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环境不允许,我真想扑到雁空山身上,紧紧抱住他,轻轻地吻他,告诉他这段时间我有多么想他。
雁空山直起身,长久地看着我,忽地动了动胳膊。我以为他要抱我,结果他只是从我手中拿过行李箱。
上车吧。他说着,绕到车辆后方,打开后车盖,将行李箱塞了进去。
等我系好安全带,他也从另一边上了车。
SUV缓缓驶离学校大门,我一直忍不住要去看他,心里有许多话和他说,偏偏分不出个主次,一时全都涌在喉头,反而陷入了短暂的静默。
热吗?最终还是雁空山先开得口,你旁边有水。
我看了眼车门下方的置物槽,看到瓶没开封的矿泉水。
还好。说是这样说,还是把那瓶水打开抿了口。
清甜的水流入喉间,紧张兴奋的情绪似乎也平复许多。
我刚刚看到付惟了。
噗!咳咳咳咳咳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呛咳几声,脑子还没理清楚,嘴巴已经先一步解释道,他和我不是一个系的,而且而且他有女朋友了,就是上次你见到的那个。
路遇红灯,雁空山缓缓踩住刹车,停在前车后头。
指尖敲击着方向盘,他转过头看向我。
所以你和他说过话了?
我可能更适合学医,但我一定不适合学金融。目睹雁空山的心情值一点点跌到82,我内心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82这个数值虽然仍在可控范围,但这个跌幅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他不爽了。
第50章我打不过他
我忐忑地调整了下坐姿,道:不是我要和他说的,是他硬说给我听的。我在路上走,他突然就拦住我了。
他拦住你?雁空山闻言蹙了蹙眉,看上去更不爽了。
你他刚要说什么,红灯跳转,前车开始挪动。他只得视线回到前方,跟着车流缓慢前进。
我也不知道他现在算不算在生我的气,但好不容易久别相见,为了付惟那个莫名其妙的人不开心也太亏了。
车里做不了别的,说些好话哄哄他总是可以的。
阿山,我好高兴你能来接我啊。指尖摩挲着手里的矿泉水瓶,看一眼他英俊的侧颜,又看一眼他头上心情值,你不知道我有多兴奋,昨天差点都没睡着觉。
他认真开着车,没有回话,心情值却随着我的话语默默上升了两点。
我一看有效,再接再厉,极尽肉麻:我每天都好想你。吃饭的时候想,上课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也想
上课还是要好好上。他心情值一点点恢复过来,再开口时,声音含着丝慵懒的笑意。
危机解除。
我暗自松一口气,坐正身体,舒适地靠到椅背上:那除了上课之外的时间,我都用来想你。
车辆在城市中穿行,没上高速,车流又密集,速度一直快不起来。走走停停,开了没多会儿,前头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事故,竟然堵住了。
车里播放着风格柔和的歌曲,伴着女歌手的歌声,雁空山忽然道:以后见到那小子记得离远一些,他对你不怀好意。
那小子不用说也知道是付惟了。离远一些是肯定要的,从他追到阿公家那次开始,我就觉得他指不定有点毛病。但不怀好意?
你觉得他喜欢我?
喜欢你又不敢承认,胆小鬼一个。车流彻底停住不动了,雁空山将车挂到P档,暂时不去管它,转头朝我勾了勾手指。
我若有所感,稍稍将上半身朝他靠过去。
他宽大的手捧住我的侧脸,拇指抹了抹我的眼下,轻声呢喃道:不过,还好他是个胆小鬼。说罢,微低下头,吻住了我的唇。
阔别一个月的吻,纵然是在狭小的车内进行,也足以叫人沉醉入迷。
我一直没法理解付惟,为什么喜欢我又那么害怕我,但原来他只是个胆小鬼。最近唯二见到他的两次,他对我都只有惊惧、伤感的情绪,估计是彻底脱粉了。只希望他今后能彻底远离我的生活,和我做一对互不相干的陌生人。遗忘过去,展望未来。
双手撑在两个座椅的中间区域,随着吻的深入,胳膊开始打颤,腰也软了下来。
后方忽然传来刺耳的鸣笛声,我猛地惊醒,朝后退开了些。雁空山还想追过来,被我抵住胸口挡了回去。
前方已经空出一大段,交通重新恢复通畅。
走了。我哑着声催他。
雁空山脸上显出被打扰的不悦,但还是乖乖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好不容易驶过拥堵路段,开出一阵,他车头一转,莫名驶入一条幽静小路,将车停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
说起来,我也差点成为胆小鬼。他边说话边将安全带解开,话语里透着庆幸,还好你是个胆大的小朋友。
虽然觉得奇怪,我也跟着一道解开了安全带,以为他是在附近有事要办。
只是没想到安全带卡扣才弹开,右手手腕便被一旁横冲出来的胳膊拽住硬扯了过去。
湿热的舌滑入口腔,敲开唇齿。
刚刚那个吻显然结束得让雁空山不是很满意,这会儿将车停停好,找个无人的角落,不过是要继续之前未完的事。
以前我观看影视作品时,对其中的吻戏总是很难理解。两个人嘴对嘴舌头吐进吐出的到底有什么乐趣可言?这种行为真能让人感到舒服吗?
这样的疑惑一直伴随我的青春期,而如今当我真的体验过了,才明白过去的自己有多不解风情。
果然是小孩子才会有的无聊问题。
这当然是很有趣也很舒服的一件事。在没有办法更亲密前,这是宣泄过多情感与渴望唯一的方式。它是另一种形式的肉体结合,是情绪饱和后的必然选择。
如果说粉色是爱情的血液,那吻便是它嘹亮的歌喉。或款款深情,或嘶声力竭,只为向世人传达那些浓烈又自我的爱意。
车厢里的温度在上升,雁空山握住我手腕的力道逐渐加重。
虽然我们是待在密闭的空间内,但车在马路上,随时都会被经过的路人注意到,这使我没有办法很好的集中精神,总有几分提心吊胆。
雁空山的气息越发粗重。相比恋人间的温存,他的吻更像是饿了一个月没有食肉的野兽在解馋,因为太过垂涎,饿到牙齿都发痒。全副心神被眼前的肉所吸引,连我不时的走神都没有发现。
其实有一点他说错了,我不是胆子够大,我只是太喜欢他了。
但凡我喜欢的少一些,可能在他第一次拒绝我的时候我就放弃了,也不会有今天。
缠绵的吻落到脖颈,牙齿研磨着脆弱的肌肤。
野兽能够听到皮肤下血液流淌的声音,嗅到它们凝聚出的芬芳。他反复地啃咬我颈侧的肌肤,好像在找下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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