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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很小,像只被捡回家却担心自己再次遭受抛弃的流浪狗一样。可怜又单纯。

渝哥今儿脸色真红润。

甄世豪朝半开的车窗外打了个嗝,从后视镜里看向宫渝的脸。

闻言,宫渝弓起食指扶了下眼镜,也看了眼后视镜里自己有些浮肿的眼睛,自嘲地笑笑,还成吧。

红润吗,喝多了换的。

韭菜盒子的味儿从甄世豪所在的前车窗飘出去,又从顺风的后车窗扑进来,熏得宫渝本就翻腾着的胃几欲作呕。

方木跟着他的时间长,也知道宫渝从这两年开始,肠胃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估计是以前酒喝得太凶,旧账找上来导致的。

看见宫渝脸上勉力忍耐的表情,他伸长手臂,拿起被放在杯架里的保温杯拧开,用手背试了试温度,抵在宫渝唇边,先喝点水,到片场我再给你找点东西吃,你这操劳了一晚上,连早饭都顾不上了。

宫渝胃难受得厉害,没用手去拿杯子,直接就着方木的手慢慢喝着温水。

喝了大半杯,宫渝的脸色好了不少,方木也开始有心情嘲笑他,怎么情况,一夜春风把我们宫影帝刮伤着了?分享分享呗。

自从把宫渝带成影视双帝,方木在经纪人圈里的身价立时水涨船高,上过的船、开过的车数不胜数,都是想要从他这里走捷径的新人流量,大家两厢情愿,各取所需,谁也不欠谁怨谁。

所以方木昨天会那么容易就答应宫渝的要求,也是有一部分其他的原因。

这两年宫渝性情大变,不喝酒不抽烟,连最爱舔的凌友友都横眉冷对,所以秦四爷经常向方木表达自己对宫渝佛系状态的担忧,因此昨天宫渝提出想要找金丝雀这件事,也是缓解他心理状况的一个完美契机。

大家都是男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互相都再清楚不过,偏偏宫渝像一道清流般地处在关系冗杂的圈中,衬得周围人都肮脏猥琐,能把宫渝拖到他们的水里,方木也少了不少的压力。

人总是有劣根性的,如果所有人都是八哥,自然看不上圣洁的白鸽,总想要把它拖进污泥,染上和自己一样的颜色。方木问的时候,宫渝就已经在努力回想自己昨晚的所作所为,可他除了自己亲关珩脸颊的记忆之外,再无两人接触的印象。

但宫渝不傻,他要是实话实说,难免会被老练如狗的方木嘲笑,于是他将头颈压向身后椅背,慢悠悠地翘起二郎腿,脚踝搭在膝盖上,学着自己搜索的小电影里主角说过的话,满满的自信:

粉色的。

他这句话饱含深意,饶是方木都未曾在一时间领会成功。

粉色的,什么粉色的,是那里,还是那里?

Alphard在方木的恍然大悟中缓缓驶进影视城的车道。

宫渝的保姆车车号早就被私生饭扒得连皮都不剩,尽人皆知,他懒得天天换车,加之也没有遭受到过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也就任由他们去了。

于是,车刚一露头,方木就已经轻车熟路地捂住了自己听力日渐衰退的耳朵,在车刚停稳的瞬间便一气呵成地开门拿包,转头蹿进了片场,把接宫渝下车、带着他从粉丝大军中杀出重围的活丢给了甄世豪。

嗷嗷嗷!卧槽卧槽!我看到他的衣服了!

妈呀要下车了!要下车了!

啊啊啊下来了下来了!

老宫!!!

啊啊啊啊!老宫老公!

宫渝,你要穷死了嘛?!能不能换一件好看的外套啊!

好好走路啊宫渝!别东张西望,别跟我们打招呼!

宫渝戴着帽子口罩,怀里揣着保温杯,边朝他们挥手边到处鞠躬,根本来不及看路中间马上就要绊倒他的障碍物,被甄世豪在身后虚扶着才没有摔坐在地上,果然又迎来粉丝的怒喝。

笨得可怕,连路都走不明白!我嫁了个什么老宫!

宫渝你是不是晚上回家不想进卧室了?!能不能好好看路,别像个傻子似的!

别侮辱傻子,他就是个憨憨!宫憨憨,吃早饭了没有!

宫渝哈哈一笑,指着说他憨的粉丝道,我记住你了哈,下次见面会肯定不给你签名。

说完又挥了挥手,示意告别,在大家的笑声中进了片场。

宫渝耽搁了不少时间,但所幸到片场的时候还没迟到,他来不及跟导演打招呼,就紧忙钻进了化妆间换衣服。

他的底子好,外加皮肤又爱过敏,所以拍古装戏的时候,几乎不怎么需要上妆,只简单地打个底修个眉,在镜头上便是风华绝代的模样。

但因为昨晚喝了酒,脸浮肿得有点严重,所以要打点修容才能上镜。

刚关上门,宫渝就被一股大力推着脊背顶到门后,他吓了一跳,下意识用手肘撑出一块地方给自己留好反击空间,却不小心重重磕在门板上,发出咣地一声。

要是平日里还好,但昨天被勒得淤青的肘弯遭不住这么一撞,疼得宫渝深深吸了一口冷气,怒意乍起,谁!

问出来的时候,宫渝几乎已经猜到了是谁。

这两年他对谁都是一副冷淡疏离的模样,所以敢跟他开这种玩笑的人少之又少,方木在外面给他弄吃的,所以排除,而另一个

右手腕被捏在腰际,紧接着宫渝的颈后就贴上了一双柔软的嘴唇,隔着衣料对他脆弱处的皮肤又亲又咬,还变本加厉、愈发放肆地想要扯开他的领口,亲吮他的喉结。

宫渝气极,迅速捂住还没露出来的皮肤,屈肘使劲往后重重一顶,旋即转身怒目而视,凌友友,你能不能不要再来骚扰我了?

渝哥,凌友友肋间吃痛,不得不松开挟着宫渝的双臂,满不在乎地摸摸没有得逞的嘴唇,向后退几步,靠在沙发椅背上环胸笑道,你从前不是最喜欢这样亲我的吗?你该不会变成性冷淡了吧?

宫渝握着仍在刺痛的手肘,眼睛没去看他,那是从前。

凌友友漂亮的五官皱在一起,表情疼得像一摊屎。

不过既然作为原书中的主角受,凌友友即便是屎,也是一坨在长相、色泽中都为上乘的屎王。

我就不信,你像个舔狗一样追了我那么多年,凌友友的眉眼秀气,即便生气了也像是在嗔怒着撒娇般妩媚,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宫渝看过全文,他知道凌友友的喜好。

花市的受都有着奇特的怪癖,相比爱情,凌友友更喜欢的是那种被人捧在手心里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两年多以来,他一改原主往日的黏人模样,对凌友友不再跪舔,却反倒引来凌友友的注意,和越发没皮没脸的纠缠。

但宫渝知道,面对变态,他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让他昧着良心去讨好傻逼,还不如打他一顿来得痛快。

我也以为我狗改不了吃屎。宫渝漠然地瞅他一眼,打开了化妆间的门,侧头示意门外的方向,滚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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