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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by糖煮刀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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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公子。方映清见季晓光走进来,放下手里白田玉的茶盏,然后拿起轻骨小扇握在手里。

许久不见啊,方公子。季晓光没有那些规矩,对他挥挥手,直接坐在方映清对面的紫珊瑚椅上。

方映清嘴角牵起一抹笑,垂眼道:我说过痊愈了便会亲自来谢你,所以今日就来了。

季晓光并未接话,他低头匀着茶盏里漂浮的碎末,实则在偷偷打量着对面坐着等人。

屋内陷入短暂的沉默,方映清拿着轻骨小扇没有规律的转动,眼睛看着精致矮桌上一铜盆的冰块出神。

方才进来时,季晓光就察觉他的脸色不太好看,这会连话都不太愿意讲,充满心事的怔怔不语。

也对,看到季晓光住的地方摆设堂皇,吃用极好,他脸色能好看就怪了。

方映清这几月估计都在养病,好容易出来一次也并未置办什么好的衣物。

他这一身宝蓝色的衣衫虽干净整洁,但同季晓光身上的这套料子相比,可谓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个住在富丽装饰的暖阁,一个是简修的青竹小屋,天差地别,对于一向众星捧月的白月光来说,心里的落差在脸色怎么也盖不住了。

季晓光瞥见方映清腰间的香囊,不咸不淡的故意道:方公子,这是殿下特意给我准备的奶冰,你尝尝。

方映清打开小扇,轻轻地在脖颈处扇了几下:不必了,我身体尚未痊愈,吃不得寒食。

季晓光长长地哦一声,面带笑意的继续问道。

方公子,您这扇子不离手,可是觉得热了?不应该啊,我这屋子里放了好几盆的冰块,可都是殿下从南边给我运来的。

季晓光悠哉地晃脚,瞥见方映清眉头微皱,脸上渐渐覆盖层阴影,得意的笑了笑,轻松道:这天儿啊,还真是热极了。

第三十章只对他不同

又不是大宅院里妇人间的明争暗斗,季晓光自顾自的炫耀会儿就收敛了,但也不能当做是炫耀,他是实话实说。

无非说些他近来的吃住伙食、一应穿用,还有暖阁里的什么金丝珐琅桃熏炉、红木如意六角、粉彩牡丹纹瓷瓶云云云。

他也佩服自己一个理科生为了把这些都介绍给方映清认识认识,朗朗上口的都说出个全名。

对了还有床幔顶的那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季晓光一脸惆怅地讲起它如何陪着自己度过了无数日日夜夜,讲到最后口干舌燥,连喝了两杯荷叶凉茶。

所以,讲的真的不多,真的。

哎方公子,本以为我们比较投缘,可你似乎不愿说话?我这滔滔不绝的还未流汗,你额角怎地汗津津的。

季晓光说着拿起方映清放在案桌上的轻骨小扇,哗啦一声张开扇面,想要帮他去去汗。

可还未等扇子扬一下,便被方映清一把夺回,眼中流露出刹那的厌烦。

方映清不着痕迹的在扇柄上来回摸了摸,随即掩去其他情绪,略带歉意地对季晓光笑笑。

在下失礼,但这小扇是故人所赠的物件,虽算不上贵重,但贵在一份情谊,我常年不离手,还望季公子见谅。

季晓光理解状的弯弯双眼,笑道:是我唐突了。

虽然方映清没有明说这位故人姓甚名谁,但季晓光身为原著小说剧情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这柄轻骨小扇是当年顾效成送给方映清的定情信物。

但说定情二字可能不太严谨,毕竟当年方映清因魔教祸事,隐姓埋名躲在顾效成家里才十岁不到,而顾效成约莫也就十六上下,与沈连庭差不多年纪,都还太小。

也因为这把小扇,这些年才不断激起方映清想要逃离魔教,摆脱其少主身份的源头。更是因为轻骨小扇,方映清和顾效成这两个主角才能这么快相认。

季晓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拿方映清的扇子,他见方映清握着扇子,眉目中有片刻的凝滞,猜想他大抵陷入了当年对顾效成的回忆,目中带柔。

但随即,水润的眼瞳看着一室华美的摆饰,覆上一层怨气。

季晓光摆弄着腰间色泽上称的芙蓉玉佩,火上浇油道:方公子这是睹物思人,触物生情了?

方映清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不禁道:只是在想些近来的事情。

季晓光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方才说着这些,无法是想给方映清心里添堵,显然他的目的达到了。

方映清看见扇子就想起顾效成,想到顾效成就会怨怼他为何让自己住在破旧的竹屋里,反观季晓光住的地方,简直不能用比来形容,直接完败。

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

本就是清冽俊秀的长相,就应该白衣若雪,衣袂飘飘然,可偏偏就要一身的华丽,显得整个人格格不入。

这种心理说的好听叫自尊心,说的不好听就叫虚荣,活像市井小民一样,这真不该出现在方映清这种富贵出身的人身上。

而且,方才他故意膈应方映清时,说话半句不理沈连庭,方映清虽然神情不自然,但忍着没走。

季晓光就知道他和顾效成是要有所图谋的。

若不是因为图谋了什么,在原著小说里,顾效成就不会成为歼灭魔教的大功臣,而方映清也不能洗刷身份,成为大义灭亲的清流人物。

这些都是靠利用沈连庭办到的,他们一步步把沈连庭逼到那样的地步,是直接迫使沈连庭黑化的罪魁祸首。

季晓光想到这里眼神一沉,暗下决心,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大腿重蹈覆辙。

季公子,看来你在这里生活极好,还真是......亲兄弟都不能如此。方映清儒雅一笑,眼神分外清明。

方映清不是傻子,被季晓光明怼暗怼了一道,反应再迟钝也该听懂了。

虽然季晓光这暖阁里一应俱全,但也说明了一件事,沈连庭没碰过他,只当朋友一样的养着,只要没有XXOO,那就什么都不好说。

不过季晓光这个脑袋带筋儿毫无恋爱经验的直男,明显没有听懂方映清话里有话。

有些时候季晓光小心思一个接一个,可到了这方面,完全是智障儿童啊!

季晓光也没多寻思,只一味的提起沈连庭,迎合地有感而发道:那是,我和六殿下志趣相投,简直情同手足啊!

方映清:......

那日我与六殿下秉烛夜谈,夜深了殿下便大方的让我在那睡下,一早才把我送回去。

听到这里,方映清明显噎了一下,眼神略带怪异的看着季晓光。

季晓光说的自然是那天自己耍酒疯抱着沈连庭哭的事情,不过是添油加醋,孜然芥末喂给方映清吃的。

季公子还是小心为好。方映清收回目光,端着茶盏轻轻摇晃。

小心什么?季晓光道。

方映清饮口茶,脖颈微扬道:或许季公子不知道,我和他在季公子之前便相识,之后多有仇怨。

他像是极其不愿意提起,语气生硬:他为人乖张不驯,洁癖,还有用烟杆的嗜好。

季晓光一顿,试探性地说:沈连庭他用烟杆这件事,你们都知道?

方映清偏头看他,轻笑:季公子不会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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