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德宗名载湉,下一字已成死字,毫无用处,故不避自避。溥仪之仪为常用字,但民间不避;当时清室衰微,犯讳亦无所谓;唯少数忠于清室的遗老,书仪字仍有缺笔。
避讳是件很讨厌的事,倘或犯讳,重则有杀身之祸,轻亦不免影响前程,譬如乡会试写作俱佳,而一字犯讳,蓝榜贴出,这一科就算完了。
但对后世史学研究者,特别是在考据方面,避讳的规定常是极好的线索,甚至是有力的证据。尤其是作为反证,例如鉴定书画版本的真伪,样样看来都真,唯独应避讳而未避,即可决其为伪。
再举个具体的例子,《红楼梦》中很重要的一个本子,&qut;己卯本&qut;,我的朋友赵冈兄确定它出于怡亲王府,证据是抄本中遇&qut;晓&qut;字皆缺末笔,而其时乾隆二十四年,怡亲王为胤祥的幼子弘晓,为避家讳,晓字缺笔,其说明确,毫无疑义。
清朝诸帝,对避讳最注重的是世宗。避字讳以外,又避音讳,如禛字应念为&qut;正&qut;,即平声念作去声。皇十四子本名胤祯,极可能由于与御名胤禛字异而声同,以音讳为名,勒令改为胤,然后攘&qut;祯&qut;为己有。唐人特重避讳,但亦没有如许花样;西谚&qut;人是政治的动物&qut;,这句话用在清世宗身上,百分之百正确。
***
下面要谈清朝皇帝的日常生活,分为公私两部分,先谈公的部分。
这部分的生活,最重要的莫过于处理国政,主要的两项工作是:批阅章奏与召见臣工。
明朝的章奏,统于通政使;清朝则以内奏事处为章奏出纳之地。除紧要奏折随到随递外,一般性的奏章,每日在宫门下钥,约莫下午五点钟,以黄匣贮送御前,在灯下批阅。看过,以指甲在奏折上划出不同的刻痕,由随侍太监依照刻痕,用朱笔代批。不同的刻痕所代表的意义是:
一、&qut;知道了&qut;。用于备案性质的奏章。
二、&qut;议奏&qut;。性质较为复杂,须由主管部院筹议办法请旨定夺。
三、&qut;该部知道&qut;。所谓&qut;该部&qut;指主管部院,譬如某省学政奏报到差日期,则批&qut;该部知道&qut;,自是指礼部而言。
以上三种是例行的处理办法;倘为重要而须请旨办理的事项,在乾隆以前,大致为亲裁指授,洋洋千言的批文不足为奇;嘉庆以后,则交军机处先作研究。凡前一日夜间所过目的奏折,次日五鼓时分,由内奏事处在乾清宫前发交各部院司官及各省提塘官,军机处亦由值班章京去&qut;接早事&qut;,俟军机大臣黎明到达,立即呈上阅看,交换意见,大致决定了处理原则,总在辰时(上午考证其事,原因之一,即在此案结于十二月廿五日,待批奏折过多,影响情绪,故而有此近乎迁怒的处置。
事实上,所谓宫中约有十日假期,是指停止处理寻常国事而言,遇有军国大计,必须立取进止;尤其是有军事行动时,仍旧不论时间,随到随办。如乾隆十四年正月征金川时,元旦即有一谕:
元旦天气晴朗,旭日融和,群情欣豫,定卜今岁如愿。经略大学士傅恒已抵军营;除夕申刻接奏折,唯时朕已封笔,此皇祖、皇考成宪,经岁唯此片刻之间。所奏拣员办理粮运,即自行酌定,朔于夜分封笔后,亦未尝稍闲也。
初二复有三道上谕,指授用兵方略;最后一道指出以前张广泗、讷亲错在何处,再次申明约束,即至四月间如尚未奏功,即应班师,令岳钟琪坐镇云云,都是经过深入研究所作的慎重决定。是则所谓&qut;勤政&qut;,亦非徒具形式,确确实实连岁时令节都在操劳的。
此外祭祀、巡幸、较武、衡文,等等,偷一次懒,就可能发生不良的影响。身为天子,如果要想做好,实在辛苦。因此,只有在私生活上调剂。
第10节:第一章皇帝的种种(9)
第3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