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金明也跳了进去,开始咔咔乱蹦,他个子高,在人浪里露着头,看不清表情,我只觉得他笑得很开心。我开始迷幻了,弄不清哪个才是真的齐金明,到底是出生入死舞刀弄枪的当代豪侠,还是热爱土味歌曲摇头蹦迪的社会人。
齐金明貌似人缘很好,不停有人跟他打招呼,他面前的舞伴也一直在换。他很短暂地想起我了一次,在底下冲我招手,叫我下去,而我立在原地不敢乱动。舞曲伴奏得相当热烈,一个女声豪迈而不失柔情地唱,离开我心会很痛心会很痛一痛再痛,你会难过你会脆弱忍受折磨——
凌晨三点,齐金明和我离开了不夜天。他喝了两瓶,ji,ng神亢奋,倒还敢骑车。在路灯下,我等着他发动摩托,他带着傻笑,可能嗨大了,手里拧着钥匙,半天发动不起来。
我说:“你喝醉了,我来骑吧。”
齐金明一手摆着,一手拧钥匙:“不行,你连驾照都没有。”亏他还记得。
我说:“那你还酒驾呢。”
齐金明冲我乐:“我分儿都扣完了,不怕被抓,嘿嘿。”
我叹口气,拿过钥匙拨开了他,让他坐后面去。我坐在前面,很快发动好车,试了两下,车子听我使唤,慢慢往前开了。
齐金明在后头靠着我,在夜风里,他说:“少爷,冬天要来了。你后天回杭州吧。”
我心里一颤,虽然知道有这天,但没想到这么快,我和他又要明年再见了。但我还想试试,于是说:“我能不能和你们留在这边?”
齐金明笑了笑,他喝得有点上头,把脑袋顶在我背上止痛,呼出的气喷在我背上:“还是不要了,这边冬天很冷的……”
我的声音开始哽咽:“杭州也很冷的。”
他两手抓着我的肩头,脑袋仍顶在我背心:“是不一样的冷啊。少爷。”
我的眼睛模糊了,在夜色暗灯里,我们一路向前溜去。那首蹦迪歌曲仍在耳边回响,我觉得丢脸,不愿意跟着唱出来,但心的确是很痛很痛一痛再痛。
作者有话说:
看到这里,请移步我的微博铁人王贺喜。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陕西一下就冷了下来,我迟了几天,还是回了杭州。一回沧浪馆,我舅就把我叫去计件入库。我现在面对我舅不是很有底气,毕竟我和齐金明已经负距离接触,和我舅现在很可能是连襟[1]关系,辈分都乱了。
辜松年一边在书桌上忙活,一边说:“湖帆,这次你们弄回来的货里有一面镜子,一会儿入库的时候你去看着,我怕磕着了。”
我听见这话时本来心不在焉,可随便一联想了古镜形状,心里咯噔一下——我想起那个梦了。在那梦里,我乘舟游湖,从湖中得到一面古镜,名曰爱痕,照那镜子,可知前世今生之情史。我正是因为照了镜子,去到雷峰塔下的洞窟,才与梦中齐金明结缘,做了几年神仙眷侣。
我又惊又喜,也不管其中超自然力量的干预了,谁能想到绮梦竟能得到现实印证!我飞快跑去仓库,叫了仓库管理员,问他:“这次弄来的镜子呢?赶紧带我去看看。”
那小子说:“少爷您别急,还没卸货呢,都等着你来才赶往下搬,就怕磕着了担不起责任。”
说罢他摇手招呼,叫人把镜子带来。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个立镜,金属制的,花纹繁复,一人多高,不知道从什么陪葬品里拆下来的,和我梦中单手可持的梳妆镜完全不同。
我立在原地,神情失落。管理员忙说:“少爷,我们可是一点儿都没磕着碰着啊。”
我说:“不是你们的问题。”他这才松一口气。
我突然想到,虽然这次挖出的镜子并不符合梦中所见,但沧浪馆偌大一个仓库,积累辜家数十年所得,我就不信还找不着一个和梦中镜差不多的。于是我问管理员:“我们仓库里还有没有其他镜子?要小一点的。”
管理员说:“有啊,怎么没有,我这就带您去看。”
管理员带我进了仓库,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这儿。仓库是我舅主管,里头的藏物并不像别家藏古一样,以书、画、瓷、玉等为大类,而是以用途分。管理员径直带我到了鉴这一大类。我一抬头就傻眼了,好几米长的博古架上,挤挤挨挨放了不下百个镜鉴。我从左走到右,又从右看到左,往上抬头的时候,脖子都能仰酸,挑了得有四十分钟后,我相中一个手持铜镜,清朝的货,不是很久远,价格也不至于太离谱。我之所以挑中它,是因为铜制易刻,其尺寸、形状也跟梦中爱痕镜相差无几,都是古代女子闺阁用品的模样,而且镜后设计简洁,没有太多花纹,方便我日后祸害。
我对管理员说:“这镜子我就拿走了,别告诉我舅啊!”
