉得有些呛,但还是忍不住的努力吸鼻子闻,心道真是太香了,他还从来没有闻过这样香的味道,再一想等下小七做出来的饭菜,肚子很不客气的叫起来,好饿,从没有这么渴望吃饭过。

混合着各种调料香味的滚滚热油倒入放辣椒末的碗中,碗面上用做的过滤网过滤出葱姜蒜,然后将辣油倒在煮好后晾凉的鸡块上,在浇上用酱油,白糖,盐,醋调好的调汁,一盘口水鸡便做好了,让于同端到桌子上,连在屋里坐着的于建业都出来,站在门口忍不住开口问:“好香!这是做了什么吃的?我还从来没有闻过这样香的味道!比我在客来居吃过的招牌五香鸡还要好闻!”

“爹!是小七做的口水鸡!”于同赶忙扶着于建业到桌子前做好。

于建业眉毛动了动:“口水鸡?这名字好奇怪。”

“嘿嘿,因为听说闻到这道菜的味道就忍不住流口水,所以就叫口水鸡啦!”温江在一边解释。

“哈哈哈哈名字起得一点也没错啊,可不是流口水了嘛,我在屋里都坐不住了,小七的手艺居然这样好,姨夫以后有口福了!改天跟客来居老李说说,让他羡慕去吧!”

要的就是他羡慕的目的,不然我做了这些美食,去哪里挣银子呢!!

温江说着又做了一道蒜泥白肉,虽然看着白花花的很是单调,但肉香和蒜香混在一起,也让人食指大动,所以说蒜真是不可缺的一道调味料啊。

再炒一盘青菜,今天的午饭就可以了。

温江让于同去叫了邹大夫师徒两个来,于同忙去了。

刚把碗筷摆好,就听到脚步声在院子里响起,邹大夫絮絮叨叨的声音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停止了,温江看着他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模样有些好笑,再看看旁边小安的表情可就直白多了,眼睛里写满了对美食的渴望,不待邹大夫发话就几步跑到温江面前,眨巴着眼睛,圆溜溜的望着温江,温江心里一软,在他脑袋上摸了摸:“香吗?”

小安很给面子的重重点了点头,许是做徒弟的太丢脸了,邹大夫便哼哼唧唧半天没理会温江,眼神却不时往桌子上瞟,温江清咳几声笑道:“邹大夫来了,就等您跟小安了,快坐下吧。”

于是邹大夫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等于同盛饭去了,眼睛盯着口水鸡,口里问道:“这叫什么?”

温江一一说了名字:“这是蒜泥白肉,这叫口水鸡,一盘辣的,一盘不辣的。”这是把所有人的口味都兼顾了,邹大夫满意的点了下头,等于同的饭端上来后第一筷子就伸向了那道口水鸡。

小安也在一旁低头大口大口吃起来。

温江示意于同吃饭,自己则照顾着于建业,先给他盛了一碗鸡汤,又是夹肉又是夹菜的,于同吃了几口看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小七你先吃吧,我来照顾爹吃饭。”

“没事,你先吃你的。”

于建业也觉得不太好,一边吃一边道:“小七,姨夫先吃碗里这些就行,你吃饭吧,等会菜都凉了。”

温江看来眼他单独给于建业准备的放菜地碗,又确认了于建业确实可以准确无误的夹菜吃到嘴里,便应下,自己吃起来,天啦!不吃还不知道,一旦胃口大开了,才觉得前两天过的日子有多难,身为一个穿越人士,失去了现代所有的娱乐设施已经是生不如死了,要是再不享点口福,这日子还怎么过得下去!!!!

什么都别说了,吃到肚子里才是真的!!!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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