管理员急了,来抱我手:“少爷!您不经出入库手续就拿走,大爷问起我怎么办呢!”大爷就是辜松年,这是老北京的叫法,大字是轻声,表尊敬,倒不是去你大爷那个大爷。
我手一抬,把他甩开:“这么小个镜子,他才注意不到呢,你随便拿个其他什么顶一顶,我玩完了就给你还回来。”语毕我抬脚就溜,生怕他要反悔。
得了古镜以后,我天天琢磨怎么改造,先把镜子背后磨了,方便篆刻,再拿笔墨勾了字,最后才拿上刻刀,将镜放上印床,真正上手刻字。我按照梦里所见,先刻下爱痕两个大字,在此题下,又接着刻了那一段介绍,即是情痴非幻,爱痕不消。于此佳地,照此宝鉴,可见来世今生,留情之事。
及至刻好,我高兴极了,用印刷刷了又刷,让那镜后文字清晰显现。我又把镜子举起,向着光好好观察一番,不得不说还是有些落差。我舅常说,我篆刻时匠气极重,只顾下笔ji,ng细妙美,无古朴感,也无天然之气。但我还是高兴,好像果真得到了那窥情宝鉴一般,只待我把鉴正照,就可以回去到那洞窟,与洞中大蟒共赴巫山。
只是等我把镜子转过来,看到镜中人时,不由得还是失落——镜里只有我一个人,背后是锦灰堆似的屋子,秋风卷起,寂寞极了。
为了排解寂寞,我应了林雨邨的邀请去泡温泉。我本来以为只有我们俩人,去了才知道,他请了他们演艺公司的好多年轻人,男男女女蔚为大观,又是搞艺术的,多是omega。在那个温泉山庄里,二三十个omega,全都是大好年纪,容貌姣好,穿着暴露地走来走去,看得我真个是眼花缭乱。
林雨邨坐在温泉池子旁边,只把一双脚伸进池水,我猜估计是他怕温度太高,到时候再把他的老a信息素逼出来,闹个花木兰暴露真身就不好了。眼下他梳了个小分头,通体肤若凝脂,周身萦绕一股茉莉花香,要是我不认识他,估计还觉得挺诱惑的。
他看见了我,伸手招呼:“湖帆!过来过来。”
我走了过去,挨着他坐了下来,学着他把脚伸进水里,暖洋洋的,相当慰籍。
林雨邨说:“怎么样,我没亏待你吧,美人美景全都齐活儿了,有相中的没有?”
我笑骂道:“你丫什么时候改行拉皮条了?”其他美人听了这话,莺莺燕燕地笑起来,我顿时有种跌进窑子的感觉。
林雨邨装作痛心疾首的样子:“要不是你到现在都单着,哥们儿能考虑这么多吗?”
我的笑容变得讪讪,低声说道:“我,嗯,有相中的了。”
林雨邨见我神态不对,也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儿?外面的人?”
我说:“是。”
林雨邨问:“谁啊?我认识吗?”
我说:“你认识他,他未必认识你。”
林雨邨笑了:“谁啊,还搞得挺神秘。”
我说:“就这回,一起跟我去陕西的。”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c,ao,齐金明?”
[1]连襟:过去指俩男的娶一对姐妹,现在也指跟同一人保持性关系的两人。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c,ao,齐金明?”
我忙捂他嘴:“你给我小声点!”
林雨邨脸都吓白了:“你跟他……哪一步了?”
我叹口气,理了理泳裤边缘:“还能哪一步啊,都是成年人,天高皇帝远的,又没人看着,该干的不该干的全他妈干了。”
林雨邨露出一个“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又说:“那你跟你舅,那不成连襟啦?”
我锤他:“你那嘴再脏点也行。”
林雨邨怪笑一下:“我的哥诶,爱情的车儿你慢慢开,太急了要往沟里栽。”
我拿脚撩水泼他身上:“滚滚滚!”
他伸手挡住水花,先是笑,慢慢不笑了,垂头看水,竟然不乏凄凉之色:“我是羡慕你俩啊,在你舅眼皮子底下不敢怎么样,在外边的时候当当牛郎织女,一年也能聚挺久呢。”
我问他:“别说我了,你跟那人,还僵着呢?”
林雨邨撇撇嘴,他也有他的情史。沉默一会儿,他说:“不想啦不想啦,来玩儿就玩儿个开心!”我也附和。他不顾什么形象了,抬起一脚把我踹到池子里,激起巨大水花。那些莺莺燕燕娇呼一声,嘻嘻哈哈,怪我弄shi了他们发型。也不知道林雨邨跟他们怎么介绍我的,我估计他说的是什么名门之后,杭州户口,西湖边上好几套房,恨嫁的姐妹们赶紧上啦,把他抓住了就能当少奶奶了。无怪乎那些omega看我都跟看行走的atm机似的,盯得我好不自在。
我掉到池里,搭在肩上的毛巾shi了,我索性摘下毛巾扔到一旁,露出了手臂上的伤口。
有个女孩问我:“哥,你这手上怎么弄的啊?”
我低头看看,原来是被追杀的时候,挨了土制枪一枪受的伤。其实枪火与我只是擦肩而过,但那里面掺了不少钉子、铁皮一类的东西,把我整个上臂擦得血糊里啦,好了以后,留下了很大一片细小伤口,现在伤口还很新,嫩r_ou_呈鲜红色,远看着跟一树桃花似的。
我没放在心上,说了实话:“没什么,被枪打的。”
那一瞬间,我感觉气氛变了。omega们本来还把我当成未来老公人选,此时却一下向后退却,他们动作的水波荡成一个圆,把我围在中间。
林雨邨忙来解围:“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这个哥们儿在古董圈的名气也是响当当的,绰号叫夺命书生,中枪对他来说算个什么。”
我气笑了:“去你妈的吧,夺命书生是那个意思吗,你给我这儿越抹越黑呢!”
林雨邨做个明知故问的贱样:“那夺命书生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你们在下地的时候,那些当地人和你们作对,想黑吃黑,全被你引到山里去弄死了吗?”他浸 y表演艺术多年,说话饱含戏剧性,此番添油加醋,听得我眼皮直跳。
我吓得忙去捂他嘴:“你听谁说的啊!赶紧给我关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你也敢乱传,哪天我被请去喝茶了估计就是你害的。”
林雨邨大笑,一跃入水,开始和我打水仗,就像我们俩小时候那样。我心觉他也很不容易,因为性别倒错,连长子长孙的身份都险些得不到家族承认,谈个恋爱也是情路坎坷,万般艰难。
周围人看到我们在闹,便也开始戏水。我们置身于一个仿古山庄之中,这儿也是林家地产,为了附庸风雅,每个温泉间塑有各类雕像,如鹤如鹿,寓意吉祥同春,加之一票美人香气飘飘,玉|体横陈,又有温泉雾气萦绕,云蒸霞蔚,不似人间。
本该沉浸于此情此景,我却想起了齐金明。我想起他爬坡上坎,穿梭赌局,抑或是游荡不夜天,那些低俗僻陋之处,万万配不上他。我觉得齐金明很可能根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好东西,甚么美食鲜衣,甚么烟火华灯,我生于大富之家,这些全都习以为常,但他却没有尝过滋味。齐金明只是空生了一副好躯体,却任由自己在黄沙恶土间饱受肆虐,纵然他颇为强悍,我还是太不放心。此时此刻,我只想把他接到我的身边,和我共享人间繁华。
洗过温泉,林雨邨安排车把其他人一一送走,留我在山庄里住了几天。我们两个出身纨绔,都是贪恋享乐之人,每天只是把厢房的窗户打开,欣赏麓色,对坐品茗,偶尔饮酒,一起听流水淙淙,松风鼓荡。或者穿着睡袍,一起到抄手游廊上游览一番,去山中轩亭坐坐,看世界秋色落尽,万物寂静。
不蠹 第5节
不蠹 第5节